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蒙城县居家养老事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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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进蒙城县居家养老事业

郭敏

中共蒙城县委党校 安徽亳州  233500

中共为了加强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助推我县养老事业升级,县委党校组织相关部分教师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养老政策文件,听取有关部门通报我县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调研了板桥镇、王集乡、楚村养老中心的运行情况,并召集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座谈交流。下面,就加强和改进我县居家养老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区居家养老是指在政府主导下,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通过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自治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满足居住在家老年人服务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模式.它是介于家庭照顾和养老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

二、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今年我县计划建立100家具备生活照料、医疗卫生保健、文化精神娱乐等为主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65家并投入运行,服务老人约1500余人。从调研我县情况来看,每个居家养老中心建设经费约投入20万元左右,包括维修房屋,购置设备等。其中,县财政每个居家养老中心补助建设经费15万元已全部到位。养老中心均由一名村干部负责管理,配备厨师、管理员,账目由村干部进行管理。建成的居家养老中心大多依托村室、老学校进行改扩建,养老中心设厨房、餐厅、活动室和休息室、办公室、医疗室,为老人基本解决午晚两餐以及休闲娱乐。从服务对象来看,以楚村镇为例,每个居家养老中心约服务20名老人,80--90周岁老人约占86%,90周岁以上老人约占14%,个别乡镇养老中心服务对象延伸到75--80周岁老人。解决老人吃饭、娱乐问题以外,依托村卫生室为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检查身体。

总体来看,全县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工作初见成效,普遍认为居家养老是件好事,符合群众期盼和需要,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农村群众养老问题的关心和重视。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得益于县委、政府的政策扶持、强力推动,短期效果明显。但是,由于我县农村居家养老工作刚刚起步,尚处于试点阶段,广大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和老年人对居家养老这一事物了解不多。在居家养中心如何建设,如何运营,如何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和具体的实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缺乏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设计。我县养老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居家养老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顶层设计、制度安排不足,缺乏系统扶持政策。另外,全县养老机构发展缓慢,也不能完全适应养老需求。

(二)部分干部群众对居家养老工作认识不足,一些干部群众对居家养老工作是什么、怎么办不甚了解,部分人思想观念落后,对开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少数村干部服务意识相对薄弱,认为基层组织人少事多,养老服务又是伺候人的活,在思想上存在抵触观望情绪。

(三)工作中存在简单行事和不接地气现象。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多满足于学习外地表面做法,进行简单复制,调查研究和措施评估不充分,与我县实际情况结合不够,工作活力不强。例如中心每天8元伙食标准,缺乏充分评估,超越群众心理承受预期,部分群众感觉经济上不合算,挫伤了参加居家养老的积极性。

(四)资金保障来源单一,服务管理粗放。目前绝大部分资金仅靠县财政投入和乡镇补贴,社会资金参与不够。存在乡镇配套资金跟进不及时现象,部分养老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收支一人记账,管理人员垫付运行资金,不利于中心可持续发展。此外,中心服务管理粗放、不专业,设施不健全,老年防碰撞、防摔跤、无障碍通行等安全性、人性化设施缺乏。

(五)居家养老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做好居家养老工作涉及到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文体局、文明办等众多部门,各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部门措施联动融合不够,社区养老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服务效果考核评价机制亟待完善。

三、推进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措施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就近、便民、经济、安全的原则,通过每年打造一批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点),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推进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提标扩面。

(一)坚持规划先行,解决可持续问题。一是制定我县养老事业和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专题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方法路径,细化年度任务措施,突出抓好布局建设、服务管理、规范升级、考核评价等关键环节。二是搞好政策对接。在县财政资金支持保障的基础上,完善乡镇资金配套标准和措施;出台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的捐赠,或是通过福利彩票等方式,募集社会资金,逐步解决资金渠道单一和财政压力大、经费不可持续问题。三是培育工作力量。教育部门可以依托我县职业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加大养老事业职业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培养。人社部门开发社工或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文明办可以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对接开展养老志愿者服务。此外,逐步建立社会力量的准入机制,逐步吸引民办非营利性组织从事或加盟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提高社会化参与度,

(二)抓好总结推广,实现广覆盖目标。一是组织力量对全县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中心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回顾,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出台操作性文件。二是各乡镇要克服攀比心理,避免“大而全”的重复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三是民政局细化工作标准,明确时间节点,启动全县养老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召开全县居家养老工作专门会议,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和个人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激发各级做好养老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五是学习外地经验并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吸收转化,创新方法措施,不断破解工作中难题。

(三)完善运行机制措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围绕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加强中心制度建设。一是卫计部门要加强中心餐饮服务人员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市场局要加强中心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中心还应当增设防滑、防摔跤以及无障碍通行设施,严防各类事故。二是严格中心财务管理,规范收支。纪检、财政、审计部门加大中心补贴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养老中心依法管理水平,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中心制定详尽的服务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预防和减少纠纷。

(四)落实“保基本”要求,鼓励探索创新。在保吃饭的前提下,发挥村养老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利用自然庄闲置房屋建立简易就餐点,就近解决老人用餐问题。科学评估和制定符合农村老人消费习惯的中心收费及补贴标准。三是探索党建+居家养老模式。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助老关爱结对服务和应急救助服务。通过抓基层党建,不断助推社区居家养老工作

(五)加强业务指导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把居家养老工作纳入我县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整合民政、人社、卫计、文化、组织等部门资源,打造县乡村居家养老工作的服务体系和责任体系。民政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培训,让更多的基层同志懂业务、会操作、抓落实。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居家养老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