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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通过家庭暴力法律特别规制的必要反推出家庭暴力主体可能具备的两个因素,即“亲密因素”与“共居因素”;并基于上述两个假定因素,构建了“亲密关系”、“共居关系”、“扩张关系”、“依赖关系”四个家庭暴力主体关系模型,并对其适用范围做出了界定。同时总结了家庭暴力主体关系模型的两次演变过程,即“由‘依赖关系’模型转向‘亲密关系’模型”与“‘亲密关系’模型的异化”;并基于此证伪了现行司法解释中“家庭成员”的概念,同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家庭暴力 主体关系 家庭成员 亲密关系
  • 简介:百余年来德国刑法学在故意概念问题上发展出意志要素无用论、意志要素必要论和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合一论三种基本主张的对立,以及十余种标记鲜明的理论学说。学说争议的出发点是为存在构造上具有区别的不同心理现象配置不同的责任,争议焦点在于意志要素无用和有用、行为意志和结果意志、客观危险和主观危险的对立。各种学说部分成功又部分失败的努力,以及彼此之间描述而非实质的区别都表明,故意界定的理论发展方向应由实体法视角转向程序法视角,由概念思维转向类型思维。在观念分界的意义上,故意是做成可能侵害法益的意志决定;在事实认定的意义上,提倡建构类型学的故意概念,通过对能够反映认识和意志强度的待证事实的解释推论,来推断案件事实是否在整体上"充足"故意的类型。

  • 标签: 犯罪故意 学说争议 概念思维 类型思维
  • 简介:<正>体罚禁而不止,法律遭到空置,这不仅是由于现实的因素,更源自于深层的有效危机。这其中既有社会中实际存在的障碍,又包含了体罚立法本身的缺陷。而这些原因归根结底,均系于体罚概念的宽泛和模糊。一方面,法律禁止体罚并为其设立了制裁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法律对何谓体罚缺乏明确界定。

  • 标签: 法律关系 教师惩戒权 法益 学生权利 未成年学生 特别权力关系
  • 简介:基本权利的主体有个人、公民、法人、组织集体之分,基本权利的最主要主体是个人,这是宪法思想史和宪法文件所昭示的。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个人只是义务主体。这样使得基本权利主体范围减少,在理论上与中国宪法规定的人权原理相悖。其原因有理论上的误区,也有翻译的误导。建议把中国宪法文本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改为“基本权利”或者“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具体内容则重新以“个人”基本权利为主进行规范,使得宪法规范中的基本权利条款与人权规范的本质特点相一致。

  • 标签: 宪法文本 个人 公民 基本权利主体
  • 简介:本文首先指出,违约损害赔偿的基本目标是赔偿履行利益,赔偿信赖利益只是退而求其次的手段。通过研究履行利益的构成,本文指出,对于大多数的商业合同来说,信赖利益只是履行利益的一个组成部分。之后,讨论了信赖利益本身的不足,并指出,履行利益、信赖利益和返还利益的划分对于违约合同赔偿的分类来说是有意义的,而对于实践中救济的数量和形式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本文的最后一部分试图在此基础上提出作者自己解决损害赔偿的理论。

  • 标签: 履行利益 区分假设 赢利性推定 信赖利益 成本费用的损害 赔偿
  • 简介:我国《劳动合同法》业已颁布,但该法对劳动法中的基本概念(如劳动关系)的含义界定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这使得劳动法学中的基本概念仍处在关系不清的状态。尝试厘清劳动法学基本概念的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对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来源、表现进行了归纳与类型化分析。

  • 标签: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
  • 简介:考察发现警察以“有违法犯罪嫌疑”——这样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为由来行使对行人的盘查权时,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基于比例原则、公众的要求等理由,相对合理的误差是可以接受的,但也会出现难以忍受的情况,因而需要对这一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予以确定化。通过考察美国、英国和我国的实践,可以看出对这一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予以确定化的途径主要有:通过立法或解释技术来建立相对清晰的内涵结构,以便获得相对的确定性;通过求助于案例解读技术进一步推进确定性,将裁量误差校正到可以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通过诉诸文化的和系统的集体作用来最终解决不确定性或裁量问题。

  • 标签: 不确定的法律概念 确定化 警察盘查权 行政裁量
  • 简介:在贝林的《犯罪论》出版百年之际,回顾由该书所奠基的构成要件论和犯罪论百年来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德国,与贝林客观、价值中立的构成要件概念不断的主观化和规范化相对应,犯罪概念也从因果性犯罪概念发展至奠基于目的行为论的(后)目的论犯罪概念。但直到今天,贝林的理论在世界范围一直都流行着:在大陆法传统中,除德国外,可明确归属于(后)目的论犯罪概念阵营的,也只有奥地利、葡萄牙和西班牙;而在英美法传统与国际刑法中采用的依然是因果性的犯罪概念

  • 标签: 构成要件 犯罪概念 因果性犯罪概念 目的行为论 (后)目的论犯罪概念
  • 简介:<正>一、引言自德国波恩大学刑法学暨法哲学教授雅各布斯提出与"市民刑法"相对立的"敌人刑法"以来,一时成为众矢之的,引起了许多争论与批判。"敌人刑法"的核心主张是:把持续性地、原则性地威胁或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人不当作法

  • 标签: 规范论 功能主义 布斯 刑法 法概念 康德
  • 简介:本文系统地介绍了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的历史发展、基本思想、以及各项具体法律制度,诸如注册资本金制度、资本履行与维持制度、公司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责任。尤其对2008年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改革之后,即《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化及反滥用法》(MoMiG)生效之后,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的基本思想和各项法律制度的影响以及产生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解读。

