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生活质量有了很明显的改变,很多高楼和建筑群相继建造,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这些发展上的变化主要的目的除了服务人民以外,还应当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从目前我国人们生活上来分析的话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大部分居民家庭中都是利用燃气做饭,这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优质的服务,然而却很容易出现燃气事故,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如何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危险的出现也成为相关机构所要重视的任务。本文从案例分析、事故的定责是用户维权的需要、事故定责的分界、使用双方的安全责任确定方法、室内管道设施的检查维修责任以及燃气事故中定责的过程这几个方面展开讨论,并对燃气事故中如何分析和判定事故责任提出了个人的见解。
简介:我国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与其他学生伤害事故等同看待,没有考虑学校体育的教育规定性及本身具有伤害事故发生的风险性等特质,过多的采用了公平责任原则,对学校和教师过于严格的归责,使得学校不得不采取限制开展体育活动的规避措施,伤害了学校发展学校体育的积极性。基于此,运用法学、体育学等知识通过综合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既考虑体育的特殊性又考虑法律的法定性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建立以过错责任为主导,以甘冒风险原则为补充的归责体系;设立学校责任保险以减轻学校、教师的赔偿责任;明确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政府是责任主体之一。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体育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