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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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研究

郑志丹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110000

摘要:本文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作为研究出发点,分析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

第一,我国国有企业经过了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与运作模式有了较大改进,但是很多国有企业还存在国有股份一股独大的问题,在管理机制方面没有得到有效的优化。部分国有企业的人员不愿意将自身的既得利益拱手相让,不主动参与混改。在民营企业方面,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在政治地位等方面都具有一定劣势,担心与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无法保障自身的话语权,更担心投入的资金被套而不愿意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二,部分企业存在着低估资产的不法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了国有资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由于监管体系不严格,还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

第三,国有企业还存在着行政化的倾向。当前国有独资企业中,企业的管理层享受同级别公务员的待遇,存在着官场升迁的预期。同时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资待遇远高于公务员的薪资待遇,企业内部存在官本位的现象,长此以往不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

第四,部分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权,企业内部的治理问题没有得到规范与完善,非公有资本不具有话语权,不利于吸引非公有资本参与到其中,再加上很多非公有资本的实力通常较弱,中小股东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的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在企业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不断突破,在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中,还存在企业母公司仍然是国有独资企业。同时当前还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没有对交易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交易的流程没有得到严格的规定与监管,没有形成成熟的监督体系与利益保障机制,长此以往导致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一系列隐患。

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

第一,整体上市。整体上市多用于母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集团,通过整体上市的方法来实现协同效应,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整体上市之后,需要坚持开放性的原则吸引股东,会受到竞争对手的内在压力,同时也吸引一定社会公众资本,能够优化治理结构,但是仍然按照国有企业的机制运行,难以吸引战略投资者。

第二,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战略投资者在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国有企业重视,成为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也是未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向。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能够在增量限制的情况下,使资本雄厚并且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主体参与到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管理中,从而优化企业的管理机制和制衡体系,通过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实现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改进企业管理效率有重要意义。

第三,资产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通过对资产负债等方面进行全面重组,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资产重组的方式可以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并购重组的方式能够优化资产配置,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通过关闭产能过剩的企业成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

4.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对策

4.1转变思想意识

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要树立各类资本一律平等的理念,打破传统管理模式下限制资本流动的各类框架,开放行业准入门槛,按照市场的经济规则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融合。特别是对于垄断行业,要加强对非国有资本的引入,释放发展活力。企业要坚持各方资本共赢的理念,消除“谁控制谁”的顾虑,认识到资本的最终目标是提高资本价值,改善经济效益。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确保各方获得应有的利益。各类资本运作工作都需要以资本保值与增值为目标,通过灵活的方式优化管理体系。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大胆尝试与创新,确保各类资本实现保值与增值的目标。

4.2推进国有企业的双向混合发展

混合所有制应该是双向混合而非单向混合。需要让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资本中,国有资本也应该参与到民营企业中,避免认为仅由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中的传统误区。企业需要打破“谁吃掉谁”的顾虑。任何经济行为都需要以有利于资本的保值与增值为目标,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优势。需要认识到国有资本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先天性优势,需要通过打破市场门槛,帮助民营资本提高竞争力,促使其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在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混合的过程中,若民营资本控股,国有出资机构应该转变传统的理念,避免认为国有资本在企业中不具有控制权而不参与到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中的意识,要转变思想,充分参与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实现企业的自我约束与自我完善,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盘活资源活力。应该注意的是,国有资本要具有发言权和监督权,并且混合所有制企业要由具有责任感的大股东来负责管理。但是当前很多国有企业没有明确相关的监督与管理体系,没有主体对管理结果负最终的责任。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中关键因素之一是要落实责任承担的问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之后,要以市场为导向,对企业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另一方面,无论原有的企业是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国有企业,都需要由监管部门建立一套清晰、完整的混合所有制流程进行管理,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流程规范、合理,并针对各地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法进行明确。

4.3健全企业治理制度

第一,国有企业需要主动参与到市场竞争中。首先,国有企业要实现企业的市场化改造,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对企业内部的员工实行职员化管理,应该按照市场化的机制对管理层进行任命,取消行政级别。在国有企业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安排时,不应该由上级政府部门直接选派,而是应该由企业选聘。

第二,要完善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管理机制,只有实现市场化的管理,才能转变行政化的做派。国有企业要切实改善自身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需要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通过市场化管理机制选择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运作,确保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工作负责,并且需要对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管理与合同化管理,对职业经理人开展绩效考核,结合企业的管理效果对职业经理人发放薪资,并探索多种中长期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职业经理人工作积极性。

第三,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无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否由国有企业控股,都应该确保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控股股东支配企业资产的问题,不得由控股股东直接干预企业的财务活动,要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等方面的措施,保障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小股东的权益,特别是要保障非国有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4推动各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一,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提高非公资本参与企业改革的积极性。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民群众的活期存款数额庞大,如果能够对各类资产合理使用,就能转化为企业的经营性资本,帮助企业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并保障资产实现保值与增值。因此企业要充分通过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实现积极创新,充分发挥各方面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作用,降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准入门槛,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创新机制,盘活各类资产。

