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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证明标准制度功能的不同期待,构成了两大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关键差别。基于职业法官专司审判的司法组织方式,德国法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定位于法官个人的内心确信;二元制司法组织方式以及陪审团集体裁决的决策机制,则让英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最终落脚于盖然性优势。同样因为制度背景的差异,证明标准的制约功能仅仅在英美法系获得了较多发展;在大陆法系,人们转而依靠法官的事实说理来对事实认定加以控制。认识到证明标准的功能限度,对于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未来设计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证明标准 诉讼证明 民事证据 民事诉讼
  • 简介:我国民事二审判决何时生效,法律并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这是一个立法漏洞,同时也给实务操作带来发很大的困难。本文结合两个案例,通过分析现有法律规定,认为裁判文书的最后送达时间是二审判决的生效时间,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 标签: 民事二审判决 生效时间 送达 两审终审
  • 简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初次审议,我国迎来了民法典编纂的新高潮。虽然我国民法典将努力延续民事部门法的立法传统,但依然要面对体系的构建问题,以便协调民法典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在《民法总则(草案)》公布的背景下,民法典体系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民法典分则的编纂。从民法典总则到民法典分则再到整个私法,民事权利要素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对民事权利要素的讨论通常隐藏在民事权利本质论之中。一方面,民法典总则作为民法典乃至整个私法的“公因式”,以民事权利要素为体系基础;另一方面,民法典分则以典型民事权利为基础,要求高度独立性和体系完整性,分则是民事权利要素分化的结果,同时构成了流动性私权体系的基础。

  • 标签: 民事权利 民法典 权利要素 权利体系
  • 简介:<正>(一)推定是指根据已知的事实,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未知的事实所进行的推断和确定。它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已知的事实,亦称为被推定的事实;二是对未知事实的推断和确定,或称为推定的事实;三是被推定的事实和推定的事实二者之间的联系。可用图表示:被推定的事实→推定的事实(已知的事实)(推定)(对未知事实的推断和

  • 标签: 过错推定 当事人举证 审判实践 事实 三个要素 民法通则
  • 简介: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本身存在许多弊病,使得再审程序运行不和谐,以至于对整个司法造成了不和谐,同时制肘着司法构建及维护和谐社会的能力。面对这种现象,民事再审制度的重新审视与重构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 标签: 民事再审制度 和谐社会 检讨 语境 再审程序 司法
  • 简介: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经济活动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又具有不确定性,在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时,法官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运用该原则维护社会公正,尤其是制止回避合同义务的行为。

  • 标签: “帝王条款” 广义违约 社会公正 自由裁量权
  • 简介:<正>1988年11月初,原告曹某到被告某机械厂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如数交付货款2316元。被告厂家开给提货发票一份,约定1989年1月31日交货。1988年11月13日在公共汽车上,原告的冰箱提货发票被窃,次日到公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当即派民警与曹某同去机械厂报失。厂保卫科的同志带曹和民警去厂经营销售科查明了曹的购货发票号码(8808474)。曹请求经营销售科协助查堵,经营销售科答应如有人持该票来提货,卡住不发,并将发票号码和提货人姓名记录在本子上。此后,曹也经常去厂销售科发货窗口守候防范。截止提货日期并无人持票来厂提货。到1990年2月11日,厂经营销售科发货人陈某由于一时疏忽,让他人持这份窃去的提货发票逾期提走冰箱。曹某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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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了大量民事案件,取得了可喜成果。但是,在民事诉讼中不少一审人民法院对一些有起诉权而实体上可能败诉的原告人,往往用口头或书面裁定的方式“驳回起诉,不予受理”,使当事人告状无门。有的地方滥用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竟达到应受理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这是民事诉讼中当前亟待解决的“告状难”的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办案人员对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混淆不清,因而

