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亭与枫桥经验中基层调解之路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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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亭与枫桥经验中基层调解之路探析

李连

西北政法大学 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摘要】如今的“枫桥经验 ”与明朝时期盛行的申明亭都具有基层调解的作用功效。基层人民调解在历史积淀、文化传统、治理功能等方面一脉相承,又有所发展。当代司法系统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人民调解再次为人们所重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十分重要。建设基层调解制度需要吸收传统文化资源,弘扬现代法治精神,建立多元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把追求善治作为价值目标,把坚持德法并举作为路径依赖。

【关键词】申明亭;枫桥经验;基层调解;法治

  1. 申明亭的源起及内涵

(一)申明亭的源起与思想内涵

明初,朱元璋吸取历代政权颠覆的经验,认为法律应当是国家治理的工具,只有法律才能实现“人志定、上下安”,因而在建国初期就开始普及法律,加强法律宣传。其宣传的途径也是多种多样的,譬如官署、学官直接讲读《大明律例》,将其作为各级学校必修的课程;在乡约所宣讲圣谕;颁布《教民榜文》宣传百姓遵纪守法的官府告示、律令和案例;学习《大诰》等等。可知明朝不仅注重从官府到民间的法律宣传,还重视宣传的内容和方式的多样化,申明亭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申明亭具有两个核心职能:其一是公告法令及乡民恶习,法制教育的场所;其二是调解纠纷之所。申明亭普法形式有四种:记恶、揭恶、读律、张贴告示。

其蕴含民本、无讼思想。早在洪武五年之前就已经有民间个别地区设立了申明亭的历史记载 ,这表明申明亭的创设是人民智慧的产物,后经过官方的推广在明朝广泛实行。因此这种设计本身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民本思想。里老人的选举制度设计本身也蕴藏民本位思想 。里老人劝人息讼的内容多体现在《教民榜文》中,文中强调对于细微的琐事不能都付诸于官府,秉承尽量以调解的手段解决争议的原则,减少诉讼解决争端的方式,充分表明了申明亭对无讼思想的追求。

(二)申明亭的衰落

申明亭的发展也未能摆脱事物产生、发展、衰败的过程。申明亭的衰败的主要原因三,申明亭场所的破坏;老人制度的衰落;民众的排斥。

申明亭的破坏。明中后期乃至清以后,申明亭经过自然、战乱各种因素的破坏,无法正常的行使其职能。

老人制度的腐败。老人主管教化和诉讼,是申明亭制度中的灵魂人物。明初,老人选择多为家庭殷实且德高望重之人,但后来市井无赖之徒增多,不仅受贿且不能公道,《海瑞集》载“乃今老人以钱神为使,鬼希图差勘,瞒官作弊,以肥私囊,间有投诉,此行酒食曰吾饱吾腹矣,彼私贿赂曰,吾丰吾袖矣。”另外,老人的职能也有一些变化,其多被授予粮长或者其他官职,由此主要职能也由教化功能向政治功能转变,此转变更加剧了腐败的程度。

民众的排斥。由于老人的腐败,自私奸诈,评判案件全靠利益,“嗣是公道不昭贞,邪莫辨嗟夫人也。”其俸禄还要从人民手中得,于人们无益,申明亭的存在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反而加重了他们的负担,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1. 枫桥经验的源起和发展


  1. 枫桥经验”的源起

枫桥经验的诞生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不久,国内百废待兴,依然面临着周边安全问题,如中苏、中印的边境冲突,盘踞台湾的国民党妄想反攻大陆,国内的反动势力遥相呼应,企图 “反攻倒算”。这一时期,中国大陆还搞了大跃进、人民公社等运动,从 1960 年开始的三年自然灾害也对新生的政权构成了不利的影响。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摆在国家面前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枫桥经验即诞生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

浙江省委工作队发动枫桥群众开展了“武斗好 还是文斗好 ”的大讨论,广 大干部和群众形成了一致看法 :“武斗斗皮肉,外焦里不熟 ;文斗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枫桥地区由此创造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说理斗争, 没有打人,更没有捕人,就地制服四类分子”的好经验。毛泽东先后数次批示、指示,要求总结好枫桥的做法,并向全国推广。1964 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 《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枫桥经验开始在全国推广。

