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基于斯密的"市场范围"假说,结合我国1990~2011年省级层面的发展数据,运用动态面板估计模型,研究了本土市场规模和地区生产率之间的作用关系,其中特别采用了随机前沿模型(SFA)对地区生产率及其分解进行了测度,所得结论为:无论从总体样本还是分时段样本,本土市场规模对地区技术效率均难以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于地区技术进步和生产率而言,具有阶段性特征,即本土市场规模对地区技术进步和生产率的推动作用主要来源于1998年以后的分段样本;同时对人力资本、研发投入、基建设备、对外开放和外商直接投资等控制变量的回归,发现它们对地区生产率及其分解会产生异质性的影响。最后,基于这些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简介:电信企业能否达到纵向市场圈定目的,与实施市场圈定的企业和被圈定企业在下游市场的成本差异有关。本文通过构建一个两阶段博弈模型,分析了电信企业基于价格行为的纵向市场圈定与接入规制问题。研究发现,当主导企业的下游附属企业具有成本优势时,则其通过实施价格策略性行为能够达到纵向市场圈定目的;当其处于成本劣势时,则不能通过价格行为实现纵向市场圈定。因此,规制机构在制定接入规制政策时,应根据下游市场两个企业的成本差异选择合理的接入规制方法。当新进入企业成本较低时,可采取有效成分接入定价法和由市场决定接入价格的两种接入规制方法;当两者成本相同时,可采取激励性接入规制方法;当新进入企业成本较高时,可对两者实行不对称接入规制。
简介:通过构建市场分割条件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竞争模型,本文对全国性国有企业在中国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提供了新的解释。全国性国有企业在参与区域竞争的过程中,具备一种区域整合的功能:它面向全体市场的决策与分别面向各区域市场的决策等价,全社会总剩余最大化目标也可以分解为各区域社会剩余最大化的子目标之和,在其效率较高的情况下,将迫使地方企业改进成本或者退出市场,而只有当地方企业有足够高的效率的时候,全国性国有企业才会选择退出策略。国有企业事实上可以作为一种内部规制工具对市场分割的负面效应进行一定程度的制衡,在明确规制规则的条件下,我们可以通过动态调整企业目标函数以实现整体市场福利的最大化。
简介:摘要:裁判突袭(或称突袭性裁判)一般指裁判者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未履行事实及法律上的释明义务,未公开自己的心证,未使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径直做出与当事人合理预期完全不符的裁决。裁判突袭损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德国著名学者罗夫·宾德(Rolf Bender)甚至认为突袭性裁判是司法之癌,足见其危害甚大。本文试从裁判突袭的涵义、本质等方面开始阐述,结合笔者自身工作经历,就裁判突袭的规制发表若干想法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