  • 标签: 债权人保护 《有限责任公司现代化及反滥用法》
  • 简介:<正>关于文学作品的翻译,钱钟书先生有过著名的"化"境之说:"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本人自然是向往这种"最高境界"的,然而,最近研究《海商法》中的海上货物留置权制度时,发现这一制度在适用中产生的种种分歧都可以归咎于术语翻译。于

  • 标签: 海上货物留置权 法定留置权 海商法 法律术语 法律概念 制度功能
  • 简介:法律体系理论,是近世西方学者甚为关心的问题.英国著名法理学家约瑟夫·拉兹教授的代表作一书,可说是此问题的集大成者.本文作为一篇读书笔记,主要根据拉兹的研究,分别对奥斯丁、凯尔森、拉兹三位有代表的西方法学家的法律体系理论作以介绍,从中去体会、理解和发现迥然不同于我们以往所理解的法律体系理论之处,以检讨我们的法律体系理论.

  • 标签: 奥斯丁 凯尔森 拉兹 法律体系理论 《法律体系的概念》 身份标准
  • 简介:<正>一、引言:案情梳理与问题的提出仔细研读德国波恩州法院关于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的判决书[1],我们可以发现"动机"一词数次出现,贯穿判决书全文。笔者梳理后并用加粗斜体标注如下。在犯罪动机的确认上,判决书认为:"……关于犯行的动机,他表示自己只想伤害男证人。为了确保只造成伤害,他仅仅刺了男证人的肩部。雅克(Jack)使他的家庭遭受的东西,使这一处理变得正当。在他的儿子或者他的女友受到损害之前,雅克就应该遭殃。……讯问到他的动机时,他说自己想伤害男证人斯旺革卡尔帕(Swangkalpa),使他进医院。然后,他(被告人)想平静地与女证人萨尔茨(Salz)交谈。……[2]"

  • 标签: 德国刑法 犯罪动机 体系性 故意杀人 德国波恩 行为犯
  • 简介:<正>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已经实施20个春秋。这20年来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并激增,民事诉讼法走到了重新修订的十字路口。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与辩论原则一样,对其基础理论的研究直接涉及整个民事诉讼的结构和体系问题。因此,在进行具体的制度改革时必须在正确认识处分原则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展开,并由处分原则的基本精神指导、衡量具体的制度改革。正如北宋李成在《山水决》中说到的:"凡画山水,先定宾主之位,次定远近之形,然后穿凿景物,摆布高低。"本文拟从处分原则的内涵入手,重新界定处分原则的概念,以实现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有效分治;同时从民事诉讼整体构造的角度入手,运用处分原则基本理论作为认识工具,评价《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中的相关内容,并进一步提出改善建议。

  • 标签: 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主义诉讼 辩论原则 处分权 诉讼程序
  • 简介:<正>"表面正义"(appeamnceofjustice)是英语世界的固定用法,我国学界尚未引进和推广。作为客观上看得见的有形正义,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正义",具有独立存活价值。关注"表面正义",有助于消除"表面不公"、推进"实际正义"。"表面正义"是平民教义,不存在理解和推广障碍。司法的"表面正义"存在国际公认准则。倡导"表面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是法律人和法学家的专业使命和社会贡献。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不顾司法资源稀缺和昂贵以及抓捕形势严峻等实质问题,持续为"表面正义"而战,值得关注和深思。检察官为"表面正义"而战,还经常获得被告

  • 标签: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法 分庭 法律顾问 控方 书记官
  • 简介:有观点认为,当在先著作权与在后商标权发生冲突时,如适用著作权侵权判断的通常思路和标准,而不予特别考量,则无异于赋予相关在先作品"超级驰名商标"的地位——使其无需知名度,即可阻却相同、近似的标识在任何类别上的注册或者宣告其无效,且几乎不受地域限制。持此种观点者往往以"超级驰名商标"冲击了商标法的基本制度为由,主张在处理在先著作权和在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时,采取特殊的著作权侵权判断标准,甚至不向专为商标设计的标识提供著作权保护。笔者认为,"超级驰名商标"概念产生的原因在于裁判者在保护在先著作权还是袒护在后商标权这一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摇摆不定,忽视了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性质差异,用商标权的保护逻辑去衡量著作权的保护结果。事实上,遵循一般著作权侵权判断的通常思路和标准去保护在先著作权,对商标法律制度的冲击十分有限,"超级驰名商标"其实名不符实。故应为在先作品去妖魔化,在理解权利冲突的解决不可能两全其美的基础上,坚持以保护在先著作权为核心,回到著作权法去保护在先著作权。

  • 标签: 权利冲突 在先著作权 在后商标权 超级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32条
  • 简介:一部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只有是独创的,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较早的有关著作权的成文法规,对于这个概念存在许多有一定影响的主张。从许多判例,我们可以清楚得知:所谓“独创”不过就是指该和品本身不是复制品。的确,从司法判例方面考察,没有任何一项著作权是存在于那种本身就是侵犯著作权的作品之上的。“独创概念的作用就只不过是防止那些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 标签: 独创性 专利法 作品 著作权 新颖性 知识产权法
  • 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文本 客观性 主体间性 解释者 法律意义
  • 简介:明确是刑法规范对立法语言的基本要求,然而,犯罪现象的复杂、立法者理性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立法语言自身的固有缺陷,决定了刑法立法在客观上不可能达到绝对明确,刑法的明确是一种相对的、有限度的明确。在内容上,刑法明确原则的相对主要包括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和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其中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性要求立法者所型构的行为模型要能够划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则要求立法者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模式。

  • 标签: 明确性原则 相对性 刑法立法 构成要件 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