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今天Blog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热门话题。“今天你博了吗?”也成为人们生活中最时尚的问候语。Blog是什么呢?Blog是以网络为载体,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心得。及时有效轻松地与他人进行交流。再集丰富多彩的个性化展示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由于博客的进入门槛几乎为零.并且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相对独立又较为自由的空间.因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使用。博客进人中国网民的视野是2002年,在2005、2006年进入发展的“井喷”时期。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大陆的博客作者已达1750万之众:博客空间达3370多万个:而博客读者的规模已高达7500多万。从政界商界学界到草根阶层。写博客的队伍日益壮大.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信息交流的方式日益增多,博客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播媒体,在博客给社会带来益处的同时,也对当前的法律提出了挑战。本文探讨了博客用户通过博客发布各种信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人身权和商业秘密的情形,在文章的结尾部分分析了博客用户和博客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由于博客侵权的特殊性,由博客用户和博客服务提供者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或辅助责任,是比较合理的。
简介:共享经济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一种基于共享闲置物品或服务的新的经济模式。共享车作为共享经济最为重要占比也是最高的分支模式之一,随着我国“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而得以迅猛发展。共享车发展模式主要为共享实物模式、共享信息模式以及共享实物与信息的深度融合模式;因属新型商业模式,加之立法滞后、法律关系复杂等因素,共享车侵权责任需考虑共享车遭受侵权、共享车侵犯第三人权利这两种类型,以及在交通事故、泄露数据信息、二维码诈骗、故意破坏车辆等具体侵权行为下不同主体责任承担情形;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以及强化平台信息安全管理,以促进这一新经济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
简介:医疗侵权是民事侵权责任中的一个特殊部分,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均是基于医疗活动中的诊疗行为过错所产生,医疗事故是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代名词.故两者没有大的区别和矛盾,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应保持一致性,不应当有二元化的解释.医学专业的特殊和复杂决定对医疗行为的鉴定,不管鉴定机构由哪个部门管理,都应当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学专家和法医共同参与,组成医疗过错的专门鉴定委员会,而不是由社会上随意的鉴定机构承担.在医疗侵权案件中不能单一的强调医院的举证责任,还应考虑患者一方的配合完成举证.知情同意权应当归属于民法讲的人格权的范围,侵犯知情同意权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精神赔偿的司法解释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