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自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一直是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教学模式,80年代后,该种教学模式开始受到批判和质疑,与此同时,英美法的案例分析教学法得到了追捧,但由于文化环境和法域等的不同,案例分析教学法在我国并没有得到成功的移植。所谓的“案例教学法”只是在讲授过程中穿插有案例分析,只是一种举例法,它所融合的仅是案例教学法的外在形式而已,仍未摆脱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真正科学的法学教学模式应是“主导·主体”教学模式。构建“主导·主体”法学教学模式并非简单地体现在选择讲授式教学还是案例教学或是其他方式的教学方法.而是应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思想体现在教学的全过程中。

  • 标签: 法学 教学 模式 主导 主体
  • 简介:我国的宪法秩序和法律框架确定了在立法过程中人大应当发挥主导作用。但实际考察法规立项、法规起草、提案、法案审议、法案表决等立法过程,会发现实践中人大在立法中主导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应然与实然的差距,可以从明确主导立法工作的自我定位、改革组织协调立法的方式、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强化过滤作用四个方面来强化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 标签: 人大 主导作用 立法
  • 简介:选择和培植主导产业,是产业政策的核心。纵观世界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在其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都有适合本国或本地区条件的、能够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全面成长进步的主导产业。青岛市要实现经济全面振兴,也必须选择和培植主导产业。笔者想就此问题

  • 标签: 新兴主导产业 主导产业选择 青岛市 产业结构 新兴产业 支柱产业
  • 简介: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深入践行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如北京、鞍山、宁波公安机关提出"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山东省公安厅和湖州市公安局分别以"六小警务"、"警务广场"为载体积极构建新型警务模式。作为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路线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民意主导警务"既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其价值取向昭示的是未来警务的发展方向。

  • 标签: 民意主导警务 社会管理创新 宁波市
  • 简介:本文通过对主导报纸的一次小型社会性别监测,统计分析了该报人物报道、专访、图片和性别议题报道的状况,并结合与既往主导报纸社会性别监测结果的对比,指出主导报纸近年来的妇女报道并无明显改善,最突出的问题是忽视妇女和性别议题,通过使妇女"不在场"而固化了男性主导的话语权力格局.

  • 标签: 主导报纸 女性主义 监测
  • 简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这简单的四句话,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诠释了共产党人的“为民”情怀。基层公安机关如何在新时代牢记为民初心和使命,民意主导警务应该是公安改革、创新发展的理念之一,下面,笔者结合多年基层工作实际,浅谈民意主导警务如何引领新时代基层公安工作。

  • 标签: 基层公安工作 警务 民意 基层公安机关 共产党人 公安改革
  • 简介:情报主导警务是21世纪最具深远意义的警务变革,由西方国家兴起,随后引入中国。情报主导警务的运行为国外警务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效益,但由于我国的国情、治安形势等与西方国家不同,国外的情报主导警务模式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中国。因此,我们需要对情报主导警务进行本土化,使情报主导警务更加契合我国公安工作实际,使公安工作的开展更为顺畅。

  • 标签: 情报主导警务 本土化 警务工作模式
  • 简介: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由于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同,必须作出相应调整.除了要考虑各项选择基准的要求外,还必须充分考虑主导产业成长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和各地的具体经济情况,明确资源状况、市场需求状况、产业状况、区域科学技术发展状况以及政策等因素对主导产业选择的约束.鉴于四川产业结构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考虑到四川外部约束条件对于主导产业选择的制约,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比较优势,本文认为目前四川在主导产业选择上应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业、住房业、旅游业和金融业.

  • 标签: 区域主导产业 四川 选择 约束条件
  • 简介:情报信息是公安工作中的核心要素,情报信息工作在公安工作中居于重要位置。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不仅是公安机关开展各项警务活动的基础,也是公安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任务的前提,更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关键环节。为响应公安部党委提出的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大力加强公安情报信息体系建设,强化情报信息服务公安实战、辅助决策的功能的指示精神,本期我刊组织了“情报主导警务实践与方法研究”专题,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情报信息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为当前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流转传递和分析研判等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

  • 标签: 情报信息 务实 公安工作 信息工作 起源 特征
  • 简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里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序的推进。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党员充分享有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所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搭建基层党员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参与决策等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和引导,激发和培养党员主体意识,促进广大党员自觉主动地参与、

