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治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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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治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机制

凌上帝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广东省湛江市,524033

摘要:国有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生存之基、立足之本,依法治企是企业内部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制定一系列规则和要求,本文深入分析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分析国有企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如何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建设措施,提升法治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法治建设;国有企业;生产经营

1法治建设在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意义

规范管理是国有企业的生命线,企业法治建设是国有企业规范化生产经营的制度根本保障,深化企业的规范化管理,遵循法律法规治企才能强企壮企。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形成了治国理政的法治思想,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等系列规定,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经营方略,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治理、共同推进,有效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需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经济发展中社会力量的排头兵,在经济建设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依靠和运用法律法规创造更多的企业效益。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产品国际化的战略要求,所面临的法律形势多变,环境复杂,国有企业只有重点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重点促进依法经营的理念,全力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更好发挥核心竞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国有企业在推进依法治企面临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治理效能的逐步提高,国有企业在依法治企方面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部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法治建设、法治管理上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与法治企业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人员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是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关键,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法治意识不强,法治保护不到位,可能带来的是灾难性的、坍塌式的风险。纵观各国各行业各领域企业的发展史,出现知名企业因为法律风险防范不到位而遭受重大冲击甚至破产的例子数不胜数。这些事例和教训引以为鉴,深刻提醒着我们,只有法治的保证,企业的治理才能平稳健康、长治久安。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由于市场经营环境的稳定向好,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更多依靠传统的管理手段解决问题,而对依法治企的理念缺乏深入的认识,一些企业还存在法律风险破发而事后救济的情况,往往事后的救济是代价式的,对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影响,需要更多的支出成本挽救企业损失。

二是法治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只有通过建立起有效、成熟的法治工作体系,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才能行稳致远,为企业顺利开展生产经营、高质量走好“赶考路”保驾护航。部分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工作没有形成体系化,法律管理制度停留在挂在墙上而没有认真落地,“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决策制度还有待完善,未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机制,对重大规范性文件向上级的备案审查机制不够完善,对企业重大发展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有所欠缺,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化的有效性和普及性有待加强。

三是法律与业务融合有待提高。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将法治管理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业务流程之中,显得尤为重要与必要,企业开展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有法有据,不但避免了经营风险,还减少经营的时间成本与经营成本,从而增强了企业管理效能,并达到了法治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目前,普遍存在着有问题找法务、没问题不提法律等现象。国有企业的法律工作涉及到内部和外部事务,在日常工作中涉外事务的法律工作注重多,内部事务的法律工作注重少,如在涉外合同、涉外法律纠纷等事务较为经常,而参与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投资在决策全过程中的法律审查管理情况还没有普及,对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保险法等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重要法律法规领域的融入还不深入,对内部企业制度审查的环节还没有很好地嵌入法律手段的管理工作流程,使得法律工作者无法及时发现并识别管理流程中的法律风险,使得企业领导层难以及时进行科学决策。

四是法律人才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目前,国有企业存在法律顾问队伍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话语权不够等问题,一些企业没有按要求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经常依靠外聘法律顾问的形式解决法律人才不足的情况,但是通常伴随着外聘人员对企业情况不熟悉、问题反应速度不快、保密风险增大等问题。因此,企业配备一定的法律工作人员责无旁贷,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法律人员对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纠纷处置、法律诉讼的经验和应对问题的能力。其次,法律人才的国际化远远不够,随着国家鼓励国有企业进一步“走出去”的战略部署,国有企业在国际经贸合作、境外投资并购、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急需更多更专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再次,部分国有企业对法律工作人员的管理依然停留在与普通管理人员相似的管理模式,仅依据行政管理序列确定专业职级和工资待遇,套用现行的管理模式,没有反映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特点和职业特点,削弱了法律工作人员从业的积极性,降低了法律工作人员队伍的凝聚力和稳定性,法律工作人员的司法专业属性被严重低估和不被重视。

3加强企业法治建设的举措

一是推进普法配套措施,强化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企业法治领导小组,构建起企业上下讲法治、做法治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对广大职工举办专题法律教育培训。以红线思维开展普法落地工作,充分识别法律常见问题、易产生风险点的问题,收集整理与企业工作、切身利益相密切的法律指导案例,加强学习研究相关各项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引导企业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对依法治企有深入的认识,依靠法治开展企业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把法治的管理理念融入到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中。

二是完善法治工作体系建设,提高治企融合度。抓好国有企业决策层的法治建设“指挥棒”作用,抓好依法治企的各层级的第一责任人,健全依法治企的责任清单,从顶层设计上强化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工作奖惩机制,建立法治工作的容错纠错机制,表彰和奖励在有效防范了重大法律风险、避免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或集体,严肃追究对重大过失、未正确及时采取法律意见或不接纳法律意见,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个人或集体。建立完善的法治工作机制,把企业合同审查、企业相关标准制度审查和重大决策审查等工作作为日常法律工作来开展,组织法律工作者参与内部审批、管理执行,有效开展合同谈判、合同履行检查,融入到企业产权流转、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业务工作。法律工作者重点把关、预防法律风险,监督好权力集中、资金集中等关键环节,要做到常检查、常督促、常提醒,定期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开展研讨会,讨论和解决在法治企业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三是建设专业的法治人才队伍。依法治企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撑,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专业的法律人才保驾护航,法律人才队伍的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忠诚、担当、靠得住是法律从业的基本操守,法律的知识专业性是法律从业的最主要特征,在企业人才选拔上以职业道德、法律专业能力作为法治人才队伍的主要评价标准。要建立好法治人才队伍的储备和晋升工作,有效设计和建立企业法治人才的职业通道,在企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吸纳法律工作者,大力打造企业的法律能手。在激励机制上,完善职业岗位等级评审制度,实行与职级和专业技术等级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培养又红又专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