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头官僚腐败问题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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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街头官僚腐败问题的研究

周韬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20级MPA研究生,上海市200000

街头官僚的腐败,发生在国家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十八大以前,各个街道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与外界的联系不紧密,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办事风格和原则,这对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方式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也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居民对此怨声载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向街头官僚的腐败亮剑,立足职责定位、紧盯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容易滋生腐败的廉洁风险点,深入纠治可能存在的街头官僚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存在的“办事难”“办事贵”等问题,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街头官僚的定位

街头官僚主要是指,主要是我国《公务员法》中的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他们是社区治理的一线执法人员。基层是各种矛盾纠纷的集中爆发地区,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基层选举、征地拆迁等热点事件更容易在互联网上传播,维护辖区内稳定的难度较大。虽然各级政府坚持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民主法制建设原则,但由于各种历史因素彼此影响又无法消除,推行的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看到效果。而在这一大背景下,广大基层干部起到了中流砥柱、穿针引线的作用。绝大多数基层干部均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持群体和谐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他们利用当地的人脉资源,借助个人自身的威望,走村入户地解决实际问题,或是和老百姓面红耳赤互相理论打成一片,或是迂回走访家家户户打通各个环节,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重复访,大事不过激越级访”。

二、基层腐败的成因分析

基层腐败产生的原因总体上还是较为明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基层干部队伍内各种人情关系交织,无法实现有效监督。一般来说,基层社区的各个行政村人口流动量不大,外来人口数量较少,村民世世代代居住于此,每家每户彼此间有着很深的关联度,基层干部队伍中的很大部分人员相互之间也或多或少存在着血缘、联姻等关系。从一些村的历任干部名册和台账中可以看到,直系亲属不同时期担任同一职务或者亲属、姻亲同一时期在一个班子内担任不同职务的现象并不罕见,至于同时期或者不同时期间有亲属在基层组织内担任职务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可能没有明确违反基层干部任职的相关要求,但会带来类似公共权力寻租或公权私用等严重腐败行为。

第二点,街头官僚的素质偏度,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偏低。客观上社区相对封闭,和外界联系不密切,可能导致了缺少培育民主意识的环境因素。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很多村在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时期,基层干部很大程度上掌控着基层集体土地的管理权限,而在拆迁、征收谈判协调过程中,相比不清楚乡村真实处境的政府部门和不了解市场行情的村民,既熟悉政府部门办事的规章制度,又对乡村事务熟门熟路的村干部就吃透了信息差的红利,谈判双方都需要仰仗他们,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一批在一言九鼎的强势干部。

第三点,基层法制观念淡薄。这个问题在选举活动中表现尤为突出,由于基层干部队伍中长期存在的血缘、姻亲等关系,再加上基层干部在自身权利范围内对公共资源和事务的处理具有很高的话语权,所以一些企图染指选举职位的人员或在村里有社会、经济影响力的人物就借机希望通过各种利益交换的方式来直接或间接地干预基层选举的进程,从而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三、加强基层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基于实际管理情况,秉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准则,从纪检监督、基层权力执行清单和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三方面发力破解基层腐败问题。

1、发挥多维度纪检监督,畅通上下信息渠道

针对街头腐败问题,各地纪委要求镇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并督促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1)公开流程,完善基层监督与评价制度

为防止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偏差,触碰党的政治、纪律红线,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重任,要监督、确认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一些关键岗位人员在按制度、按程序合法地运用手中权力,保持廉洁律己。通过借用互联网手段,公开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规范服务,建立“好中差”评价机制,发挥扫“码”监督作用,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2)完善乡镇纪委自上而下的依规监督

各级地方纪委要保证上下两个层面间的信息通畅、监管到位,首先是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着力把好“业务关”。纪委要牵头成立村监会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各村村监会主要负责人和联村干部担任委员会成员,成员们需定期汇报村监会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乡镇纪委必须及时介入解决困难,和上级纪委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坚决、果断查处违纪违规的行为,对严重影响乡村稳定的不法人员绝不姑息,为村务监督委员会顺利履职扫除障碍。

(3)完善广大群众自下而上的舆论监督

群众的舆论是民主监督的直观体现,能够有效地反映基层干部的工作境况,也是量化考核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成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对群众中声誉良好、工作执行到位的单位和干部给予奖励,而对工作作风散漫、群众间口碑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督导和整改,对群众反应影响恶劣、实际情况十分不理想的单位和基层干部由乡镇纪委进行专项审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的乱象。

2、规范基层权力执行清单,厘清行政权力边界

给基层公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第一是必须明确村级集体事项清单。以基层工作实际为基础,将关系到乡村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的众多事项分门别类为人员职位任用、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等科目,由村集体共同商讨决策,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党员大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杜绝“决定大事开小会”、“小事大会走过场”等集体事项决定权集中在个别领导手中的反常情形的发生。与此同时,镇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村级集体事项运行监督机构,由该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个村集体事项的执行详情,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年度考核。

3、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带动基层法治建设

强化党在基层各项事务中的领导作用,以党建促廉洁,强基固本、拒腐防变,从根子上来保障选举等基层活动的民主性,大体上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提高基层党组织水平

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导向,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准则,增强基层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主业”、“主官”意识,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党建中存在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更要知法懂法守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党组织负责人问责制度,健全乡镇层面对基层党组织的考评办法,融合年中督查、年底考核和每月随机抽检这三种方式,组织施行针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民主测评环节,探索设立淘汰机制,打破旧有的束缚,人员任命不看“关系”,结合考核结果坚决淘汰无法胜任工作的负责人,使能者上、庸者下。

(2)鼓励联村干部积极参与基层工作

以“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为关键目标,通过联村干部的“任职”和“任事”,深入推动他们参与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由来自乡镇有关科室的联村干部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对基层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特别是针对基层主要负责人,对其履职情况务必监督到位,要关心、收集群众反映的有关基层党建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