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药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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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药德

杨梅

杨梅(扬州康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11400)

【中图分类号】R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27-0352-02

【摘要】笔者通过分析药师的职业道德准则,阐述了药德的基本和范畴,认为药德可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药德药德的基本原则药德的基本范畴

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称为医德,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职业特点对药师提出一些特殊的行为规范便可称为药德,“药德”是药学道德的简称,在现代医药伦理学中对药学道德具有明确的概念表述。即指药学人员在药学实践中正确处理药学人员与患者、服务对象关系,药学人员与社会的关系及药学人员同仁关系的根本原则和行为规范。

药德的基本范畴既是反映医院药学人员与服务对象关系的行为调节方面的一些基本概念,也是反映药德关系和本质的最基本概念。它是调整和维护药师与服务对象、药师与社会以及药师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所有药师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一般来说包括三部分:

1掌握和使用最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是药师的责任;

2药师的行为需给药学职业带来信任和荣誉,药师需参加专业组织;

3药师对患者的责任是:把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保证生产、销售、使用高质量有效的药品;只接受公平合理的报酬;保守有关患者的秘密;给患者提供合适的、不至导致错误的信息。

药德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问题,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原则具体表现如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以病人利益为最高标准医药道德是社会高尚道德在医药工作中的特殊表现,必须以社会最高道德原则和病人利益为最高标准,这是区别于其他任何一切道德的根本特征。

(二)以全心全意为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为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是药德各项规范的宗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真正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竭尽全力为病人服务。第二,医药人员之间的团结协作。

(三)以人道主义为主要药德原则要求每个药学人员尽可能地去关心、尊敬爱护、同情和帮助那些身受疾病痛若、生命垂危的病者。

(四)对个人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一致性按照社会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要求药学工作者不仅要重视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个人承担道德责任,而且要重视承担社会责任。

药德的基本范畴从理论的发展和实际应用出发大致可分为:义务、良心、荣誉、责任、情感、保密。

1义务所谓义务,广义上是指作为社会一员对他人、对社会应尽的法律以及道德的责任。药德义务既是人民对药师的药德要求,又是药师的药德责任感。我国药学前辈从来就有为民尽义的崇高药德,“施行仁术以尽慈善之义务,依照药典以重病民之生命”。

2良心药德良心是药德信念和情感的深化,是药师在履行药德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心深处的自觉意识,是药师根据药德要求,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是与非、善于恶、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的自我道德评价。

3荣誉所谓荣誉就是药师从道德良心出发,自觉地履行了药德义务,而从工作与学术上得到的社会赞扬与肯定,并从中产生心理上和情感上的满足与欣慰。

4责任就是对病人的极端负责任,工作要严肃认真、细微周到、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

5情感情感是由职业特点出发对药师提出的特殊和重要的药德要求。要求药师真正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对病人充满同情、爱护之心,百问不厌,细致入微,满腔热忱地为病人服务。

6保密慎言守密是药师在义务工作中所应具有的一种道德品质,首先是指对病情保密,其次是对病人隐私保密。

综上所述,药德既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一部分,也是约束药师职业行为的道德准则,每个药师都应当自觉遵守,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