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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蔡鸿铭认为: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其适用的范围包括判处死刑事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 标签: 死刑复核程序 人民法院 特殊程序 案件 判处 永春县
  • 简介: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特别程序,在保障正确适用死刑,纠正和防止发生失误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目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这一程序仍然明显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本文就我国目前的立示和司法实践中有关这一程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有益的分析和探讨。

  • 标签: 刑事诉讼法 列刑复核程序 死刑 人民法院 复核范围
  • 简介:<正>建国40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坚持和实行死刑复核制度,对于坚持少杀方针,贯彻限制适用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准确地适用死刑,严防错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复查和最后核准死刑案件的特殊程序。其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的审查,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和裁定,改

  • 标签: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案件 适用死刑 最高法院 高级法院 刑事诉讼法
  • 简介: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是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在死刑复核权归属问题得以解决之后,解决死刑复核权的正当行使问题成为当务之急。我国现行死刑复核程序的行政化模式和空洞化内容无法实现设置该程序的目的。为避免死刑复核权流于形式。造成宝贵司法资源的浪费,应当构建审判式死刑复核程序,建立控辩双方出庭参加审理的庭审模式,给予被告人充分的司法救济,实现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

  • 标签: 死刑复核程序 审判式 辩护权 部分审查 排除合理怀疑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作为死刑控制程序保障之一的死刑复核程序,因部分死刑核准权的下放而出现许多问题,使这一程序失去了最后的程序保障作用,不利于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从加强死刑案件程序保障出发,本文提出两条思路:(1)保留并完善死刑复核程序;(2)废除死刑复核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三审终审制改造

  • 标签: 死刑复核 程序 完善 三审终审
  • 简介:死刑复核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核准的特殊诉讼程序。唐代十分重视对死刑的复核,除皇帝本人拥有对死刑的最高复核权外,中央多个机构还拥有对死刑复核权,如刑部从司法体系内部对死刑进行复核,门下省和中书省则以立法机关的身份对死刑进行复核,尚书都省作为尚书省的行政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复核权对死刑进行行政监督,而御史台从监察角度对死刑进行复核,最后由皇帝亲自复核。唐代多方位的死刑复核制度反映了皇权的强化和中央集权体制在司法领域的完成。

  • 标签: 死刑 死刑复核 皇帝 覆奏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它的设置对于严格把握死刑的适用,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大有助益,特别是在防止错杀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实践中死刑复核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极易造成裁判的不公,违背了死刑复核程序设置的初衷。本文就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的意义、法律监督缺失的现状及影响、依据、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 标签: 死刑复核程序 法律监督 程序设置 刑事诉讼 刑事政策 适用
  • 简介:生命权是每个自然人最为宝贵的权利,死刑作为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无疑成为国家刑事审判中的一项最高权利.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具体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核准.死刑复核权归属于谁,以及死刑复核权如何行使,体现了统治阶级对生命的重视程度及对死刑的审慎态度.

  • 标签: 死刑复核程序 人民法院 判处 死刑案件 刑事审判 审判程序
  • 简介: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程序违法现象极为普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部缺乏制裁机制即违反之后没有法律后果的“软”法。刑事诉讼法基本上已经丧失了作为法律所应当具有的约束力,甚至沦落为规则的宣示或告诫。欲使刑事诉讼法成为“真正”的法律,就必须为其注入“制裁”这一法律规范的应有要素。而为刑事诉讼法注入“制裁”要素,应走“以程序制裁为中心”的道路,这是由程序制裁的独特优势所决定的。

  • 标签: 刑事诉讼 程序制裁 实体制裁 程序违法
  • 简介:论准备程序□王福华陈秀英一、准备程序概述在现代民事诉讼中,赋予当事人以充分的辩论权,是排除法院恣意裁决,实现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12条虽然明确了辩论的基本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辩论流于形式的现象相当普遍,尤其是对于当事人在开庭审...

  • 标签: 准备程序 双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大陆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 民事诉讼程序
  • 简介:<正>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点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给付内容的债务,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该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程序。支付令是人民法院给债务人下达的向债权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命令。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按支付令的要求履行债务、或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十五日内按

  • 标签: 督促程序 支付令 基层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提出异议 法律效力
  • 简介:量刑程序是实现量刑公正的保证。在我国,建立独立的量刑程序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应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根据,实行不同的量刑程序模式。相对于定罪程序,量刑程序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方面有其特殊性。量刑程序改革已成为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当务之急。

  • 标签: 量刑程序 量刑公正 量刑程序诉讼证明
  • 简介:鉴于不遵守办案程序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到侦查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对侦查程序的强调即为当务之急。而警察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让每一个民警都牢固树立程序意识。

  • 标签: 程序 程序意识 教育培训 受案 侦查 侦查终结
  • 简介:公正、合理的程序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石,它一方面限制权力的恣意和专断,维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自我完整性;另一方面又给市民社会中的个人一个恰当的自由选择空间。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诉讼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规定了一系列诉讼程序。从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程序试行通则》到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正式施行,在解决平等主体间民事权益纠纷的诉讼程序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其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保障等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该看到,无论是立法还是具体实践中,总存在着对程序缺乏应有关注之现象。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对现存民事诉讼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

  • 标签: 程序公正 |
  • 简介:契约程序是契约行为的形式、外壳,契约过程中时间、空间、物质手段的组合。契约程序的目标是平等、自由、安全、便捷、效益,契约程序目标实现的途径是意志介入。契约属私法范畴,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时,国家便以契约利益主体的身份出现,允许国家意志对契约程序的介入。

  • 标签: 契约 程序 国家意志 介入
  • 简介:程序公正并不仅仅是追求实体公正的工具和手段,它和实体公正都是司法活动所追求的目标,并且现代法治社会应以程序公正为本。程序公正的理念渊源于西方自然正义论,被认为具有独立和优先于实体公正的法律价值,它与我国法文化传统和现实存在着差异和冲突。

  • 标签: 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 司法活动 现代法治 法文化 法律价值
  • 简介:正当程序作为指导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性原则之一蕴含着丰富的机理。包括权利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权力应当受到严格的制约和监督、程序本身应当符合人性的基本要求、程序运行过程应当有主体的参与、经由正当程序产生的结果具有广泛的可接受性、正当性的程序应当是符合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程序,等。在侦查讯问程序中引入和推广“三项制度”符合正当程序的有关基本原理,是侦查讯问程序正当化的必由之路。

  • 标签: 正当程序 侦查讯问程序 “三项制度”
  • 简介:本文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把督促程序与通常程序截然分开的规定是立法上的一个重大失误,不符合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法理,应修改为一旦债务人提出异议就转入通常诉讼程序,即督促程序必须与通常诉讼程序相衔接。只有如此才可以使督促程序充分发挥其特有的诉讼机制,简便、迅速地解决司法实践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本文提出的问题,不仅涉及民诉法理论界关于督促程序的性质及支付令效力等问题的各种争论,而且直接触及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和诉讼观念的转变等一系列深层次的法理问题。

  • 标签: 督促程序 支付命令 债务人 债权人 民事诉讼法 提出异议
  • 简介:虽然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扩大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出现简易程序适用率大幅提高的实际效果,这与法院近乎垄断性地掌握简易程序启动与转化权存在密切关系。为此,应当将实体公正与程序正当作为简易程序适用的标准,并通过权力制衡的方式来避免法院在简易程序启动与转化中的随意性。具体来说,可在立法完善和具体适用中允许被告人行使程序请求权和变更权,赋予检察机关对程序转化的同意权和提高检察机关建议的实际效力。

  • 标签: 刑事简易程序 启动 转化 程序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