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均有规定欠款利息偿付义务的条款。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第3款规定,卖方要求买方赔偿其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法院可在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公约第7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拖欠任何金额,另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对这些款额收取利息,且该利息不适用公约的免责条款。我国是公约成员国,我国法院审理的很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件都应直接适用公约,如有公约的立法空缺未涉及的问题,应根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的准据法来解决。上述案件如涉及利息偿付问题,仅凭公约第78条无法确定计算利息的利率,需要进一步寻找准据法来确定利率。如果准据法为中国法,买卖合同解释第24条是我国买卖合同领域唯一关于欠款利息偿付的规定,因此该条是我国填补公约第78条立法空缺的法律条文。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与公约第78条相比,买卖合同解释第24务关于利息的规定存在单向性、惩罚性和不可免责性几个特点,在国际贸易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给确定利息偿付义务时的法律适用造成一定障碍。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加强护生沟通能力的培养对护生临床动手能力的影响。方法通过对2012-2013学年在我科实习的护生在加强技能操作训练的同时强化护生的沟通技巧,并与2011-2012学年护生的护理技能出科考试成绩、病人对护生满意度进行比较。结果2012-2013学年护生护理技能出科考试成绩、病人对护生满意度均明显高于2011-2012学年的护生,P<0.01。结论通过加强护生沟通能力的培养,增强患者对护生的了解和信任,增加了护生临床动手的机会,从而有效提高护生临床实际动手能力。
简介:摘要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二者虽有较密切的联系,却属于不同的学科,并有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通过信息技术培训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也完全不同。为了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取得实效,我们必须对二者作出明确区分。
简介:摘要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化学实验也是学习化学的重要途径。因此,作为化学教师,应千方百计地作好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并指导学生做一些家庭实验。通过实验培养和提高学生动手动脑能力。在教学中教师应做到1.在演示实验中,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2.在学生实验中,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3.改进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4.开展兴趣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践证明在以实验为主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动手能力提高了,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并在活动中发展创新思维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