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其国际治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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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其国际治理

陈钰佳

东南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 江苏 苏州 215125

摘 要: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发展战略的不同,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对碳减排的义务及责任存在不同的认知,从而对碳关税问题持有不同的态度。本文首先给出了隐形碳关税的相关概念,并将其与传统碳关税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隐形碳关税的负面影响可能超过传统碳关税的影响。接下来,文章主要从隐形碳关税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负面影响的角度探讨隐形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最后,对隐形碳关税可能的国际治理提出了建议。本文认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应当成为管理隐形碳关税相关问题的主要国际规则。此外,发展中国家需要提高自身应对隐形碳关税能力,同时发达国家应给予一定的支持,从而不断推动隐形碳关税国际治理的发展。

关键词:隐形碳关税;国际贸易;国际治理

一、引言

碳关税长期以来饱受关注和争议,因为它涉及到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所能获得的利益。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征收碳关税的方式,达到让发展中国家承担起全球碳减排任务的目的1。而发展中经济体则认为碳关税制约了其发展国际贸易,且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中提到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对发展中国家征收碳关税是不合理的。因此,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壁垒,碳关税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往往会遭到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对此,发达国家开始采用更加隐蔽的方式,如建立国际生产标准、碳标签等机制,试图将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政策相衔接,使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承担相同的全球减排责任2。 这些措施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伙伴关系中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成本。

二、碳关税与隐形碳关税的区别

碳关税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对有碳排放的进口产品征收的特定二氧化碳排放关税,通常是进口关税或实施边境法规和其他国内税收措施的总称3,它包括边境监管税、排放配额税和许可证等形式。隐形碳关税则是指那些没有在边境环节对产品和服务征收碳关税,但依然能够起到与征收碳关税相同的关税壁垒作用的政策和措施,如碳标签、ISO生产标准等3。这些措施起初是无害的,但是当与阻碍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发展的目的结合起来时,它们就不再是中性的,而成为贸易壁垒。

碳关税作为有形的贸易壁垒,得到了国际社会更多的关注,而隐形碳关税由于隐蔽性更强,并没有引起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足够重视。两者的区别主要如下:

第一,从实施主体来看,碳关税主要由发达国家主导和实施,而隐形碳关税的实施主体并不局限于发达国家,但这两种关税都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第二,碳关税仅适用于碳密集型产业,而隐形碳关税的作用对象不仅限于碳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第三,碳关税主要通过关税和边境税限制进口,而隐形碳关税则通过碳标签和与碳排放相关的国际生产标准对进口设定限制。第四,从执行环节来看,碳关税是在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碳密集型产品时实施的,而隐形碳关税不仅在进口环节执行,还会影响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内生产阶段。因此,隐形碳关税不仅会作为碳关税提高出口商的生产成本,而且还会阻碍发展中国家国内产业的发展。

通过以上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隐形碳关税一方面会在现行关税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关税税率,产生与普通碳关税类似的影响。另一方面,它可能造成技术壁垒,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使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和服务难以进入到其他国家。因此,隐形碳关税的负面影响比直接征收碳关税的影响更甚,因为它从生产源头上限制了生产技术落后经济体的商品及服务的出口。

三、隐形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基于发展中国家的视角

(一)形成无形的贸易壁垒

传统的碳关税是以减少碳排放和提高产品竞争力为由征收的,这将导致出口商的出口成本上升以及整体的社会福利下降。然而,隐形碳关税不仅提高了关税税率,还形成了无形的技术壁垒和贸易壁垒,从而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首先,由于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要求进口的相关产品必须要达到本国市场碳排放标准的要求,为此,出口商需要引进发达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这大大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成本,产品价格随之上涨,最终导致有关产品出口量下降。其次,发达国家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国内消费者购买带有碳标签、碳足迹低的产品,于是进口商开始降低对高碳产品的消费意愿,增加对符合相关标准的低碳产品的进口4,这使得没有加注碳标签、碳足迹高于同类产品的销量下降。

(二)限制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

隐形碳关税还将对生产技术落后国家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设置障碍。在一般情况下,倘若进口国只征收碳关税,则发展中经济体的出口厂商可以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税额的方式便能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虽然这会减少其所能获得的利润以及降低产品竞争力。但是,隐形碳关税带来的限制无法通过支付税额来解决。原因是一旦出口产品不能达到进口国的碳排放标准,相关产品便无法进入国外市场5。即使这一困境可以通过引入低碳新技术的方法来解决,但这会使得出口商面临生产成本增加、技术升级带来的投资增加等新难题,对产品的竞争力、企业和相关行业产生不确定的影响,最终可能导致生产企业减产甚至停产,产业萎缩。

