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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98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意见的第7条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笔者认为,对非法同居关系必须一律予以解除,但不一定非要

  • 标签: 非法同居关系 判决形式 夫妻名义同居 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 结婚登记
  • 简介:公司控制权的存在,使控制股东可获得大于其股权比例的收益,转移、减少其相应的风险,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表决权是争夺控制权的基本工具,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往往只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在控制权争夺中其表决权的作用不能充分实现,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表决权信托通过对表决权的重新安排,为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外部机制。

  • 标签: 公司控制权 表决权信托 中小股东利益
  • 简介:习近平的文明观强调尊重文明多样性,文明交流互鉴超越文明冲突。这一文明观对于理解、构建全球化时代法律文明交流的新思维具有启发性。全球法律文明格局经历了地理大发现之前的相对封闭独立的阶段和西方法律文明对非西方法律文明的压制阶段。当前非西方法律文明的发展进入寻求复兴和再造的新时期。大的文明体应放弃将自身价值普世化的诉求,尊重各文明发展的自身规律,在以法治为人类文明秩序的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创新法律制度与观念的融通机制,共同为寻求建立风险社会的文明共生机制。

  • 标签: 法律文明 文明互鉴 一带一路 文明多样性 法治
  • 简介:聂树斌案具有我国刑事冤错案件成因的共性,即公安机关违法获取虚假的认罪供述,进而编造所谓有罪证据,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仅进行形式化的审查与审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接力协作,法定制约关系下的层层把关沦为关关失守,可谓共同铸成冤错。为了预防冤错发生,需要废除分工负责关系原则,建构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聂树斌虽获改判无罪,但该案的申诉审查、申诉复查、再审程序均值得检讨。已决案件因发现新证据而出现重大疑点时,如权利人提出申诉,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错。为了有效纠正冤错案件,应当完善申诉制度,发挥再审程序的救济功能,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责无旁贷,应承担起最高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聂树斌 冤错成因 以审判为中心 申诉 再审
  • 简介:审判中心主义要求诉讼活动应该围绕审判建构和展开,侦查、起诉、执行的制度设定都是为了使审判能够有序进行,庭审阶段证据调查对于事实的认定具备实质化影响。因此,审判中心主义使证据成为诉讼活动展开的基础,而预防关键证据灭失的保全措施成为举证的制度保证。与民事、行政诉讼不同,刑案证据采集具有很强时效性,个别证据如果不进行妥善保存,就会面临灭失风险。被告人的依申请取证程序虽然存在,但由于启动条件设置较高,对于辩方合法权益保障能力发挥有限。刑事诉讼的追诉犯罪性质要求证据收集与保管主要由追诉方完成,这使追诉方通常重视收集对追诉有利的证据,而忽视对被追诉人有利的证据采集。刑事证据保全的重要性直接源于控辩双方的权利对等,建立完善的刑事证据保全制度。赋予被追诉人证据保全申请权,不仅对于维护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当前审判中心主义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也将形成促动。

  • 标签: 刑事诉讼 证据保全 审判中心主义
  • 简介:印度流域管理法律政策凸显了流域为单元建立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对象为水生态系统整体、多种措施并用保护流域生态系统等特色。我国流域管理立法应在重视水的生态价值,确立对包括水在内的生态系统整体予以保护的理念、提升并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能和管理范围等方面作出有益的尝试。

  • 标签: 印度 流域管理 生态系统
  • 简介:国务院法制办将教育部提请修改的四部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建议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开创了我国包裹立法模式的先河。包裹立法就是为达到一个立法目的,而对散布在不同的部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一次性的"打包"修改。这种修改模式能够提高立法效率,而且能保证法律体系中的内在统一性等,但它的实施则需要一定的范围与条件,它所适用的范围则是一部法律的变动会引起相关法律的变动,即有同类或同样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存在。同时该模式的适用对立法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 标签: 教育法律 包裹立法 适用范围 优势
  • 简介:房产租赁合同存在无效附属协议是否影响主合同效力,法定代表人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可变更、撤销合同的变更、撤销方式等三个问题。附属合同或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不能决定主合同效力,但可根据无效条款提供的信息推断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构成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应认定合同效力为可变更、撤销。法定代表人个人经营性行为可以代表法人,代表的形式可以是口头合同,法定代表人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可变更、撤销合同的变更、撤销权为形成权,变更、撤销方式诉讼、合意为主,依诉行使的撤销权为形成诉权,单方意思表示原则上也会引起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 标签: 合同效力 无效条款 法定代表人 口头合同 变更撤销方式
  • 简介:由于近代民主政治理论和分权学说的功劳,法院裁断纠纷当受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之约束,基本上成为法学的一项公理。然而,自20世纪上叶“行政国家”兴起之后,大量整饬社会秩序的规则,直接出自行政机关而非立法机关之手,已是勿庸置疑、难以扭转的事实。于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应运而生:行政机关的合法角色(legitimaterole)是执法者而非立法者,其制定的行政规则,对于法院而言,是否具有约束效力呢?答案是在“有”或“无”之间作一个简单的选择,还是需要进入复杂的行政规则世界中,去探寻其复杂的约束司法之意义?

