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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蛋白粉”、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不属于食品,生产销售上述添加剂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必须介入他人的有责行为才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不宜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相应合格产品存在或不属质量不合格的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绝对不允许买卖产品不宜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即使属于非法经营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也要达5万元以上才能入罪,无法规制会危害人体健康但数额未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刑法》规定的漏洞导致司法机关选择最相类似罪名定处有破坏罪刑法定原则的危险,故我国《刑法》应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添加剂罪。

  • 标签: 危害人体健康添加剂 刑法漏洞 修改完善
  • 简介:[案情]2013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向他人购"白沙"、"红杉树"等品牌假冒成品香烟共计26件,存放在自家旧房子里,准备转手销售牟利.尚未销售,即于2013年10月被省联合打假队查获.经县级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上述香烟价格人民币78925元.

  • 标签: 假冒香烟 尚未销售 是否认定
  • 简介:5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首次主持摇号公开售房。首批参加公证摇号的是东城金茂悦和万科大都会两个楼盘,短短5分钟内,东城金茂悦356组购房者被全部摇出,中签率为47%。随后,万科大都会开始摇号售房,267组购房户不到5分钟便摇出,中签率接近70%。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刘琨表示,

  • 标签: 公证机构 南京市 公开 主持 商品房 销售
  • 简介:本文在阐明有奖销售的含义、分类的基础上,通过论证指出,对于抽奖式有奖销售,应该禁止其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而对于附赠式有奖销售,其作为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是不应当受到禁止或限制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禁止和限制附赠式有奖销售的做法是十分明智和正确的,以后仍要坚持这一点。此外,本文又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二)进行检讨,指出该项关于禁止“质次价高”的有奖销售的规定,并无存在的价值,应该予以删除。

  • 标签: 有奖销售 抽奖式有奖销售 附赠式有奖销售
  • 简介:法官:由于种种原因,自2007年元月开办食品加工厂的一年多时间里,陈某的生意一直不好。眼看着就要亏损倒闭,陈某想起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做调料,让顾客“一吃忘不了”、“吃了还想吃”,产生依赖性后,“不吃也得吃”,从而逐步占领市场。于是,陈某偷偷购来15.5公斤罂粟壳磨成粉末,从2008年2月起,悄悄将其掺入所加工的火锅底料、米皮、凉皮等系列食品中。

  • 标签: 食品加工厂 生产销售 罂粟 调料 火锅底料 依赖性
  • 简介:一、基本案情东莞市厚街镇新兴路76号的中国福利彩票刮刮乐(即开型)销售(中心)站(后简称销售站)是该市福利彩票销售中心的代理销售机构。根据代销协议规定,奖金额较小的福利彩票由各投注站直接支付给中奖彩民,投注站再将中奖彩票交到销售站;销售站工作人员将中奖彩票保安区内条形码扫描人彩票销售系统中核销.并按中奖彩票总金额与投注站结算,中奖彩票被刮开保安区并录入销售系统后即失效。

  • 标签: 彩票销售 福利彩票 行为定性 侵占 员工 销售系统
  • 简介:2010年3月15日上午,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远市人民法院对原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片区销售经理张国宏以及该公司原质量保证部主任王汝平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张国宏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以销售假药罪判处王汝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 标签: 销售经理 红河州 假药 “人性” 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
  • 简介: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催生了金融消费者主体的形成,而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业者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关系,使得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金融法的核心和各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键节点在于金融商品的销售过程,以"推介行为"这一总体概括所有与金融商品有关的销售行为的概念入手,探讨金融商品销售环节中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金融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说明义务、适合性原则等角度论述对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约束,从而实现金融商品、金融服务统合立法、统一监管的突破,达到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的。

  • 标签: 金融推介 说明义务 适合性原则 横向统合
  • 简介:法官工作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官员额的测算、法官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的完善,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将办案等同于法官工作,但在法官的日常工作中除了完成审·判工作之外,还有承担相当的非审判工作,即使是单纯统计法官的审判工作,也不能简单地以办案作为其工作,因为不同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程序的案件其所耗费的法官工作均有所差异。为了较为准确地计算法官工作,本文以统计学当中建立测算模型、计算加权值的测算方式为研究方法,结合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档案、随机抽样等实证分析的方法,构建法官工作的测算模型。

  • 标签: 法官工作量 统计模型 加权值计算 随机抽样调查
  • 简介:“具体数额”在刑法设立之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之一,因其形式上的公平模样,尤其是在经济性犯罪中备受宠爱。随着社会的发展,“具体数额”却在当今司法格局中遭受非难:刑罚的有限与数额无限之间的不对等、低量刑幅度的较少适用而沦为“僵尸条款”;数额以外的定罪量刑情节无法“大展拳脚”;价值的变动与数字的僵硬在实际危害程度的表达上失衡。构建“数额加情节”的复合判断标准是数额犯立法实践的已然选择与今后发展的必然方向。

  • 标签: 具体数额 量刑标准 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
  • 简介:犯罪嫌疑人韩某、刘某分别是申×公司销售部经理、副经理。申×公司与嘉×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协议书》,约定由申×公司代理销售嘉×公司开发的某楼盘商品房(含商铺),代理费以销售总额1%计算,销售价格由嘉×公司确定,房款直接解入嘉×公司银行帐户。申×公司指定由韩某、刘某具体负责该房产销售。2004年4月,嘉×公司确定商铺价格不得低于每平方米6000元。

