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高考加分存废之争颇为激烈。高考加分有实质平等和令人信服的利益为其宪法根基,它应当规范但不应废除。高考加分在性质上是一种特殊行政许可,对于造假等违法加分的处罚应是一种行政处罚,两者都必须依法实施。长期以来高考加分的"法律"依据是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发布的招生规定,此种中央和地方双重许可的高考加分设置导致现行的高考加分严重失范。国务院应依其职权制定专门调整高考加分的行政法规,该行政法规应取消福利性加分,严格控制鼓励性加分,充分许可补偿性加分,并适度提升加分幅度。为保障高考加分权利,该行政法规还须就高考加分争议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出规定。
简介:自然之债是经由诉讼不能实现的债,债务人的履行或者承诺履行将激活债对债务人的强制力,债务人一旦自动履行即不得请求返还。自然之债是债的"亚类"。用"自然"加"债"来表达有两个含义:一是它不同于一般的作为法定之债的民事债,无论是债因还是效力;二是它不同于非债,不是纯粹的社会、道德或者宗教义务。用"自然之债"将"债"与"自然"连接可以体现出,这一类债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但一旦履行它就是债的履行而非不当得利或者赠与。这一点同罗马人区分契约与准契约的思路如出一辙。罗马人将"准"与"契约"相连,就将介于契约与侵权之间的地带统一起来。同样,"自然之债"也统一了处在法定义务与纯粹的社会义务之间的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