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导师制是中职生德育工作的有效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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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导师制是中职生德育工作的有效模式

张成德刘兴来

张成德(甘肃省民乐县职教中心学校甘肃张掖734500);刘兴来(甘肃省民乐县洪水学区甘肃张掖734500)

摘要:本文针对中职生不良道德素质,分析了我校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意义,提出了实施步骤、操作方案,并总结了我校两年来实施德育导师制的工作成效。

关键词:德育导师制实施目的实施方案成效

为从根本上改变我校中职生不良道德素质,提高德育的实效性,改变传统德育模式下德育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机制和实施途径,两年来,我校创新德育模式,实施了德育导师制。

一、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意义

1.克服传统德育模式下德育工作中存在种种弊端,发挥德育导师制的优点。

2.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

3.实施亲情化和个性化的德育,“思想上引导,行为上督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动态把握学生的发展轨迹,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4.通过实施德育导师制,达到防辍控流、防违法违纪的目的,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勤奋学习,苦练技能,为将来升学、就业打好基础,真正做到“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二、“德育导师制”实施步骤

1.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2.选派德育导师,分配辅导学生。

(1)下级领导、年级主任负责协调,各班班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学生实际、教师实际,有针对性地从下级领导、任课教师中安排德育导师,每个德育导师辅导5名左右的学生(班主任辅导学生应多于其他教师)。

(2)班主任填写德育导师及被辅导学生的汇总表并报政教处审查备案。

(3)根据政教处统一要求,级主任召开年级组会议动员安排工作,班主任召开班会宣布德育导师,明确提出被辅导学生配合德育导师的要求。

3.德育导师开展个性化德育工作。

三、德育导师的考核、奖罚

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在每学期末根据每位导师上交的学生成长档案、受辅导学生对导师工作的反馈及评价、受辅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在任职期间,所辅导的学生无辍学流失,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成绩、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德育导师定为优秀。奖罚:在当年年终考核加分项“学校管理”分项中加6分(两学期平均分),评优、评先、晋升职称及各类推优的评选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并评为“校级优秀德育导师”,给予适当的奖励。

2.良好:在任职期间,所辅导的学生无辍学流失,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成绩、技能水平有所提高。奖罚:在当年年终考核加分项“学校管理”分项中加4分(两学期平均分)。

3.合格:在任职期间,所辅导的学生无辍学流失,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成绩、技能水平未退步。奖罚:在当年年终考核加分项“学校管理”分项中加2分(两学期平均分)。

4.不合格:在任职期间,不认真履行德育导师职责,所辅导的学生辍学流失,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或纪律处分,教育未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成绩、技能水平明显退步。奖罚:在当年年终考核加分项“学校管理”分项中不加分,且每流失一人扣0.5分,每处分一人扣0.5分,扣分若在“学校管理”分项中不够扣,可在加分项总分中扣(扣两学期平均分)。

四、工作成效

1.拉近了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使德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班主任的班级工作强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3.有效促进了全员育人格局的形成。

4.促进了教师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的提高。

德育导师工作任重而道远,效果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力争做好学校德育工作。

参考文献

[1]陆少芳试论中学德育导师制[D].福建师范大学,2006年。

[2]罗永华中等职业学校导师制的实践与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