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活化是其大众化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生活化的实质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更深层次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当下中国,只有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理论逻辑转化成现实生活的生活逻辑,才能有效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传播。
简介: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前半期,马克思主义曾在日本十分盛行,特别是在学术交流、社会运动两大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此之前,受制于传播手段,日本的社会主义学者们只能在小范围内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有限推广.而这一时期,借助书刊、杂志等新兴媒介,他们能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大规模传播,促使这一思想在日本进一步普及.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相关论著的出版物,同日本出版市场一道繁荣发展,但与当局当时的言论控制矛盾颇多.从后世眼光来看,当时马克思主义相关出版物的盛行,可以说是在严格的思想控制和检查体制的背景下产生的.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共产党宣言》的传播和查禁,记录着出版发行方与日本政府艰苦卓绝的'攻防战'.在愈发严苛的镇压与变化的大众舆论的影响下《,共产党宣言》的影响才最终在日本急速地走向衰退.
简介:纵观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历史演进和显著成就,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前(简称建国后十七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运动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推进中绕不过去的"十七年",至少在四个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一是第一次作为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的一场规模空前的哲学大众化运动;二是第一次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有益尝试;三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进程中第一次实现从"走苏联所走过的道路"到走"自己的道路"的历史性转变;四是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整体进程中起到了承先启后的作用。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简介:[受访者简介]格哈尔特·胡布曼博士(Dr.GeraldHubmann),国际马克思恩格斯基金会秘书长、德国柏林—勃兰登堡科学院MEG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工作站总负责人,主持MEGA2出版项目的组织、统筹与编辑工作,主编多部MEGA2卷次。乌尔里希·帕格尔博士(Dr.UlrichPa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