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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通过对“法治”的本质含义的分析,结合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及法律的正当程序的探讨,阐述了公民的接受裁判的实质;并以我国审判实践中的民事立案规则为例,对司法实践中对公民接受司法裁判的妨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构想。

  • 标签: 法治 公民权利 接受裁判权 司法裁判 正当程序 民事诉讼法
  • 简介:人教版必修教材《中国近代现代史》下册第二章第三节讲到:“1943年11月,国民政府分别与英美签订协议,宣布英美等国通过不平等条约攫取的治外法权等一些特权被废除。这是国民政府对外政策取得的重要成果。”

  • 标签: 领事裁判权 治外法权 人教版 《中国近代现代史》 下册 中学
  • 简介:【摘要】领事裁判在近代又被称为治外法权,是西方列强侵夺半殖民地国家的司法主权,对其在这些国家的本国侨民行使司法管辖的特权制度。据查证,它出现在11世纪十字军东征以后。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列强通过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相继在中国取得了领事裁判。英国通过不平等条约首先取得在华的领事裁判。其后,美国、法国等列强也通过这种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建立起了领事裁判制度,前后延续了近一个世纪之久。尽管领事裁判制度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主权,是中国近代屈辱历史的一个标签,但不可否认的是,领事裁判促进了中国近代法制的变革,是推进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一种外部动力。清政府、民国政府企图通过司法改良废除领事裁判,尽管没有成功,但却加速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这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为废除领事裁判,中国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展开了长期的法权交涉。然而守旧力量的强大和动荡不安的旧中国局势使得领事裁判久久不得取消。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英美迫于战争的需要才最终同意废除其在华领事裁判。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一直致力于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这无疑是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进行法制改革,与国际接轨,使法律走上国际化道路的进程远未停止。【关键词】领事裁判治外法权中英关系一、领事裁判的确立19世纪30年代末中国兴起的禁烟运动和1839年7月由“林维喜事件”所导致的中英争端,把中英关系推向了战争的边缘。当清朝廷下令永远禁止与英夷通商的消息传到英国后,英国国会对此进行了激烈辩论,连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也于1840年1月16日在国会发表演说,声称禁烟事件使英商蒙受损失和中英通商关系中断,并影响英王尊严,所以她正予以密切注意。3月19日英内阁向下院宣布派遣海陆军赴华及其意图。英国国会开始讨论对华宣战案,结果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票数通过了军事行动。随后英国政府任命懿律和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

  • 标签: 中国领事裁判权
  • 简介:领事裁判是西方列强在近代蓄意侵夺中国司法主权的特权制度,是它们通过鸦片战争,用不平等条约强行建立的,其后又获得进一步发展。享有这一特权的各国,对它们的在华侨民行使司法管辖,相应设立、采行各种类型的审判机构和制度,除了极有限的民事范围,这一特权主要适用它们本国的法律。列强还将这一属人的特权扩大为属地的特权,在某些地域对华人实行某种程度的司法管辖,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会审制度。

  • 标签: 领事裁判权制度 不平等条约 司法管辖 会审制度
  • 简介:鉴于刑事审前程序裁判之主体在实现保障人权和正确行使国家追诉权及维护程序公正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我国立法应当确立法院在审前程序的裁判主体地位,以便使审前程序的控、辩、裁结构逐步得到完善,使之更符合程序制约的原理,从而更加科学化。

  • 标签: 裁判权主体 司法审查 公正裁判 人权保障
  • 简介:<正>谈到领事裁判,人们通常认为都是他国对本国主权的侵犯。其实,从国际法角度看,领事裁判可分为互惠领事裁判与片面领事裁判。片面领事裁判也称为“单方面的”领事裁判,即一方虽享受权利却不承担任何义务,而另一方虽不享受任何权利却要承担义务,这就是人们常提到的那种不平等的领事裁判。而互惠领事裁判也称为“相互的”或“双务的”领事裁判,即双方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种平等的领事裁判,本文拟就互惠领事裁判在中国的肇始作一探讨。

  • 标签: 领事裁判权 互惠 中俄尼布楚条约 管辖权 不平等条约 中俄两国
  • 简介:审判委员会制度有其存在的特定历史背景,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不足以消解其违背诉讼原理的特质,从立法沿革分析了审判委员会实体裁判的历史嬗变,并从理论角度探讨该制度的弊端。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在一定程度上虚置了被告人的刑事回避,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有违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原则。其讨论决定案件的方式违背直接言辞和集中审理的审判原理,成为实现庭审实质化的最大障碍,除了理论上的先天不足,通过数据考察,审判委员会的实体裁判存在异化运行。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下,必须废除审判委员会的裁判,方能实现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 标签: 庭审实质化 审判委员会 刑事裁判权 异化运行
  • 简介:领事裁判是列强在近代中国攫获的最重要的不平等条约特权之一。本文根据某些新发现的材料,对领事裁判在华的确立过程进行了考辨,认为,领事裁判在华的确立时间比一般的权威著作表述的要早,而在其确立过程中愚昧无知的清政府起了某种'拱手相让'的作用。

