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富锦市检察院在队伍管理上注重从“心”出发,全院干警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新的工作姿态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善用微信平台,不断汇聚正气。该院打破传统的线下教育模式,变集中学习为灵活学习,变课堂讲授为微信随时学。在创建的党员干部群中开设“微课堂”,组织“微讨论”,实施“微宣传”,坚持每日晨光分享党章党规部分章节,不贪多只求牢记于心。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带头转发正能量的信息和文章,传递检察动态、传播检察文化。注重案件质量,规范司法行为。该院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一“生命线”,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采用交叉评查,多级复查等模式,对业务部门案件进行比例式抽查,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以案件评查倒逼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执法公信力。
简介: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室干警作风形象,优化负责辖区内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区检察院不断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提出以“一核两翼”定位工作方向,带动检察室各项工作深化发展,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红兴隆检察院以改变检察室工作方式为核心,以开展检察“护垦佑农”及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两翼,对检察室由过去的下发年度评价整体工作转变为细化每月评价工作指数,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院领导不定期对检察室寻访督导。以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按照《2018年红兴隆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检察室所负责辖区的企业定期走访,以下发调查问卷、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的形式,搜集意见及建议,解答法律咨询;每季度定期开展检察室干警交流会,交流开展工作的优秀经验,取长补短。在助残日来临之际,检察室干警与农场司法分局、政法委、民政局、公共事业管理中心等部门,一同在农场文化广场举办“开展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专场法律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讲解关于保护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鼓励弱势群体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主动与辖区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联合联动,结合举报宣传周、乡村检察法律讲堂等活动,开展“以案释法乡村行、以案释法社区行”法律知识讲座,打击坑农害农的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专项活动,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完善合同。联合农场、林业等部门,在广场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宣传活动,通过图板展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