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新的经济体制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努力方能凑效。本文就发展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一、法律服务市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调节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而法律服务作为一种服务形式,实质上是法律人才资源进入经济运行之中。就特定资源而言,必须建立相应的市场。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使法律人才资源的配置能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建立法律服务市场。由于法律服务市场是一个特定资源市场,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诸多特定资源市场之一,因此,用系统论的观点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母系统,法律服务市场是子系统。它们是相互作用的。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律服务市场起决定作用。系统论的理论表明,母系统的运动方向决定了各子系统的发展方向,内部
简介:<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如何在深化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理想、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防止和遏制腐朽思想和丑恶现象的滋长蔓延,这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历史性课题.而探讨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伦理建设,则是解决这一重大历史性课题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孕育和催生了新的经济伦理,而新经济伦理又成为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并约束、规范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强新经济伦理建设,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形成,对于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简介:一个时期以来,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不要干预市场,要不要管理价格,要不要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的问题,在相当一部分人中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彻底放任自流,价格应该完全由市场形成,不能加以管理”等等。在这种错误认识影响下,导致了流通领域严重混乱,假冒伪劣商品横行,价格象脱增之马,最后以通货膨胀付出代价,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市场经济理论和一个时期的实践充分证明: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不能不干预市场,不能不管理价格,如果对市场放任自流,对价格完全不管,就绝对不能避免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更谈不*发展经济。到头来,社会资源不但得不到合理利用,甚至资源本身也会受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