  • 标签: 民事诉讼程序 起诉权 人民法院 原告人 驳回起诉 程序意义
  • 简介:检察机关依据职权提出抗诉后,在再审中应如何启动并展开庭审程序?检察机关是否应在履行抗诉机关职责的同时充当申诉人的角色?作为对方当事人的被申诉方应当如何确定?庭审活动是否应遵循民诉法规定的程序?本文以一案例为研究对象,对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抗诉案件的再审庭审程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自行发现 民事抗诉 再审程序
  • 简介:<正>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根据是国际民事管辖制度的核心。一个国家对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取决于它所采用的管辖根据。这里的根据是指一个国家的法院有权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理由,是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关系同法院地国家存在的某种联系。各国不论在传统上确定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的根据为何,随着现代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频繁和发展,都在一定条件下设法扩大自己的司法管辖权。而这种扩大的倾向是通过管辖权根据的变化来实现的。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中,为了准确地理解和确定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有必要对世界各主要国家管辖权的根据及其新发展作一深入的分析。

  • 标签: 管辖权 国际民事诉讼 管辖根据 当事人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法院的管辖权
  • 简介:“执行难”问题作为当前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之一,长期困扰着司法机关的工作,并成为依法治国进程的一个重要障碍,在近些年所进行的执行体制、执行机构、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方式方法等层面的创新,无不是围绕这一问题的解决展开。回顾所取得的成绩,都是在大量调查研究、

  • 标签: 民事强制执行制度 原则问题 “执行难”问题 司法机关 依法治国 执行体制
  • 简介:清末民事习惯调查是清末修律中的重要活动,然而学界长期以来多未能辨明修订法律馆的民事习惯调查与宪政编查馆领导下各省调查局的民事习惯调查之不同,乃至将二者混为一谈。[2]日本学者中村哲夫教授根据所搜集到的清末地方习惯调查报告书等史料率先作了大胆而准确的推测"清末的习惯调查中存在着复数的系统,即宪政编查馆和修订法律馆两个系统"[3]。

  • 标签: 清末修律 民事习惯 修订法律馆 宪政编查馆 合流 并行
  • 简介: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制度对解决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无法通过自身获取相应证据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调查令制度实践时间不长,仍然存在调查令制度运行缺乏立法的支撑、调查令的权利属性不明确、没有区分调查令的申请主体与持令主体、调查令适用的主体范围不明确、调查令适用的证据种类没有明确、责罚体系缺失等问题。对此,可以从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调查令制度、对调查令的适用情形和适用阶段的具体规定、明确调查令的申领主体和被调查主体、调查令调查证据的类型、调查令审查签发程序和不予签发调查令的情形、调查令使用的具体程序要求、违反调查令制度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完善,实现其价值目标。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据 调查令制度 运行 价值
  • 简介:为了防止诉讼突袭,追求公平、公正,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2002年先后两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立了民事证据交换制度。该制度自建构以来,在抑制证据突袭、提高庭审效率、促进案件调解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无疑,民事证据交换制度已经成为法庭审理前的核心制度。但是该制度自身规定空泛,亦无相关的法律予以确认,加之我国当前诉讼环境滞后,审前准备程序形同虚设,制约了该制度应有功能的发挥。笔者以司法实践为视角,结合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对民事证据交换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建构设想,以期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进一步发展完善。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据交换 证据制度
  • 简介:从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案例出发,可以看到确定文书真伪由谁举证的困难,该问题一般被称为文书真伪的举证责任问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缺乏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依靠司法实践经验实难以对这种举证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借助于比较法上的制度,似乎可以给出合理答案,但这种答案也仅在其本国法律框架内具有语境化的合理性。因此,需要回到法律文本,并运用法律解释学以寻求符合现行法秩序的解决方案。以规范说、诉讼事实理论为基础的法律解释学分析表明,该问题在中国语境下并非举证责任,而是“证明的必要”问题,其具体承担应当考量案件的具体情境而确定。

  • 标签: 文书真伪 举证责任 证明的必要 法律解释学
  • 简介:我国证券市场侵损投资者权益现象严重,投资者渴望通过诉讼维权。但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证券民事纠纷诉讼要有行政前置程序,明确证券纠纷不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这不仅导致证券投资者诉讼维权难度增大,且成本也过高。随着我国广大投资者维权的强烈呼唤和证券市场法制化发展的需要,有必要立即推出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建议我国从证券纠纷诉讼管辖、证券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简化证券诉讼程序等方面,尝试适当实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以满足投资者维权之需求。

  • 标签: 证券市场 证券纠纷 代表人诉讼 证券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