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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结果
  • 简介:<正>我和尤金·罗斯托(EugeneRostow)之间的初次交流是以书信方式进行的。1965年春天,他来信回应我刚刚发表在《哈佛法律评论》上的一篇论文。在这篇关于校园种族隔离的文章中,我抨击了对"事实上的种族隔离"(defacto)与"法律上的种族隔离"(dejure)进行区分的做法,并主张消除公立学校中的种族不平等是一项宪法义务。在罗斯托来信的第一部分,他欣然接受了我

  • 标签: 种族隔离 罗斯托 哈佛法律评论 联邦最高法院 耶鲁法学院 律师执业
  • 简介:在美国探亲期间,适逢赫赫有名的耶鲁大学第三百届学生毕业典礼将到,新闻媒体做了大量报道,号召学生家长参加。我想参加,无奈不是本届毕业生学生家长。可是巧得很,我的邻居、江西南昌赴美探亲的聂先生的女儿是应届毕业生,他是专门来参加女儿毕业典礼的。他对我说,你要是愿意,我们一起去,要是有人盘问,你就说是我女儿的舅舅。我说这样行吗?前第一夫人、现参议员希拉里,现任总统布什,都要参加,保安一定非常严格,怎么会让不是学生家长的人参加呢。他说,我应邀去参加,可学校也没有给我发任何证件,我估计进场时一定会严格检查,不准带任何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的东西,就可以了;再说,我们又不能和那些要人近距离接触,现场一定有很多保安人员,他们的安全不会有任何问题,当局会给愿意参加的人开绿灯的。我将信将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做好参加的准备。

  • 标签: 学生家长 毕业典礼 应届毕业生 见闻 人身安全 保安人员
  • 简介:本文通过对《耶鲁精神——感受耶鲁大学及其法学院》一书进行梳理,揭示了这么一个观点,即大学的基本宗旨在于服务,法学院的基本职能在于培养法律人的特色。不仅仅法学院教授具备了这一特征,他们培养的学生也具备如此特征。以此,反衬出中国大学法学院基本职能的缺位。最后,笔者还对该书涉及的作为西方国家代表的美国对待中国法律、法治的态度进行分析,得出自己的不同看法。

  • 标签: 法学院 抉择 中国大学法学院 服务
  • 简介:"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与"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是美国宪政史上著名的种族判例。得到旁征博引、无懈可击的"斯科特案"判决,未能为"布朗案"所遵循。而事实上,"布朗案"的司法推理同样入情入理,判决结论"水到渠成"。那么,藏匿于这种宪法解读背后的可能的因素或缘由是什么,司法解读过程与案件的背景、相关的制度、理念与文化有着怎样的关联,所有这些成为本文的旨趣所在。

  • 标签: 种族判例 宪法解读社会情势
  • 简介:<正>引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既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以辩护权为核心的诉讼权利的基础之所在。是否确立该原则,以及是否建立了保障该原则得以实现的程序机制,不仅体现出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等相冲突的诉讼价值的选择态度,而且也反映出一国刑事诉讼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自证其罪 被告人 沉默权 刑事诉讼法 强迫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意味着否定了幼女是卖淫女。然而,《刑法》第358条第2款存在"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规定,第359条第2款存在"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规定。如果认为"幼女卖淫"不能成立,则会使第359条第2款沦为废款,如果承认"幼女卖淫"的成立,则又难免再次让幼女污名化。卖淫的本质是对性服务的交易,在"组织、强迫、引诱幼女卖淫"规定中,交易性服务即卖淫的主体是组织、强迫、引诱者,该规定应被解读为"组织、强迫、引诱者以幼女为手段,通过幼女来交易性服务"。组织、强迫、引诱幼女卖淫行为在触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之外,同时触犯强奸罪,对其应以想象竞合原理处断。

  • 标签: 卖淫 组织卖淫 强迫卖淫 引诱幼女卖淫 想象竞合
  • 简介:强迫劳动罪保护的法益是他人有关是否劳动的意思决定自由,该自由一旦受到侵害,即可认定为犯罪既遂,无需以他人已经开始劳动为要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是修改了共犯的量刑规则,不是共犯行为的正犯化,故该款行为的违法性仍需连带第一款正犯行为的违法性。明知他人'将要'实施强迫劳动行为是第二款行为成立的前提条件。应从刑法性质上把握'劳动'的范围。强迫他人'劳动'是指要反复多次或者长时间地使他人实施并无义务实施的事项。但反复多次或者长时间的侵害并不一定要现实化,只要行为人以此为目的,并将这一意思传达给了被害人即可。

  • 标签: 强迫劳动 意思决定自由 共犯行为 劳动范围
  • 简介:证人是否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在境外法治国家的立法中呈现三种不同的类型。相关国际公约正在逐渐认可证人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我国应当明确承认证人享有此权利。由于证人与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两者的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在行使条件、保障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为了平衡真实发现与保障证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的关系,我国应当赋予证人有限的罪行豁免,严格限定豁免案件的适用范围,并完善证人作证的豁免程序。

  • 标签: 证人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 作证豁免 如实作证义务
  • 简介:在强奸型的强迫卖淫罪中,要区分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罚原则,即如果强迫卖淫者为了迫使被强迫者从事卖淫活动而强行奸淫被强迫者,该行为属于强迫卖淫中的手段行为,只定强迫卖淫罪一罪即可。但如果强迫卖淫者单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强行与被强迫者发生性关系的,应认定为强奸罪,并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同时,强迫卖淫罪应该认定为结果犯,如果强奸后迫使卖淫,但被害人没有卖淫,应该认定为强迫卖淫罪未遂,在适用强迫卖淫罪加重构成的同时,适用刑法总则有关未遂犯的处罚规定。嫖客在明知到被害人是被强迫卖淫的情况下,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而应该认定为强奸罪,强迫卖淫者既触犯了强迫卖淫罪,又触犯了强奸罪,构成想象竞合,按照重罪处罚,即按照强迫卖淫罪处罚。

