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造型设计的形式美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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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品造型设计的形式美

化东

菏泽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74000

摘要:产品造型设计中的形式美是最能体现设计者审美能力的艺术标杆。形式美在设计界广泛存在于各种艺术形式中,它既具有形式美感,又具有抽象美,同时也是抽象艺术与现实艺术的有机统一。形式美要满足人们对自然美、艺术美和生活美等审美方面的要求,在造型创作中要把形式美体现到产品设计中去,因此本文将着重探究产品造型设计中的形式美。

关键词:产品造型;设计;形式美

1 引言

形式美是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现代设计美学思想的核心。从美学原理上讲,审美存在于事物的结构和组织中,通过这种结构和组织就产生了美;而在形式层面上,形式美又不同于自然美感,主要指人在生活中经常发现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一种关系。它是“用理性所认识的形式逻辑原则支配着人类”,在这种意义上说,形式美就是以符合理性规律为原则的审美。它强调理性的基础上实现人对客观事物之间关系规律之间相统一。而这种美既是感性又是一种理性精神,使审美对象和自身之间达到某种和谐统一,由此对产品造型设计中的形式美进行研究将具有必要性。

2 形式美的基本理论和概念

“形式美”的基本概念:是指美学领域中所表现的由“形式”、“内容”和“精神”三个要素组成的关于“形式”的特征。形式美是指表现形式是人类审美活动的结果。“形式”指从内容出发的事物所表现的内容,也就是事物在人们心中所产生的形象和精神上的统一现象。“内容”指的是人类的精神需要和认识活动的结果。“精神”是指人的主体意识、精神意识和精神活动对人所产生的精神意志品质等方面所形成的各种反映和影响。

设计中的形式美是建立在人们对自然界和社会现实规律认识和把握上的,并能根据不同的情况应用到设计中去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同时,这种美也是有明显区别与联系的,这种区别是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上的,不能违背于规律。在设计中有规律的东西都能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去应用到生活中去和艺术作品中去才是美的。从哲学上来说形式美是“矛盾统一体”理论在实践上的体现和应用;从艺术上来说要实现抽象与现实相统一才能形成美;从审美上来说通过对审美对象不同形态、不同特点的艺术表现来达到使抽象形象化、具体化并增强作品表现力和感染力。设计形式美是以审美经验为基础的人类对客观世界事物规律进行改造从而创造和发展出来的。具有高度概括的形式美特征为艺术抽象与现实世界联系所产生的和谐思想提供了感性途径和认知基础。

3 产品造型设计的形式美

3.1 规律的统一与变化

事物是有规律的,规律是随着事物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而规律变化的结果又与形式变化产生了联系。“美不是单一的,而是变化的,审美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在形式美中,不同产品造型设计中所蕴含的基本原理是不一样的,其具有一定的统一性、规律性、异质性(即有一种规律性叫做共性);但另一方面所蕴含的异质性又与之相适应,即规律与形式相统一及规律与审美相统一。

3.2 整体和局部

整体性是形式美的基础,局部是形式美的根本特征之一,所以形式美的整体性决定了它以局部为中心,而形式美的局部不一定是整体的。整体性只是形而上学的一个方面;而局部是形式上或思想上一个局部而已,其表现形式有形式美的特点之处:①整体性并不是只指一个单一的现象,而是指整体或一个相对固定的结构;②局部表现出一个整体或一个局部所具有的特点。因此形式美的表现形式具有整体性;③产品造型设计不是局部的,而更多呈现的是整体性。

3.3 对称美与对比

对称美在视觉上是一种对称,在美学中也常作为对比。对称和不对称之分。在对称性的产品造型设计中,可以产生出一定的对比效果,比如同为对称事物的对称图形之间会产生出一些视觉上的对比,即一种平直、平稳和谐、稳定之感,这种平直和谐之感即是对称美;而另一种平直和谐之感即为对比美。其基本法则是两个以上对称性的图形或图案会形成对称性的画面结构或者是图形结构与图形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反差与对比。产品造型中对称美在现代产品造型设计中主要用于平面设计、空间设计和灯光设计等领域。

3.4 对立统一与均衡

对立统一是在不完整的统一体中通过适当的比例变化达到平衡的结果,均衡的结构是和谐的整体,是有规则、有规律的整体,是以对称为基础的对称美、对称平衡术与平衡。平衡是由事物的两面性决定的,物体两面各有其一定的矛盾特性;而不同方向上各面都有其相对于其他方向上的平衡特性。平衡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结果。对称是在不完整或不对称处互相穿插、互为补充、相互制约的。对称是形式美中重要的形式之一,对立统一和平衡便是在对称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

3.5 设计内容与设计形式间关系

从艺术作品上看,艺术作品表现着人们的思想感情和艺术审美能力,使人们的精神世界更加丰富多样的思想情感特征。形式美就是以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一种表达方式。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产品造型设计中形式美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设计的内容是设计形式中的重要内容,包括设计目的、设计理念等要素,其都会影响到设计形式的内容及设计方式的选择。设计内容与设计形式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呼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例如:产品造型中的数字内容要与产品整体风格、产品形式之间保持统一(即:设计内容的形式的统一),如美的形式是通过具体的设计形式和内容来表现的;而设计风格又是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现的(如:造型、图案、色彩、肌理等),如表现形式与形象间有明确的内在联系(如:视觉形象的和谐性)。

4 结束语

设计以形与器的统一为基础,从而使设计者达到最好的设计效果,这为形式美思想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从美学哲学层面上说,形式美就是事物之间在结构和组织上的和谐统一关系,它是理性对感性和谐发展规律的表现,是理性与感性与理性、形象思维方法等相结合的一种美学法则。形式美通过对结构和组织的形式化处理体现出了造型美学观、实践观和人文观等多方面功能,由此可见,设计美和科学美同样重要,从形式美的本质出发进行产品设计,对于推动设计事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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