  • 标签: 近代中国 科罪 封建统治者 《南京条约》 化外人 道光皇帝
  • 简介:晚清以降,因租界的存在,中国逐渐被冠以半殖民地性质。不过,外国人租界自觉与中国人街区分离,其实是广州十三行旧商馆运作方式的一种延续,但在鸦片战争后其性质逐渐发生变化,即外国人接受甚至开始珍惜这种被孤立的状态,在借用条约将其独立状态合法化后,开始不断将中国应有的法权从租界排挤出去,直至他们在租界内拥有绝对的法权,昔日的黄金圈住地演变成了专属特权地,成为中国人敌视的目标。最初的租界并不是作为殖民地诞生的,租界发展成为具有殖民地性质的特别区域自有其过程。

  • 标签: 十三行商馆 租界 晚清
  • 简介:中国历史上的"治外法权"一词最初同时表达"管辖外国人的法权"之属地主义和"治域之外的法权"之属人主义两层意思。就属人主义的性质而言,1864年丁译《万国公法》所谓"法行于疆外者"的表述就表明领事裁判是治外法权的一种,1902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将"治外法权"与"extra-territorialrights"相对应,就是这种观念的延续。而1905年后从日本传入中国的国际法学在引入"领事裁判"概念的同时,却将"治外法权"概念硬性与"exterritoriality"相匹配,使得"治外法权"变成了与"领事裁判"完全相区别的一个概念,从而在中文语境里造成了混用和混乱。在1903年中外条约中已经出现外交"特权与豁免"语词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治外法权"来表述近代语境下的外国在华司法管辖问题,也许更为恰当。

  • 标签: 《万国公法》 治外法权 领事裁判权
  • 简介:生育权作为自然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格,具备绝对、支配权属性。但生育的实现有其天然限定条件:需男女双方配合,这就导致在现代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在行使该权利时会经常面临冲突。目前,理论界关于生育相关研究尚不完善、立法相对滞后,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多从伦理、道德、家庭观念层面去加以审视,实务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试图以河南X市法院司法裁判文书为蓝本进行实证分析,进而释明对生育进行体系化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以及“代孕生育协议”限制性认可的可行性。

  • 标签: 生育权冲突 司法裁判 实证研究 代孕生育
  • 简介:<正>收回领事裁判,是1840年鸦片战争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止,一百多年里,中国政治上的一大话题,也是清季法律改革的一大原因。有关领事裁判的著论,自二十世纪初以来,已是数不胜数。但是,专文撰述清季法律改革与领事裁判之关系问题,则见者甚寡。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看法。因清季主持法律改革者沈家本,屡以收回领事裁判而力主采擷西法,故本文亦对沈氏这方面的思想兼而论之。从明代中叶起,西欧商人教士开始进入中国。鸦片战争之前.因我国海禁未开,交往尚稀,中外交涉案件虽时有发生,却未对国家主权造成重大威胁。当时我国既无领事之制,亦无治外法权说。法权问题,处于

  • 标签: 领事裁判权 沈家本 法律改革 救国思想 治外法权 封建法律
  • 简介:中国古代法官裁判的限制原则,既有来自法律的直接约束性规定,也有来自特定的司法指导原则设定的自由裁量权限制。法律规定或司法原则因适应不同案件的复杂性需求而产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适合的裁判依据或标准,目的是为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几率。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同时还设计了审判程序中的纠错机制,供当事人在遇到冤错案件时作出救济选择。诚然,法律规定与司法原则并非完整地呈现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任何时期,而是随着古代法制的发展逐渐演变和丰富起来,并在司法实践中展现了它的功能。古代法官裁判的限制原则对当今司法制度仍不失借鉴意义。

  • 标签: 裁判权限制 罪疑惟轻 宁失不经论心定罪 翻异别勘
  • 简介:新年甫到,京城遭遇一场多年罕见的酷寒暴雪。交通受阻,航班延误,学校停课,菜价上涨,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

  • 标签: 司法裁判 航班延误 生活秩序
  • 简介:<正>最近全国比赛中出现的影响比赛无法进行的问题,我认为是对裁判员裁定的认识问题。如何理解裁判员的裁定呢?试分析如下:为什么裁判员要有裁定呢?因为在比赛中往往会出现比赛双方争执不下,难以判定的问题,不仅因双方为胜负而争执,也因出现的情况难以清楚地判定而争执。所以在正规比赛中必须由裁判员来判定,因此裁判员在比赛中有而且必须有无可争议

  • 标签: 裁定权 击球员 “黑哨” 对方队员 推球 调查确认
  • 简介:<正>1840年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列强入侵,使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清政府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和适应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利益,通过立法活动,产生了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相结合的畸形儿——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律制度.中国封建法律制度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发展阶段.关于这一阶段的法制史,应该着重掌握下面两个问题:一、领事裁判的确立及其影响领事裁判是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缔结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一种特权,其主要内容是: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如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审判,而必须由其本国领事依照其本国法律处理.这是清末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重要标志.

  • 标签: 司法制度 两个问题 中国法律 封建法律制度 国家法律 立法原则
  • 简介:法律规则制定出之后,任何人都要遵守,如果有违反,也应能够预见到其后果,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裁判越具有可预期性,遵守法律的后果也就越具有可预期性。

  • 标签: 可预期性 司法裁判 规则制定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