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职教与普教协调发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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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举措。近些年,我市按照《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原则,推动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大批技术人才,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