(三)失去低碳贸易的话语权

目前,发达国际凭借其完善的工业体系及强大的经济实力掌控着世界上大多数先进的工艺、技术和生产标准及其制定权,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水平不足、技术创新能力有限,很难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例如,负责制定国际生产标准的ISO(国际标准组织),其遵循多数票原则,在投票表决低碳生产技术、标准及工艺的有关规定时,发达国家在决策系统中具有绝对优势。一方面,发达国家的立场较为统一,而同时,几乎没有工业基础的最不发达国家虽有一定的表决权,但它们倾向于支持发达国家,因为生产技术、标准和工艺与其国民经济发展没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普通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很难在投票中获得多数席位,即使提出反对意见也难以改变制定国际生产标准的现状。从长远来看,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在国际贸易和低碳经济发展的规则制定体系中失去发言权6。尽管实施国际低碳生产标准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技术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体系尚未完善时,将这些标准、技术和工艺用作惩罚性的贸易壁垒,无疑会对发展中经济体造成无法承受的冲击。

四、隐形碳关税的国际治理

综上所述,隐形碳关税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通常是负面的。碳标签和ISO生产标准等环境措施最初对发展中国家无害,但如果它们加上转移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并作为阻碍其他国家发展的工具时,则需要对其保持警惕7。对隐形碳关税的治理并不意味着要将所有与之相关的政策、措施取消,这不利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技术的进步。相反,如果隐形碳关税能够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合理运用并逐步实施,无疑将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以进行更公平的贸易,另一方面,它可以增进各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对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隐形碳关税的国际治理:

首先,与其他国际平台相比,《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各国的历史排放责任纳入考虑范围之内,以公平的碳排放权为基础,成为处理碳排放问题最早、最权威的平台,它也是各国政府共同参与和推动的一项国际化进程8。因此,在处理碳排放相关问题时,其他国际组织应充分考虑和遵循UNFCCC的原则和规定,如“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国际组织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措施时,应考虑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历史排放责任和实际国情方面的差异,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区别对待。

其次,发展中国家应在国内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应对隐形碳关税的能力。一方面,政府可以完善国内碳税、碳交易体系并加强立法保障,同时给予财政补贴,激励国内企业升级、运用低碳技术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还可以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推动更加合理的碳关税治理机制的建立,并通过大力发展低碳技术、推动区域价值链体系建设,构建低碳外贸体系9

最后,为了实现全球碳减排的共同目标,发达国家应当做的不是采取碳关税、隐形碳关税等措施来试图影响和阻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而是当发展中国家在碳排放方面的技术和建设遇到困难时,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如建立公益性技术机制。为了达到国际合作的预期结果,各国需要相互理解和促进,而不是相互制裁和限制。最终,全球气候治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终将实现。

参考文献:

[1]袁力玮.基于低碳经济下碳关税提出的动因探究[J].中国市场,2011(49):194-195.

[2]龙敏.隐形碳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启示[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2021(08):109-113.

[3]王谋.隐形碳关税:概念辨析与国际治理[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20,16(02):243-250.

[4]刘鹤,范莉莉.碳标签产品“溢价”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8(05):123-126.DOI:10.19851/j.cnki.cn11-1010/f.2018.05.031.

[5]陈红艳.低碳经济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8(16):53-54.DOI:10.14013/j.cnki.scxdh.2018.16.031.

[6]王曼. 碳关税实施应兼顾他国合理关切[N]. 中国贸易报,2023-07-20(003).DOI:10.28113/n.cnki.ncmyb.2023.000942.

[7]王丽.碳关税的影响及贸易效应研究[J].黑河学院学报,2022,13(02):37-39+90.

[8]龚伽萝,姚铃.多边气候协定对国际贸易气候规则的影响路径[J].对外经贸实务,2022(04):9-16.

[9]陈建华.碳关税的国际协调及建议[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35(06):80-84.

作者简介:姓名:陈钰佳(1997.11--);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四川省简阳市,学历:硕士研究生;现有职称:无;研究方向:国际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