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由正义理论是否存在道义基础,是当代政治哲学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罗尔斯在与哈贝马斯的争论中强调自己的正义观是“自由站立的”,即对其证成并不依赖于广包的道德或宗教学说,但这并不表示它背后没有道德基础。社会契约和公共理性是正义的理论基础,而尊重人、永远把人当作目的的观念则是其核心的道德根基.这是民主社会中人们的重叠共识得以形成、发展并遵守的根本所在。它超越具体的道德和宗教学说的信念,却是普适的根本准则。人民主权只有在服从最高的道德原则、规定为关注并尊重人这一普遍义务时,才能理解为体现了合乎理性的共识,从而达成正义的基本原则,成为人民普遍遵从的法则。
简介:《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和《善恶的彼岸》以及同时期并未出版的笔记展示了尼采如何克服那种要么选择自然主义、要么选择自由论的单一可能性。(1)查拉图斯特拉关于超人的讲话并非教条或者一种命令,而是劝导和邀请——劝导和邀请人们去尝试更高的人性发展。(2)尼采利用他对同时期的生理科学的解读,发展出将人看作动态的身体—组织的构想。在这个构想中,他将自然主义的动机与一种超越实践联系起来。(3)人类物种的自然—文化—历史的发展,创造了意识的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个性通过审美可以得到验证。这种设计既不是由天性决定的,也不是出于道德需要,而是由一种"可能事物的规范性力量"引起的,而这个可能事物可以通过文化演练而实现。尼采是自由的政治人类学的倡导者。
简介:人权的侵犯涉及到人权的不实现和人类行动者与这种不实现之间特定的、主动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可能是互动性的;但当行动者联合设计和施加一些制度安排,以此造成人权的可预见和可避免的不实现时,这种因果关系也可能是制度性的。现有证据表明:一、大约一半的世界人口,其基本的社会和经济人权尚未得到实现;二、较穷一半的人类正在遭受全球家庭收入份额的迅速下降(目前份额低于3%),就其原因而言,超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承担重要责任。因此,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像我一样的人--有影响力国家的富裕公民--联合起来大规模侵犯了全球穷人的人权。我们多数人觉得这个结论显然是错误的,但这并不能抹杀这个结论,因为他们既没有调查人权不实现的制度性原因,也没有研究相关制度改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