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建立使用新型CoAl2O4蓝色纳米粉末快速显现现场潜手印的方法.方法以尿素作为沉淀剂、聚乙二醇为分散剂,通过共沉淀法制备CoAl2O4蓝色粉末,再利用扫描电镜-能谱仪(SEM/EDS)、X射线衍射(XRD)、傅里叶变换红外吸收光谱(FTIR)对该显现粉末进行表征.最后采用粉末刷显法和小颗粒悬浮液法对不同性质客体上的油汗手印、血潜手印进行显现.结果制备的CoAl2O4蓝色纳米粉末为尖晶石型球状颗粒,粒径基本均一,纯度高;该粉末与手印物质的结合具有高选择性和高灵敏度,显现的汗油手印、血潜手印纹线清晰、连贯.结论CoAl2O4蓝色纳米粉末制备方法简单而高效,制得的CoAl2O4物相纯正、无杂质;手印显现实验证明该纳米粉末可有效显现渗透、半渗透及非渗透性客体上的汗油、血潜手印,为现场手印的粉末显现法提供了新的思路.
简介:20世纪80年代以来,精神活性物质在世界范围内日益蔓延,已成为各国公认的世界公害之一。如何精准地检测痕量甚至是超痕量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如何检测存在于复杂基质中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都是极大的挑战。本文对近年来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文献进行了综述。首先讨论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介绍与这种定性定量技术搭配使用的诸如中空纤维-液相微萃取、电化学增强固相微萃取等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分析手段,具有高特异性、高速、高选择性等特点,可提供大量待检测精神活性物质的化学信息。此外,本文还综述了三重四级-飞行时间质谱技术、石墨印刷电极技术、酶联免疫法等新技术在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进展,以供同行参考。最后提出,在今后一段时期,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标准物质的制备及检测方法的开发上。
简介:目次一、前言:社会立宪构成论——国际法与宪法问题的社会学法学思考二、魏玛的遗产:德国公法学"实质的民族宪法观"的形成——从高权国家到人民宪政观(一)高权国家与大众民主(二)魏玛:国家作为社会的自我组织——宪法的实质化(三)魏玛方法论争的遗产:宪法实质化与民主的同质基础三、托依布纳从社会理论与知识理论角度的批判:多元主义的社会立宪构成论(一)无法包含社会的国家:系统论对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二)新的民主观:对人民主权概念的重构与重视自发政治(三)多元理性:宪法多元,法多元四、托依布纳从世界社会角度的批判:跨国跨文化的宪法,从实质到功能的转变(一)跨国与跨文化:从不可穿透的国家宪法观到世界社会的法沟通(二
简介:郡政府与公司签订合同恢复废弃的土地,郡政府提前给公司预支了款项,由公司用该笔款项购买设备;而该笔款项从拟支付给公司的总款项中扣除。为了保护郡政府的利益,合同规定一方当事人所有的设备、商品及原材料等物资,一旦被固定在合同约定的地点,都属于郡政府。而为了完成该工程,当事人在任何时间都可以出售上述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经使用的产品和原材料,并将出售的收入用于偿还已到清偿期的款项或者根据合同将到清偿期的款项。上议院认为,一项赋予债权人可以出售债务人的财产并将所得款项抵偿债务人对自己欠款的合同权利就是一项担保权利;并且因为涉及的财产(建筑设备、临时性工程、施工现场的商品和物资)属于可变动的资产,在合同当事人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消耗或者移出现场,这属于浮动抵押。根据《公司法》第395条第(1)项的规定,未进行登记的抵押不能对抗清算人和管理人和公司的任何债权人,也不能对抗处于清算或者接管阶段的让与人。郡政府的权利构成担保物权,但因未登记而无效,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郡政府享有合同抵销权,因不符合成文法的规定而无效;衡平法并不干预并保护未能遵守成文法规范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