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民是西方社会长期存在的现象,公民的权利问题是与公民同步产生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是一类保护个人的自由免遭政府与私人组织的侵犯、保证个人参与国家活动的公民与政治生活不受歧视与限制的权利。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是国际人权的原始与主要组成部分,它们组成了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一部分,属于三代人权理论中的第一代人权,并且属于消极与积极权利理论中的消极权利,它主要强调国家权力的不干预、不介入,制约政府权力,通过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适当配置,使之起到限制、遏制权力泛滥的作用。此外,它还事关个人人格完整,保障个人权利,并最终实现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我国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最终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普通法律、法规为组成部分的比较完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体系。由于传统与现实需求的影响,我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发展体现出了自身独特的品格,包括历史性、集体取向性、政府主导性、国际接轨性,并在全球化的背景中不断地与国际人权公约进行调适。
简介:泛在计算、物联网等新兴科技正在掀起新一次的信息产业革命浪潮,推动人类步入"泛在网络"〔1〕社会,使任何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信息联通成为可能,将"一切"事物的信息转化为具有现实或潜在价值的资源。世界各国的民事立法为个人隐私、智力成果等信息类型提供了某些专有权利保护,但没有把一般和整体意义上的信息纳入私权客体的范畴。为了解决人、社会、国家及其彼此之间的信息利益冲突,防止纯粹的信息技术优势演变成信息霸权和专制权,有必要确立一套具有包容性、灵活性和内在统一逻辑的信息权属识别制度。基于法治文明和经济理性的信源信息权概念和若干基本原则,为形成信息确权的全球性规则提供了一种理论路径。
简介:本文是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艾卡·雷宾德教授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所做演讲的文稿。作者在文稿中比较详细地介绍和解释了德国和欧盟的环境保护集体诉讼制度(我国称之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德国环保集体诉讼制度的理由、德国环保集体诉讼的类型和发展状况、欧盟环境法对德国环保集体诉讼制度的促进、德国环保集体诉讼制度的具体问题如原告资格和诉讼费用,以及德国环保集体诉讼的效果和前景展望。
简介:"儿童利益最大化"已经被西方国家确认为处理未成年人事务的首要原则,然而因这一原则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而引发的争论一直持续不断。国家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涉及国家、家庭和未成年人的关系问题,家庭自治和国家干预始终是两个必须面对的议题,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关涉到诸多因素。未成年人利益保护不可避免地与父母利益、家庭利益甚至国家利益密切相连,而往往被忽视的是未成年人利益的独立性、未成年人自主的价值,这关涉到以权利作为保护手段的独特价值,不仅源于权利这一路径相对于义务路径的优越性,还在于未成年人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以权利为分类对象也有助于理清不同情形下国家干预的范围及其方式。
简介:调查程序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中规定的一项准司法程序,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报告程序、个人来文程序和国家间指控程序具有辅助作用。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制定之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为了审议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巴拿马两国的国家报告,曾成功地对两国开展过调查活动。在起草该任择议定书的过程中,对是否规定以及如何规定调查程序曾发生过一些争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中的调查程序继承和发展了此前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调查程序,并对此后的人权公约中的调查程序提供了借鉴。迄今为止,该任择议定书的20个缔约国中只有4个接受调查程序,比例明显偏低。该调查程序的批准和实施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它毕竟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实施增加了一种监督程序,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提供了潜在的更广泛的保护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