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逻辑是什么,有两种相互冲突的立场:当代哲学中流行的看法是逻辑是纯形式的,逻辑命题没有事实内容;而在弗雷格和哥德尔那里,逻辑是有关客观概念世界的科学。这两种观点都需要哲学立场的支撑,前者需要经验论或物理主义的立场,后者则预设了实在论或柏拉图主义。所以,流行的观点并不是哲学中立的,因此也不是更自然的或不可避免的。相反,弗雷格为数学奠定逻辑基础的努力,哥德尔成就逻辑学的伟大成果以及当代逻辑学家对连续统问题的研究都表明,实在论的立场总是能更好地解释逻辑学研究的实践。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把逻辑视为纯形式的观点,虽然看似自然而然,但在某种程度上是哲学史和逻辑史上的一个误解。
简介:次协调逻辑(Paraconsistentlogic)这一术语的主要含义是指,在新逻辑中当矛盾律的有效性被削弱之后,仍要保持一种次于经典逻辑的新的协调性。一般来讲,一个次协调逻辑系统应具备两个条件:1、不协调性,即A和?A部是系统的定理;2、不是过完备的(over—complete),即并非系统内的每一公式都是它的定理。由于次协调逻辑体系允许有意义、有价值的矛盾进入形式系统,并否认矛盾律的普遍性,因此它与数理逻辑和辩证逻辑都有密切的联系。自从1963年巴西逻辑学家达科斯塔创立这门学科以来,已吸引了大批逻辑学家、哲学家和数学家,最近几年又引起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研究者的极大关注,现已成为国际逻辑学界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将使人们对逻辑科学产生新的理解。在我国,对次协调逻辑的研究还仅处于起步阶段。本文译自巴西逻辑学家阿鲁达(A.I.Arruda)的《次协调逻辑历史发展的若干问题》(‘Aspestsofthehistoricaldevelopmentofparaconsistentlogic’)一文的第二部分,它详细介绍了次协调逻辑发展的历史渊源,这对我们进一步理解这种新逻辑将有很大帮助。
简介:存在问题在分析哲学的背景下取得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成果。在“何谓存在”问题上,围绕“存在”是不是个体的属性从而是不是逻辑谓词的争论呈现出三派观点:弗雷格、罗素等从一阶逻辑出发,认为“存在”不是逻辑谓词,而是量词;皮尔士、斯特劳森等结合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表达了个体的属性,是一种特殊的谓词;自由逻辑学家则从自由逻辑的角度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何物存在”问题上,蒯因“存在就是约束变项的值”的本体论承诺标准机智地揭示了存在问题的语言学实质。可以说,利用一阶逻辑解释存在问题的方法是比较成功的。如果将弗雷格、罗素的一阶语言扩展到高阶语言,则既能与蒯因的理论连贯一致,又能避免无谓的“存在”本体论纷争。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存在”具有了层次性的特征。掌握一定的逻辑学基础知识,有助于我们深入研究西方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