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推动和组织下,广州国民政府于一九二六年七月一日发表《北伐宣言》,九日即正式誓师北伐。不到半年时间就打下了武汉。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国民政府于同年十二月由广州迁都武汉。武汉国民政府是国共合作的联合政府,是带有新民主主义色彩的政权。武汉政府是很重视法制建设的。虽然武汉政府仅存在了八个月,但在中国近现代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许多有益的经验,对于我国当前加强法制建设有着借鉴作用。现将武汉国民政府法制建设的几个主要特点简要评介如下,以期引起大家探讨的兴趣。(一)重视立法工作,积极向有法可依的方向努力
简介:“不确定法律概念”是法理学和各部门法中经常遇到的基础术语,它们被用于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诉讼判词之中。不确定法律概念不仅仅涉及到法律适用中的解释问题,其所指涉的事实认定的争议性,使得概念解释进一步复杂化。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行政事实相互缠绕、相互印证,在做出不同种类的行政行为时,对二者相互关系的理解也有很大的差异。在实务中,行政执法者、法官、律师和学者们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共识,通过行政解释、技术标准、裁量基准、专家意见使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进一步法定化,主张常识性的经验判断与专业论证相结合,注重不同文化形态和政府规制目标下的不同理解。同时,不确定法律概念所关涉的行政事实认定,应该达到一定的证明力标准才能被采信,对该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才能被视为有说服力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