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儒家法思想对中华法系的影响及其在中国古代法中的地位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研究中国法律史学者的重视。一部二十四史共有《刑法志》12篇,加上《清史稿·刑法志》成13篇。其作者及写作年代虽各不同,却有一个贯彻始终的思想基调,这就是儒家的法律观。当代著名法律史学家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指出:"法家而外,从中国法律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儒家的影响最深"。瞿先生又作《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专论一篇,认为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甚为精当。所以,研究中华法系和中国古代法文化若舍弃儒家法思
简介:文章认为文化滞后是十月革命后俄国现代化进程所面临的历史性难题。列宁经过“战时共产主义”的挫折后,开始从俄国现代化独特的初始条件出发,初步探索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理论问题。一是认为形形色色的前资本主义经济的残余在农村中保持着巨大的历史惯性并占据着充分优势,因而作为现代化后起国的俄国必须通过实现电气化、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改造大量的传统经济,创造社会主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从而走上现代化道路。二是充分估计到人的素质对现代化的制约,特别是文盲众多、文化水平太低既阻碍了政治民主化进程,又阻碍了通过合作化改造小农经济从而引导千千万万个小农走向现代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