枫桥经验的发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政策等的改变,枫桥经验也在随之发生变化,“旧瓶装新酒”,跟上时代的步伐,始终走在前列。

  1. 内在思想

“枫桥经验”注重调解。在调解中针对不同的身份选择不同的情感策略、文化策略、制度策略等工作策略,在衡量多种选择后,以经济节俭的解纷方式、以有利于邻里熟人生产合作、未来美好生活的善意,在对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经济成本与情理得失等多种选择进行权衡后,达成一种共同能接受的正义追寻。

“老杨调解中心”在全国都有一定名气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来源于财政,调解员多是公检法司退休人员,同时具有群众威望。从调解员的身份来看,既具有我党组织的多年培养和体制内工作经验和社会资源,又须得到群众内心的认同与尊重。这与申明亭制度中的里老人十分相似。

“枫桥经验”注重多元解纷机制。枫桥经验的调解是一种大调解机制,作为东方经验的“大调解”,具有“和为贵”的精神意境,化干戈为玉帛,化风雨润人心。


  1. 申明亭与“枫桥经验”的联系


两者最初的产生都是在基层,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具有内生性,在产生之后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造福一方百姓,被当局者发现,在国家范围内进行推行,由点到面的进行普及。与国家的政策,当局者的大力推行紧密相连。

进行调解的人都是德高望重,同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的,能够德法并用,解决问题在基层,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扩大,减轻司法系统的负担。两者都是着手抓基层,从基层解决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2003年习近平同志指出,“枫桥经验”的实质就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和困难解决在基层。

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二者所处时代相差巨大。如今政策制度的实行有互联网为媒介,高效便捷,透明度高;枫桥经验的制度内涵更加深刻,措施更加全方位,是一种综合治理体系。申明亭相对单一。

如今“枫桥经验”的发展既要维护根本的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但面临实际的政策性及社会性问题时,又必须能做到“旧瓶装新酒” 。


  1. 人民调解基层治理法治化探析



申明亭和“枫桥经验”的治理都十分注重基层的人民调解,并且都发挥重要作用,“枫桥经验”至今仍在不断发展,这说明人民调解的基层治理模式的生命力生生不息。

注重体宣传和教化。如枫桥的标语口号多得不胜枚举且都琅琅上口,简洁凝炼 ,既承担着宣传和教化的功能 ,同时也展现了当地党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在进行治理时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枫桥经验”最常用的表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基本理念:“党政动手,依靠群众 ,立足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枫桥经验”最为典型的“枫桥经验”中的“四先四早”工作机制:“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问题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明代的申明亭由里老人进行宣讲教化,普法宣传,同样也是在基层解决纠纷。

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健全的组织网络,高效的工作机制,进行格式化治理,使得制度可以切实有效的实施下去。

注重调解,“枫桥经验”中的调解遵循六个优先原则 :“容易激化的纠纷优先调处,经济纠纷优先调处,‘三养’纠纷优先调处,有倾向性、牵连性的纠纷优先调处,影响生产 的纠纷优先调处”汪世荣教授指出“枫桥经验以预防和调解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主要治理技术、以平安创建打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强化党委、政府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和监督,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和村级组织建设,以规范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经验”。基层调解制度的运用对于和谐社会的实现至关重要。

申明亭的里老人和枫桥经验德高望重拥有法律知识的调解员都属于乡贤人士,人民调解的创新和发展,其中既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给养,也有“枫桥经验”等新时期基层治理文化的支撑,作为与社会生活相契合的调解方式,无疑有着极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


  1. 结语


调解制度的产生发展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文化传统和群众基础。符合地缘和亲缘两种中华民族自古遵循的传统。如今的基层社会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地缘和亲缘观念浓重,乡贤调解的存在十分必要。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坚持文化自信的新时代,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其中调解以追求善治作为核心价值,以德法并举作为路径选择,将促使其不断法治化、制度化,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完善和百姓亲睦、守望相助、亲邻融洽的小康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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