  • 标签: 行政规则 行政诉讼 司法 约束力 论域 解析
  • 简介:从司法的视角,将网络民意同一般民意进行了区分、将司法与一般公共活动进行了区分,结合网络民意的特征和司法活动的性质,由浅入深的论述了网络民意对司法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重点论述了网络民意对我国法治建设可能会产生的深层次消极影响,以期提醒人们更加理性的态度来面对网络民意。

  • 标签: 民意 网络民意 司法 法律意义
  • 简介:《合同法》在对合同的有效和生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无效的原因这三个问题的规定上,存在着瑕疵。这些瑕疵之所以产生,根本原因在于与法理相悖。消除这些瑕疵时,应当本着遵循法理的精神,并兼顾逻辑严密的要求,以期使《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更加科学合理。

  • 标签: 合同 《合同法》 合同效力 合同无效
  • 简介:对集会游行等群体聚众行为施以场所限制是发达国家以法律规范集体行动的重要方式之一。集会游行的场所限制大致分为公物使用限制、禁制区限制和私人场所限制三种。公物使用限制主要集中于"公共用物"和"营造物用物"使用限制两个方面,"公共用物"对集会游行的限制较少,而使用"营造物用物"举行集会游行则应以不对该营造物本身功能使用造成较大妨碍为限。禁制区之于集会游行的限制,除特殊情况外,乃属绝对禁止性限制。私人场所也可绝对禁止集会游行的举行,但对于那些具备"准公共场所"性质的私人场所,仍涉及如何平衡私人财产权与公民表达自由之间关系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限制聚众群体行为的法治经验对于我国当下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具有现实意义。

  • 标签: 群体聚众行为 集会游行 群体性事件 场所限制
  • 简介:经济法作为因应市场内生性缺陷的现代法,其对市场的规范、引导、扶持、限制和禁止在本质上属于法律治理。传统的经济法国家与市场关系为分析框架,折射出的是一种权力干预经济的思维。经济法视野下治理市场失灵的根本手段是法律约束,政府作为国家授权的经济调节组织,在市场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经济法践行的是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手段的法治理念,它的产生与发展是“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进化的过程。

  • 标签: 经济法 权力干预 法治 反思
  • 简介: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个罪名。该修正案实施以来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效应,但也折射出一些问题。本文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醉酒驾驶为切入点,对危险驾驶罪的理解及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以期能够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 标签: 危险驾驶罪 醉驾入罪 适用难点
  • 简介:维稳的现实需要展开,稳定系于宪法。要实现韧性稳定,必须疏通民众的权利表达、救济途径,落实宪法、实现宪政。在中国目前的政治模式下,司法在中国维稳现实和政治生态中可以发挥更大的历史担当,即通过司法推动宪政的实现。

  • 标签: 司法 维稳 宪政
  • 简介:从20世纪70年代起,金融自由化推动了金融活动的分业经营方式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为适应这一转变,世界各国先后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并修订了相应的法律。本文主要通过对英、美、日三个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立法的比较,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 标签: 金融监管体制 立法比较 经验借鉴
  • 简介:近年来医疗纠纷大幅度增长,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医患关系日益紧张,频发的伤医事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医调委的出现为医患纠纷化解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和新途径。第三方调解化解医患纠纷的实践为背景,广州的调研实践为切入,分析和论证第三方调解在新形势下介入处理医患纠纷的重要作用和运用价值,并对相关亟待完善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 标签: 医患纠纷 调解 第三方 医院
  • 简介:恢复性司法以其特有的冲突解决方式实现了传统刑事司法很难实现的社会效果,得到联合国的肯定与推广,也十分契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但由于采取非诉讼和非刑罚的方式,加害人与受害人在冲突的解决中居于主导地位,颠覆了传统司法的国家主导及刑罚为主的模式,尽管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其公平与正义性却遭到质疑,成为在我国确立推行的障碍。辨析体现公平正义的传统刑事司法基本原则,恢复性司法的正义价值不容置疑。

  • 标签: 恢复性司法 刑事法治原则 正义价值
  • 简介: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罪均是因为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违反注意义务、存在过失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者理论上的区分或许清晰,但法律实践中却很难截然分开,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过失的严重程度。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过失为基础,有过失,则有责任,但医疗事故罪却不尽然。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责任,却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有其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即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罪的原因为主观要件“过失”(违反注意义务的严重程度达到了“严重不负责任”)加客观要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这是“严重不负责任”客观衡量标准)。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罪 医疗过失
  • 简介:股权变动制度既不同于传统动产物权变动制度,又不同于传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由于我国公司法在有限公司股权变动登记制度方面存在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经济活动中的股权变动常常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一个良好的股权变动登记制度不仅要维护股权变动的安全,同时必须兼顾股权变动的效率,而不同制度学说的确立对交易的安全与效率以及当事人的利益均有较大影响.

  • 标签: 有限公司 股权变动登记制度 股权结构 公司法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