  • 标签: 代理公司 房产销售 职务侵占罪 提价销售 行为 价款
  • 简介: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12c条第1款第1句的规定,在异地销售合同中,在消费者作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之前,企业主必须在说明合同的交易目的的同时,采取一种与其使用的长途通讯手段相适应的方式,以清楚、明确的方式及时向其告知企业主的身份、企业主的可到达的地址、商品或服务的根本特征、合同的最短期限、关于提供质量或价格相同的履行的保留或者在履行不能时不提供所许诺的履行的保留、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及可能额外产生的供货和运输费用等事项。经观察便可以发现,其中很大一部分信息都可以构成《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1款意义上的一般交易条件。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作为一般交易条件,要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就必须满足两项条件:(1)使用人(在异地销售中即为企业主)在订立合同时以明示的方式指出一般交易条件(第305条第2款第1项);(2)使用人设法使对方合同当事人(在异地销售中即为消费者)有可能以可合理期待的方式知悉一般交易条件的内容,最后对方合同当事人还必须对一般交易条件引入合同表示同意。因此,一般交易条件纳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实质上也包含了一项"告知义务",即一般交易条件的使用人必须向对方合同当事人"告知"一般交易条件的内容。由此,两项制度便产生了重合。本文拟通过对两项制度的立法目的、具体要求和法律后果的研究和比较理清二者的关系。

  • 标签: 一般交易条件 告知义务 合同订立 《德国民法典》 缔结合同 违反合同
  • 简介:侵权复制品与违法音像制品之间是一种交叉的关系,即部分违法的音像制品也是侵权复制品,换言之,侵权复制的音像品也是违法音像制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与非法经营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本身也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认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必须考察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标签: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非法经营罪 复制品 违法 非法经营行为 司法解释
  • 简介:中国的货物销售法是由一组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这些文件中,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是基本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於这两部法律的司法解释为补充。合同法实施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关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关於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标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货物销售 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商业和互联网联系日益紧密,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可供纳税的收入将会大幅度增加,尤其在数字化产品和网上服务网上销售方面。但到目前为止,国际税法还主要是以所得税法、财产税法为基础,而对于电子商务的增值税问题,尤其国家间税收协调在法律上各国大多还存在着空白。本文主要针对电子商务中数字化产品和网上服务的增值税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最后提出了我国对于网上商品服务征收增值税体系建立的建议,以期望能够对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体制的完善贡献微薄之力。

  • 标签: 数字化产品 网上服务 电子商务 增值税 税法原则 税收管辖权
  • 简介:本文总结了我国法院自媒体的现状,阐述发展法院自媒体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并以G省G市的法院自媒体发展为实证,肯定了自媒体对法院工作的成效和作用。但'自媒体热潮'之下,本文列举了当前法院自媒体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之状,指出法院自媒体虽然在''上取得突破,可是发展理念和机制建设仍然存在缺陷,造成运营遇冷,甚至因人为失误产生负面舆情。困难之下,必须致力从'质'上改善法院自媒体的运营现状,打造优质品牌。对于法院自媒体的未来发展方向,本文建议,首先要坚持法院自媒体的司法、新闻双重属性,要在坚持司法价值观的同时寻求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方式运营法院自媒体。其次要将自媒体作为法院创新工作举措的重要载体,将自媒体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协同发展,不断优化法院自媒体的功能运用。最后要从机制建设上完善法院自媒体的管理,包括制度规范、发布审批、绩效考核、队伍建设、统筹建设等,畅通管理节点,提升自媒体的内部管理活力。

  • 标签: 法院自媒体 双微 舆情引导 司法品牌
  • 简介: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17号指导案例,明确将汽车销售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其背景是理论与实务中对该问题存在分歧。运用文义解释、社会学解释等方法并考察我国司法实务中更普遍的实践,应当确认汽车消费属于消法的适用范围。但是,该指导案例尚存在缺陷,表明指导案例制度尚需完善。

  • 标签: 汽车销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号指导案例
  • 简介:<正>目次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意义二、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经济效益分析三、试论对一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四、试论中国法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的规制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意义(一)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定义作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一种,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一般是指供货商在供货协议中,对销售商转售该商品时的地域或对象之范围进行限制的协议行为。这主要表现为生产商对销售商的限制,

  • 标签: 客户限制 限制竞争行为 特许经营 市场支配地位 竞争法 联邦最高法院
  • 简介:审判性工作可以按其功能划分为审判裁断性工作及审判事务性工作。其中,审判事务性工作可进一步细化为司法技术性事务和纯事务性工作。从民事案件审判流程来看,可细分为送达(阅卷)、诉中保全、调解、庭前准备、庭审、合议定案、裁判文书拟定与制作、卷宗归档等节点。因此,本文根据各个节点所需用时,在固定工作时间、固定个案耗时的基础上,通过数据运算测算得出司法改革后民事法官合理案件工作为210件。基于合理的审判裁判性工作的计算,按照民事员额法官数额=年均民事案件÷审判裁断性工作公式测算出民事员额法官值。但要达至审判质效上的'帕累托效率',就应当以合理分工、提升辅助人员数量作为基本要件。

  • 标签: 审判工作量 案件量 员额数 帕累托效率 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