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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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缪春平谢丽平

缪春平谢丽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闽东医院355000)

我院是1000个床位的三甲医院。多年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并提出了相应措施;结合这几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供同行参考:

一、《印鉴卡》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每年年底前三个月内要做好新一年的计划。新一年的计划只能参考上一年的计划,再多加20%。这样做出来的计划个别品种特别是新品种,出现断货补计划;有时还要多次的补计划。如:力月西等;由于用量的增加计划就赶不上用量了。我们计划拿到卫生局审批后,再送医药公司备案采购;医药公司根据我们的计划分批采购。所以计划赶不上变化常出现断货,影响临床的应用。

建议与对策:由政府有关部门出资,请软件商开发合适的软件。这样行政审批、监督、调控就高效、准确无误;不再出现断货。使用部门用电脑作帐,再打印帐页,以便查对。

二、药库管理

入库验收检查到片、支也有一定的也很难做到。防盗系统我们增加摄像报警系统,用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因太敏感了有老鼠都会报警。双人双锁管理成形式摆设。医疗机构均建立了精、麻药品管理双人双锁制度,但时常发生其中一人不在岗、双锁实际由一人管理的现象,不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3]规定。

建议与对策:监控+专人专管-替代双人双锁。

三、关于专用病历

这是方便患者合法获取麻醉精神药品的重要措施,可免去患者办理麻卡的诸多麻烦,但也存在安全隐患。各医院之间的信息无法兼容,患者很容易在多家医院办理甚至跨市区医院办理病历而重复开药。我们在窗口曾发现患者交回的废帖批号与我院批号不同,后经追问,患者家属承认由于患者疼痛难忍,药品用量较大,因此在其他医院也有购买。这对于有非医疗用途目的的取药者有可能在多家医院重复建立病历,多次开方套购麻醉药品,使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建议与对策:建立全国统一的麻药管理信息系统。

四、处方

书写不规范。处方的前后记填写不全,特别是前记中的科别、年龄、身份证和医保卡号码等栏目;处方正文中存在药品通用名、用法用量书写不规范,修改不签名等现象,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4]第六条的规定。这样处方要不断的修改,让病人往返于医生药房之间;给病人带来不便。

建议与对策:培训、考核、检查相结合。

五、账册管理

医疗机构从购入到使用需填报表以及交接班记录,还要做手工账册,逐笔登记,任务确实繁重,相关工作人员往往不堪其负,并常出差错。

建议与对策:简化环节和手续,全国统一系统申请、调拨、使用。用同一个软件系统;由政府有关部门出资,请软件商开发合适的软件。这样行政审批、监督、调控就高效、准确无误。使用部门用电脑作帐,再打印帐页,以便查对。

六、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注射地点

关于麻醉药品注射剂使用地点存在争议[5]。

建议与对策:对确诊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根据患者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就近、方便、安全为原则,决定使用地点。如患者就住在医院附近,可以在医院内注射;如患者离医院较远,需医务人员出诊者,由社区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出诊至其家中注射;农村病人可以到村卫生所注射,或由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出诊至其家中注射。

七、住院病人的使用

重要科室,如ICU、急诊科、肿瘤科都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这些药的专柜、加锁、交接点数、空安瓿回收都难到位。特别按批号回收工作难到位。

建议与对策;由质控科、药剂科定期查验、考核。

八、空安瓿、废贴、剩余麻醉药品回收、销毁管理

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①第一次取药不管如何交代总有人忘了带空安瓿、废贴。这样容易因多次未注射而积蓄麻药。②回收空安瓿、废贴、剩余麻醉药品时没有按姓名、品名、规格、批号、日期登记。若有登记就可发现是否有多家医院开药而造成批号的不同。③对于病人最后一次取药而未使用的,剩余的药品不会自愿将药品交回医疗机构。

建议与对策:向首次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收取一定数量的押金;可督促患者家属在患者死亡后将剩余的麻醉药品交回医院。有建立患者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销毁机制,提供回收凭证。

九、总结与讨论

近几年来,管理机制改进了不少;但管理手段没跟上时代的发展。如:麻药“五专”管理的提出当时是合理的,这些年科技的进步,电脑信息管理系统;摄像系统的快速发展可以作为管理手段应用到麻药“五专”管理中,就能达到有效而简化管理。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培训内容有管理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管理制度的落实、麻精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癌痛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临床止痛观念的变化、医学的人文精神等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授予处方权或调剂权。通过强化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才能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z].卫医发[2005]421号,2005.

[2]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z].卫医发[2005]438号,2005.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S].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

[4]处方管理办法[S].卫生部令第53号,2007.

[5]翁爱彬等.医院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海峡药学2008,7(2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