  • 标签: 强迫卖淫罪 强奸罪 想象竞合
  • 简介:一、发展状况与我国现行法起初“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被表述为“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公开出卖自己”、“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控告自己”,之后又以“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强迫成为不利于自己的证人”的表达方式出现。此时它侧重针对于政府获取信息的不正当手段.意图在于禁止通过发誓、酷刑或威胁、利诱等其他强迫形式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我归罪,并仅被视为对于过分热心的执法人员的一种限制,

  • 标签: 自证其罪 保障 不正当手段 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 获取信息
  • 简介:美国第五修正案规定的"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集中体现了国家与个人在追诉犯罪活动中的基本权力/权利-义务关系:尽管个人负有协助国家追诉犯罪的一般法律义务,但是,国家不得强制个人协助国家追诉其本人的犯罪行为。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在现代法治社会,作为现代刑事诉讼的基础性原则之一,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被赋予了与无罪推定原则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

  • 标签: 修正案 反对自我归罪特权 纳税人 联邦最高法院 大法官 文件
  • 简介:[案情]李某想垄断本地的长途货物运输,但本地的畅通快运公司却与其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态势,李某多次找到该公司老板张某,提出要参股,被张某拒绝。2001年2月3日,李某突然带人来到快运公司,将张某从办公室挟持到一间车库内进行毒打,并强令张某在股权转让合同上签字。张某无奈.只好签字同意将畅通快运公司50%的股份以10万元的低价转让给李某。自2001年3月起.李某每月都来找张某收利润,到2002年4月,李某收取“利润”共计350万元。

  • 标签: 股权转让合同 行为定性 2001年 他人 暴力 货物运输
  • 简介:强迫卖淫罪罪状表述的语法结构中,作为核心的动词'强迫'是三价动词。联系着行为人、被害人和卖淫行为三个行动元,只有在三个行动元全部齐备时,即强迫的受事者转化为卖淫的施事者时,强迫行为才告完成。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法益侵害结果是否发生,强迫卖淫罪的保护法益包括人身权利、意志自由和社会风化,后者是其主要保护法益。只有被害人被迫卖淫时社会风化才受到现实的侵犯,所以只有被害人被迫实施了卖淫行为时,强迫卖淫罪才成立犯罪既遂。

  • 标签: 强迫卖淫罪 既遂犯 动词理论配价 法益侵害 妨害社会风化
  • 简介:对纵向兼并的反垄断控制一般都是十分谨慎的,必须考虑某项具体兼并所可能带来的正负两面的效应。纵向兼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是不容易判断的,它需要执法官员和法官具有相当程度的经济学基础。在纵向兼并案件的审理中,需要考量以下几方面:产品市场、地理市场、对竞争的可能影响。

  • 标签: 纵向兼并 反托拉斯 鞋业 布朗 美国 反垄断控制
  • 简介:对婚内强迫性行为是否应予法律规制,特别是按婚内强奸罪定罪处罚,一直是近年来国内学界争论较多的话题。婚内强奸作为家庭暴力行为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对女性人权,特别是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侵害是不言而喻的。本文从婚内强迫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国外对该行为予以犯罪化处理的趋势出发,提出对婚内强迫性行为应予以法律规制,并宜单独定罪处罚。

  • 标签: 强奸 婚姻 犯罪
  • 简介:强迫卖淫罪的保护法益不仅包含通说认为的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道德风尚,亦包含性的自我决定权,本罪的核心特征在于违背妇女意愿迫使其进行卖淫活动,亦即强迫行为中的暴力、胁迫、虐待或其他强制方法足以使被害人失去意思决定能力进而压制其反抗。在本罪与强奸罪的辨析上,有偿与否并非区分标准,二者之间是部分包含的法条竞合关系。

  • 标签: 卖淫罪强奸罪 强奸罪关系 强迫卖淫罪
  • 简介:2011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的老乡徐某因妻子生病治疗向其借钱,黄某手头没有钱,便让徐某向被害人李某去借,并答应由其出面担保,随后徐某即找李某借钱,李某称没有钱。5月13日晚,黄某得知李某在一朋友家中,便伙同宁某责问李某:“徐某向其借钱的事情怎么说?”

  • 标签: 威胁手段 暴力 定罪 借款 他人 犯罪嫌疑人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纳入条文之中,但不能就此认为我国已经建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本文基于我国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不同解释,结合国际通行准则,归纳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存在的三种内涵,以及本义内涵上的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我国"如实供述"条款并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并通过比较方法,提出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我国建立的相应配套制度和例外情形。

  • 标签: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沉默权 如实供述 辩诉交易 自由心证
  • 简介:强迫他人卖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性的自由权利的犯罪。这种犯罪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2条。过去,刑法笫140条规定有强迫妇女卖淫罪,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严厉打击这种犯罪的需要,《决定》把强迫妇女卖淫罪修改为强迫他人卖淫罪,扩大了犯罪对象的范围,并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分别规定了三档量刑幅度,提高了该罪的法定刑,为有效地严惩强迫他人卖淫的罪行提供了锐利的法律武器。

  • 标签: 强迫他人卖淫罪 组织他人卖淫罪 行为人 介绍他人卖淫罪 卖淫者 强迫妇女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