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苟学的归结点在天下之治,其根本则在于统合个体、社会乃至自然的礼义之道。因此,礼在苟子的思想中无疑占有根基性的地位,其全部思想均由之展开,本文试图从礼论的角度重新思考,厘清长期以来在学界颇具争议的苟子天人关系思想。苟学主张一种“本体宇宙论”意义上的天人合一观,由之说明礼的价值根源的问题,通过哲学史的分析,更可见出,此一观念经由汉唐以至宋明的内在发展脉络;同时,苟学中亦包涵有圣人法天、则道进而达致“明参日月、大满八极”之同于孔子的天人合一思想。通常所谓的“天人之分”则是苟子对“天志”等原始宗教观念的回应,其目的在于强调人为的重要性,与天人合一的观念并无内在冲突。与孔孟等其他儒家相同,苟子天人相分的观念是在个体的有限性以及现实的制约性方面凸现出来的,通过时遇、命等观念的分析,可以极为清楚地反映这一点。
简介:摘要: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的思想就进行了一次较大的“飞跃”,也正是这次的不同思想交融,使我国的哲学得到发展。庄子是我国古代哲学思想家之一,同时也是“天人合一”的提出者;在庄子看来,“天”具有很多重不同的含义,即可以表达自然之天,也有本然、自然、无为之义的意思。庄子认为人与世间万物都是自成一体、浑然不可分的,但是人在发展中逐渐丧失了天所代表的自然,也就逐渐失去了本性;而要想重归本性,就需要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基于此,本文就以庄子的“天人合一”思想作为主要论点,详细将其进行剖析,希望借此能够更好去理解庄子的“天人合一”思想。
简介:荀子的“明于天人之分”不是“切割”之“分”,是“联系”之“分”和“复归”之“分”。“天”无“意”而“人”有“愿”,这是“天人”之所“分”,而“天”、“人”皆有“成”有“得”,则是“天人”之所“同”;“天”之所“成”所“得”是“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而“能参”之“人”,则以此“成”此“德”为之所“为”之所“求”的价值原则,故称为“天德”。进而。“人”也是“天”之“不为而成,不求而得”之一,其“形具而神生”而可知“天功”、效“天德”,成“王者之政”。由此,荀子对“天”、“人”之间的勾连作出了新的理解,重建了天人关系的学说,在哲学上完成了一次革命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