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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局出发,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个系统工程,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各个方面,而要树立整个社会的法制信仰,无不以司法公信力为前提条件。但在司法过程中,“执行难”一直是我国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短板,尤其是在民事领域。法院执行是确定法律文书在公众心目中威信力,提高法院公众信任程度得重要环节,事关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得实施,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质意义。本文着重从执行权的理论、现状以及对策做了探讨,并从执行和解协议的可诉性方面系统介绍权利实现的救济

  • 标签: 执行权 权利实现 救济 依法治国
  • 简介:  修订后的公司法分别在第三十四条和第九十八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做了规定,从而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修订前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范围

  • 标签: 公司法框架 新公司法 框架股东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物权,属于用益物权;取得方式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方式;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经营权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为"农户"。实践中存在村集体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等问题,致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落空。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空如何进行民事诉讼救济等问题进行探讨,认为在承包人未实际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无法获得民事诉讼救济;但其他承包经营权落空的情形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得到救济

  • 标签: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民事诉讼救济
  • 简介: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当事人的意思起决定性作用。登记机构形式上审查登记申请材料,不能确保物权变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物权登记错误,本质上属于民事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先民后行""先行后民"和"一并审理"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随着社会的转型,国家权力要进行再分配,立法权引导改革,行政权退出不该管、管不好的领域,司法权更多地参与国家治理。《不动产登记条例》是物权法的程序法,应当明确规定登记同意原则。因登记申请人的原因造成物权登记错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应当秉承私法救济的理念。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应当作为排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第五种事由,将有限的行政诉讼资源用在真正解决行政争议上。

  • 标签: 物权登记 民行交叉 更正登记请求权 不动产登记条例 登记同意原则
  • 简介: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在专利侵权诉讼审理中移植美国的,我国相关听证制度应在审前针对该专利侵权纠纷中形成争点的全部科技问题进行认证,    二、专利侵权诉讼的特殊性    1.专利侵权诉讼的科技属性  专利制度从诞生发展到现在

  • 标签: 专利侵权 侵权诉讼 特殊性程序性
  • 简介: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赋予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一定条件下的起诉权,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的规定使得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后,  (五)我国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中

  • 标签: 我国诉讼中 救济制度 自诉救济
  • 简介:欧盟集体救济的立法探索,体现了欧盟对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消费者权益救济的重视。我国的消费公益诉讼初步入法,已经开始有诉讼案件发生,2015年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上海铁路局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和广东欧珀公司案开启了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局面,但在制度层面仍有需要改进之处。2013年出台,现即将进入评估阶段的《欧盟集体救济建议》作为一份良好的范本,可在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原告主体、被告主体、诉讼请求、立案条件、证据责任、法院管辖、诉讼资金、胜诉酬金、风险代理、告知程序与替代性争议解决等方面提供借鉴,以推动我国立法和实践的完善。

  • 标签: 消费者 欧盟 群体性诉讼 集体救济 公益诉讼
  • 简介:长期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一直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维护被告人权利做出的努力相比,法律对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保护却相形见绌得多.这对于没有过错或者是基本没有过错却遭受丧失生命、危害健康的被害人及其亲属来说是不公平的.基于此,应将刑事诉讼中过于向被告人倾斜的天平恢复到它应有的位置.我国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救济制度不健全,应当建立在被告人无法赔偿或无法完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况下,由国家承担民事补偿责任的制度.法律还应赋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被害人在不服一审判决时的上诉权,从法律上给予被害人更为充分的救济,彰显法律正义,保持社会稳定.

  • 标签: 被害人权利 救济途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 被告人权利
  • 简介:当前,一些学者从我国确立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出发,建议制定专门的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制度。现有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确认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而对已经形成的环境公益侵权事件中被害人权益救济问题,则鲜有人关注。对环境公益诉讼中被害人权益进行救济,可以为环境侵权事件中的被害人找到一条司法救济的途径,从而为我国立法部门制定后续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提供帮助,也可为环保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和执法参考。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被害人 权益救济
  • 简介:案情起诉人:匡某某。被起诉人:L市J区人事局、乡镇企业局。1987年7月,起诉人匡某某(国有企业的国家干部)受被起诉人L市J区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政策吸引。应邀从L市N县糖果厂调到J区乡镇企业局工作。J区人事局将匡某某的工作档案从中共N县委组织部商调到中共J区委组织部,明确匡某某为国家干部、乡镇企业局机关工作人员。

