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的家庭地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 1
古巴比伦时期,女祭司阶层开始兴起。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具有极高的地位,被称为“特殊的妇女”。在家庭中她们摆脱了“父权”、“夫权”和“子权”的控制,享有和男性平等的权利。她们不能被丈夫随意抛弃,享有财产继承权,可以独立自由处理家庭中的不动产。女祭司具有的宗教职能、高贵出身及具有的丰厚嫁妆是其在家庭中享有极高地位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