  • 标签: 党员主体地位 尊重 中国共产党党员 权利保障 被选举权 民主权利
  • 简介:作为与独资、公司并存的一种古老的经营形式,合伙并没有因其存在的时间久远和法人的出现而被削弱,相反,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中多种经济形式的涌现,获得了今非昔比的发展。当今的合伙,不单纯是个人合伙,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合伙(合伙型联营).法人与个人之间的合伙也随处可见,而对合伙关系的日渐复杂及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现有的民事主体理论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目前,无论在实践方面,还是在理论研究中,合伙作为独立主体的要求日益迫切。事实证明,合伙主体地位的确立势在必行。一民事主体确立的标准1.人格的概念法律人格是在法律上指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律资格,即维持和行使法律权利,服从法讲义务和责任的能力

  • 标签: 法律人格 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 民事责任 民事权利主体 合伙组织
  • 简介:<正>警察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之一。那么,警察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概念应当怎样界说?对这个问题,无论在公安战线,还是在法学界,仁智各见,难以定于一尊。本文就此谈些粗浅的看法。任何一门法律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它是各类法律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各门法律的概念、特点、性质、作用等一系列问题,都不能离开自己的调整对象。所谓调整,是指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对一定的社会

  • 标签: 社会关系 警察法 调整对象 公安机关 法律部门 法律问题
  • 简介:在我党历史上,习近平作为党的总书记第一次对毛泽东作出了学术评价,指出他是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社会科学家。笔者认为:作为哲学家,毛泽东的最大贡献在于突破普列汉诺夫解读,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论硬核,多方面发展和创新哲学原理,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的奠基人和创造者;作为思想家,毛泽东的丰富思想遗产,可梳理为揭示实践客体性的"世情国情"的中介性思想,揭示实践主体性的"人民本位"的结构性思想,揭示实践主体客体统一的"物之限"和"心之力"相统一的能动性思想,揭示中国社会主义前程充满风险和艰难课题的忧虑性思想;作为社会科学家,毛泽东有他创新的军事学、政治学、文化学贡献,在经济研究、历史研究上也有诸多的创见。科学评价毛泽东的学术地位,具有建立正确处理政治和学术关系的人物评价体系、更加全面评价毛泽东的崇高历史地位、厘清中国近现代学术史、把毛泽东作为学术家放置在中国思想殿堂中、将其学术成就纳入各个相关学科、推动我国学术研究的全面深入发展、增强对党的前途辉煌和民族复兴中国梦一定实现的自信心的重大意义。

  • 标签: 革命家和学术家的一身二任 重建毛泽东的学术地位 评定作为哲学家毛泽东和思想家毛泽东的独特贡献
  • 简介:通过抽样调查,本文以大量扎实可靠的数据,从经济、教育、社会参与、婚姻家庭、健康、生活方式等角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萧山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地位普遍提高的状况.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萧山妇女的社会地位处于较高的水平.文章分析了萧山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的相关因素,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促进妇女事业与社会经济事业同步发展提出了建议.

  • 标签: 妇女地位 妇女发展 杭州萧山 妇女地位 萧山 妇女社会地位
  • 简介:"法律原则"在法学研究及司法实务中扮演什么角色、在法律体系中如何定位,是法理学及各部门法争论的焦点。本文以法理学界的争论为起点,通过逻辑推理论证了法律原则既不同于一般道德原则,也不是有效的法律规范,而应将其定位为:以法治价值为规范目的,在法律上可适用的规范证明理由。它具有两项独特属性:法律可适用性和法治价值目的性。

  • 标签: 原则 规则 法律 法律原则 承认规则 法治价值
  • 简介:由于目的犯中犯罪目的的难证明性和侵犯人权的可能性,其地位遭到司法界和理论界的广泛质疑。本文通过分析目的犯与四种定罪机制的关系,肯定了目的犯在定罪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通过规定犯罪目的的基础事实和设置兜底罪等方法,对目的犯进行完善。

  • 标签: 目的犯 定罪机制 兜底罪
  • 简介:现代世界文明国家,不问其国体如何,而必以法治主义为基础,则莫之或异也。所谓法治主义者,就国家方面青,其一举一动,须完全以法律为依归;就人民方面言,则“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故凡属法治国家之人民,其日常生活之中,于国家法律之规定,恒三致意,庶于未来之事项,预防违法行为,而免人己问互相侵害其权利;于已发生之事项,依法为适当之解决,而使人己问各得其平。

  • 标签: 法治国家 律师 国家法律 法治主义 文明国家 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