  • 标签: 起诉 国家干部 人事局 县委组织部 行政处理 案情
  • 简介:行政指导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之一,但由于该类行为存在着自愿性、非强制性等特殊的法律属性,学界对其是否存在可诉性、应否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尚存在争论。最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否定列举,排除行政指导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其诉讼救济途径一锤定音——不可诉。实际上就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角度而言,对该类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涉及到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指导行为,存在诉讼救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标签: 行政指导 诉讼救济 权益保障 受案范围
  • 简介:这是一个简单的案例。A村、B村是相邻的自然村,A村张某价值6800元的数码相机被盗,后张某发现被盗的数码相机在王某家中。于是张某趁王某不备,将数码相机拿回家里。后二人发生冲突。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们从法理角度来分析,透视该案例所反映出来的有关法律问题。

  • 标签: 张某 公法救济 私法 法理 冲突 案例
  • 简介:摘 要:“有权利,则需要有救济途径”,司法救济对公民环境权保护发挥着重要功能,但目前存在法治环境不完善、事后救济、个别救济等缺陷,难以及时有效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应当加快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放宽原告起诉资格、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完善公益诉讼执行案件救济体系等方式,解决当前司法救济的不足,有效保护公民环境权。

  • 标签: 环境权 司法救济 环境公益诉讼
  • 简介:救济权是基本的法律术语,但是与人们对救济权这一名词的高度熟悉和救济权在法律中的基础性地位形成对照的是,对救济权的专门研究很少,甚至迄今为止,关于救济权的为数不多的概念界定仍然是模糊不清或带有浓重的部门法色彩的。基于救济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对其依基本法理作出阐释,以明晰其确切所指和作为一种人权的基本属性,从而为救济权保护的理论模式和制度设计给出基本的理论前提。

  • 标签: 救济权 权利救济权 获得救济权
  • 简介: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是权利救济的两种基本历史形态,两者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只有把它们放置到更为宽广的历史视野中才能体察。当判断权、要求权和执行权被归于国家。而且判断权还被赋予给同样作为第三者的专家系统时,就出现了权利救济的现代性问题。现代性的权利救济没有使权利救济的历史结构发生转型,而是进一步强化了公力救济的运行机制。

  • 标签: 私力救济 公力救济 权利救济 历史结构 自然法学派 现代性
  • 简介:【摘要】我国正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和谐的因素,要解决这些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共利益有赖于正当、和平的诉求渠道与公正、有效的平衡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行为而传统的三大诉讼制度并不能解决的现象,这就需要新的司法救济途径,即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对于弥补传统诉讼制度的不足,保障经济法的实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内外有关经验,要想建立经济公益诉讼制度,要从放宽原告资格,设立专门审判组织以及制定经济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等几方面加以努力。它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保障机制。【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自从2003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特别到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和主要内容后,随着和谐社会理论发展,对于和谐社会的理解也有许多不同观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是目前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现象和要素,如何协调理念与现实之间的问题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经济与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经济公益诉讼制度应当而且应该成为这种有效制度。……

  • 标签: 中经济法 公益诉讼 司法救济
  • 简介: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司法救济已成为人民维护正当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司法救济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现有司法救济的基础上建立起司法预救济和再救济制度是健全完善司法救济机制的刻不容缓的任务。司法预救济是在司法救济程序结束之前实施的提前救济救济是在现有司法救济程序完成之后,对受侵害人进行再次补偿和实质救济,确保权利受害人完整权益得以保障的行为。通过对司法预救济和再救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真正实现司法公正进而由司法公正向社会公正的转变。

  • 标签: 司法救济 司法预救济 司法再救济
  • 简介:虚假诉讼可能侵害的主体包括诉讼参加人和案外人.在我国当前民事诉讼程序和制度设计中,分别有再审、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另行起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多种救济方式,对不同救济方式不仅要从制度与程序对接与协调层面予以梳理,更需要从有效救济的角度对比分析何种途径更利于救济虚假诉讼受害人.再审救济的主体最全面,但在启动时往往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及推动;而执行异议之诉、另行起诉所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相比之下,第三人撤销之诉既可以弥补以上程序带来的救济不足,也回应了其在设立之初就被设定为规制虚假诉讼的立法目的.在初步可以证明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放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资格,甚至可以将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启动虚假诉讼受害人救济之门.

  • 标签: 虚假诉讼 权利救济 第三人撤销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