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孟子的道德哲学实质上是一种道德情感主义学说。这一学说以其“四端”之情为基础,主张任何美德规范和体现美德的行为规范最终源自人类天生的不由自主的情感。他的规范伦理学实际上是一种情感主义规范美德伦理学,他所提出的评价性概念,如“仁”、“人”、“君子”和“不仁”、“非人”(“禽兽”)、“小人”等,实质上是针对道德主体的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美德规范(人性的应然之规定)。在孟子看来,美德与行为规范并非源自对外部世界的经验或理性的认知,而是源自人类天生的情感,因此,最有效的道德教育手段不是灌输关于外部世界(包括社会)的经验知识或理性知识,而是“反求诸己”,培养和发展道德主体内心原本就有的“四端”之情,只要保有它们并加以体验扩充,就能“知性”、“知天”,“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的道德情感主义充分反映了儒家哲学的根本特点,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简介:隋代是中国佛教史上一个极为短暂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统治者对佛教采取鼓励和扶植的政策,隋代佛教出现了非常兴盛的发展态势。而且此一时期还涌现出一批为佛教进一步发展而作出积极贡献的人物,其中,中国僧人彦琮就是这一时期对佛教发展起到过重要作用的一位高僧。彦琮协助来华印度僧人进行佛经翻译,在一定程度上说,隋代五个重要的佛经译场都是由于彦琮的参与才得以正常进行。同时,他对隋代译场中所译经典制作序言,高屋建瓴地阐释佛教经典的基本义理,促进佛经的流传。此外,彦琮也撰写了一批涉及佛教、儒释道三教关系和中外文化交流等方面有价值的著作。作为一位博学而又著述宏富的佛学家,彦琮是我们认识隋代佛教和了解中国佛教中国化所不可忽视的一位重要人物,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