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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筷子是咱中国人使用最多的餐具。家庭自用的筷子人们常常认为只要日常消毒彻底,就应该是健康卫生的,可以长期使用,可普通竹木筷子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筷子表面的可食角漆遭受磨损,筷子内部的木质纹理露出,形成细小的凹槽。筷子沾染的食物残渣、油脂等容易在凹槽中积累,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有报道称,藏在筷子细小凹槽里的细菌,可能会引发痢疾、肠胃炎等疾病。

  • 标签: 筷子 污染 诀窍 中国人 肠胃炎 细菌
  • 简介:2016年2月6日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蒙哥马利县'上格温内思镇'警察局引以为自豪的日子。心烦意乱的伯恩斯向警方报称,其10个月大的德国牧羊犬'卡斯'跑出家门后走失,请求警方寻找。一名叫杨银(音)的警官随即出警,徒步寻找无果后,他想到了无人机。杨警官在其私人无人飞行器上安装了一台摄像机,然后在警局上空将其放飞。20分钟后,杨警官发现'卡斯'在附近的树林里,成功将小狗定位。狗狗回到怀抱,伯恩斯非常感激。该事件显示了出警人员的'快速思维',当然,这么争脸的事也上了媒体。

  • 标签: 无人机 武器化 无人飞行器
  • 简介:公摊面积被一些媒体称为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近日,《住宅项目规范》开始在住建部官网征求意见。其中引发广泛关注的是,规定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据悉,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住宅建筑以套内面积交易。有关'公摊面积将取消'、'房价又要涨'的消息引发网民热议。

  • 标签: 公摊面积 房地产市场 购房者 套内使用面积
  • 简介:暴力抗法袭警事件频发导致警察伤亡形势严峻,而实践中警察用枪行为也常面临合法性质疑。警察使用武器相关法规范亟待检讨,警察用枪行为面临着比例原则、最大保护原则之间的两难抉择与双重制约,其定位徘徊于正当防卫或依法履职的阻却违法事由之间。警察法修订背景下,应以依法履职时紧迫威胁生命原则为前提,确立警察使用武器时的情境化“判明”标准暨审查规则,同时完善强制力等级报告等相关配套警务机制。

  • 标签: 警察 使用武器 判明标准 规范执法 警务机制
  • 简介:近些年来,警察没有合理使用枪支、及时使用枪支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关注和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我国的警察执法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是“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事件”“庆安枪击事件”等多起警察涉枪案件却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一时间就警察何时可以开枪、如何开枪、开枪的善后等讨论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如何合法合理地使用枪支成为警察使用枪支的关键因素。

  • 标签: 警察开枪 法律制度 素质 审查 完善
  • 简介: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形成的将"无讼""厌讼""贱讼""耻讼"等视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之特质的"理想类型"概括,近十余年来受到法律社会史领域研究结论的质疑与颠覆。但是,后者所作的学术工作主要只是搜集更多的史料证据加以展示,而并没有针对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研究中常见的思维框架及其概念使用进行反思。即便对于像中国传统诉讼文化这样非常本土化的学术议题,研究者也必须清醒注意到"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等概念所附随的"西学"知识背景对此类议题之讨论的微妙影响,从而在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时对此类概念谨慎使用

  • 标签: 中国传统诉讼文化 无讼 理想类型 法律意识 权利意识
  • 简介:准确把握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构建的核心与关键。对于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法律性质的判断,离不开具体法律关系性质的判断。集体与成员基于宅基地所有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事实上的特殊总有关系。没有这种总有关系,没有成员的资格权,就无法理解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权是集体成员宅基地分配中的一种资格,其应该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利内涵,并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宅基地资格权应进行确权登记,为使用权进一步分离提供制度基础。宅基地使用权看似是一种相对独立并具有他物权特质的用益物权,其实不然,其不只是物权法意义上的地上权,还可以是土地租赁权或法定租赁权。应取消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重新设计两项全新的权利——资格权与使用权。这种判断较为契合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的事实关系和实践特点,也较容易为我国农村集体成员所接受和认可。

  • 标签: 宅基地“三权分置” 新型“总有” 资格权 使用权 地上权
  • 简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编制外人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劳动合同用工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引发的法律后果的逻辑解读应为: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则新用人单位负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其意义仅在于新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时,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务派遣用工中,用工单位的性质不应视为是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新用人单位”,而通过界定“逆向劳务派遣”或适用实质雇主判断规则,寻求用工单位承担实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的裁判思路,应当审慎。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动者是否享有要求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亟待立法明确。

  • 标签: 劳务派遣 编制外用工 逆向劳务派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质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