第二,企业需要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在企业的管理组织体系中,员工通常是被管理者,处于被动的状态,不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有企业需要让企业的员工和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因此可以推行员工持股制度,提高企业员工为企业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促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转变角色定位,形成“主人翁”意识。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能够优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系。员工持股要求监管层建立合理合法的员工持股制度,解决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员工持股不能独立于某几个国有企业存在,而应该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之一,从而发挥应有的效果。

第三,建立民营企业退出机制。在混合所有制改进推进的过程中,需要完善民营企业的退出机制。在传统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系下,部分民营企业担心自身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退出机制的优化是健全混合所有制改革体系,以及完善产权流动机制的重要环节,能够促使公共资本和非公共资本金实现有序流动。通过健全退出机制,能够保障民营资本结合自身的意愿选择退出,为民营资本的权益提供保障。

4.5供给侧去产能

第一,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大批僵尸企业,僵尸企业指的是体制僵化,恢复不了生命力,但长期依靠借款或政府支持而没有倒闭的企业。这类企业虽然还存在企业的组织形式,但是无法通过市场获得预期经济效益。僵尸企业的形成主要是在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活动中,没有形成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对于持续亏损的企业依靠政府支持、银行贷款支持继续存活,再加上很多企业没有跟上市场的发展,在管理活动中缺乏前瞻性,也没有根据市场的要求调动自身的活动,最终导致资不抵债。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僵尸企业的清理,避免僵尸企业白白浪费国家和人民财富的问题,针对僵尸企业启动破产机制。部分地方政府保护当地企业,这也使很多地区对濒临破产的企业进行保护。因此在未来需要加强对僵尸企业破产工作的推进。同时,破产过程中会涉及土地、人员、设备等方面的相关问题,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避免冲突,分析僵尸企业破产活动中各方面主体的权责利,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需要优化僵尸企业的破产审理程序。政府要引导经济转型,关键在于盘活存量资产,通过优胜劣汰机制以破产、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并且构建一套与企业重组方案相配套的服务体系,通过优化税收、工商登记、信用、融资等政策,加快破产清算流程,避免相关政策束缚破产清算的进程,确保僵尸企业得到及时处置。

第三,应该认识到不同的僵尸企业存在不同的情况。部分企业的产品跟不上市场的需求。在处理各类僵尸企业时,需要针对企业的差异性结合重点与实际问题逐个解决相关问题。在处理僵尸企业过程中,充分引入优胜劣汰机制规避风险,充分运用产业转移、资产收购等方式使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同时还需要在相关配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做好对员工的安抚以及企业资产的转移工作,以保障其他国有企业得到健康发展。

4.6打破国企垄断瓶颈

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大难点,在于当今的国有企业在我国很多领域已实现垄断,成为特殊的利益集团。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非让非国有资本来接管垄断,而是要打破传统垄断的局面,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通过调整企业的结构与产业形势,转变一方企业的垄断地位。首先,部分国有企业因为拥有巨大的资源而具有垄断优势,因此需要通过政府行政化的手段去垄断。垄断本身是一种市场失灵的表现,政府应该通过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进行干预,因为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而非国有企业会征收土地使用税。通过对国有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方式,能够防范资源被滥用的问题。其次,在去垄断的过程中,要引导融资利率市场化,避免在融资过程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被区别对待的问题,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的成本,体现出国有企业的真实利润。

4.7产权交易环节严格把关

产权交易环节的优化是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产权交易的各环节,需要对资产评估、价格确定、资产流转等重要环节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有序流转,通过健全产权交易体系,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首先,在国有资产的评估环节,需要对评估的各类资产严格把关,明确国有资产账目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于企业无形资产要严格把控,对于资产评估和审计要独立运作,使二者的结果能够得到相互验证,并在企业内部针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工作成立专门的审核小组,由企业员工代表和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监管机构共同组成评估审核小组,对于资产评估审计的结果进行审核,当发现问题时要对问题进行彻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其次,在价格确定环节,需要建立市场化的价格管理机制,对于未上市的国有资产转让不仅需要评估资产的价值,还需要分析市场溢价部分。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需要参考同类企业市值的溢价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定价机制。再次,在资产的流转环节,对于资产流转的各过程需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制,针对相关信息需要及时在网上公布,确保信息得到充分披露,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让国有资产的产权转让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产转让公平、公正。最后,在交易完成之后的资金划转环节,受让方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付款能力的相应资产作为抵押物,确保受让方具有支付能力,避免受让方用少量资金控制企业后,通过收购获得盈利的资金偿付交易价款。

4.8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模式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模式,最为直接的方式是明确国资委的具体职能,释放国有企业的自主权,确保国有企业实现市场化运作。本文认为国资委不应该作为国有企业直接的上级领导,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只应当股东的角色,对于资本运作工作进行监管,而对于国有企业具体的人员选派、经营管理等各环节需要由国有企业自己负责。国资委对于国有企业需要优化监督管理制度,通过董事会间接监管国有企业。

参考文献:

[1]周志强,徐新宇.民营企业参与度对混改型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J].企业经济,2020(03):34-41.

[2]时欣.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J].福建质量管理,20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