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收继婚俗的变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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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及其先民都曾盛行妇女寡居,则夫家近亲接续的收继婚风俗。收继婚,亦称“转房婚”,这一婚俗在我国北方的匈奴、鲜卑、突厥、蒙、满等民族中广为流行,它是一种原始的婚姻习俗。史载:“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亦如之”这种接续婚的习俗在早期建州女真社会中比较盛行。建州女真始祖之一猛特木父挥厚死后,挥厚弟包奇即以其嫂为妻。满族的先民有收继婚的习俗,那么满族是否承袭了这一习俗呢?答案是肯定的。到努尔哈赤统治前后,满族社会还保留着早期女真人不论辈份及收继婚的旧有习俗。《建州闻见录》载:“婚嫁不择族类,父死而子妻其母。”《岷峨山人泽语》也记载说:“胡俗丧其夫,其家男子即收为妻,父子兄弟不论也。他适,则人笑其不能赡其妇。”董家遵先生的研究,以及对于满族社会组织作过研究的史禄国先生(Shirokogoroff)也说满族有收继婚的风俗。另外,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之谜与皇太极曾下令取缔这种婚俗,从侧面也说明了满族确曾盛行收继婚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