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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本土化,体现在对我国发展中将长期面,l盏的三大因素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上。首先是财产类型的变化,据此,动产不应作为用益物权的客体,应当规定各种特许物权并引入地役权和人役权。其次是土地的公有制,其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应当强化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等独立性用益物权的效力,使之成为“类似所有权”的权利,从而能够进入市场流转。第三是长期、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这要求允许农村土地权利自由流转。

  • 标签: 用益物权 本土化 土地公有制 城市化
  • 简介: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新时代,生态补偿制度成为调节这一社会主要矛盾中环境保护利益分配不平衡问题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生态补偿制度遭遇了法治化发展的困难。为此,应以环境资源开发利用限制为分析路径,建构生态补偿制度的权利义务体系,生成生态补偿权利的法律样态及主客观判断的法律准则。生态补偿权利的利益客体是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消极行为所形成的正外部性生态效益,权利性质是发展权而不是财产权,但其与环境资源开发使用权等财产权具有衍生关系。生态补偿权利对应的义务是权利主体必须履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资源保护义务且提供生态环境的正外部性效益。我国需要对现行生态补偿的实践范式进行完善,应当明确政府在生态补偿中的主体地位,塑造生态补偿区域制、项目制的法律品格,构建生态补偿权利义务的解释体系,发挥发展权实证功能,设置生态补偿资金或市场分配机制。

  • 标签: 新时代 法治 制度实践 生态补偿权利 环境资源开发利用限制
  • 简介:随着后危机时代的来临,在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主导下,统一型金融监管体制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一种风潮,学界亦对之推崇备至,进而多认为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亦必须走一条以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为导向的统一化道路。从理性角度来看,围绕权力展开的分业模式与统一模式并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之别,对一国而言,只存在一个适与不适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学理研究中,统一模式所引发的权力集中、大量私法公法化等风险,也不得不引起关注与重视。

  • 标签: 后危机时代 金融监管体制 权力配置
  • 简介:张光博先生的悲情在于其在法学上欲救败继绝而不能,欲续往圣却无法使其适应人群需要,且过深地陷入“主义”之争而较少探讨具体法律问题。张先生是当今一个重要法学流派学理上的奠基人,他以特殊形式促进了中国法学的发展,但其学术活动和学术思想的局限性也影响到当今中国的法学。张先生留给后世的最宝贵精神遗产,是他在学术上的独立精神,以及有所不为、有所坚持、不跟风、不盲从的品格。今天祭奠张先生,为的是发掘和激发潜藏在中国学者灵魂深处的独立精神,包括提倡独立的个性,坚守独立的人格,保持独立的学术品格。

  • 标签: 张光博 学术 中国法学 宪法学 独立精神
  • 简介:2016年。石门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脱贫攻坚为统领.聚焦全面小康,奋力实现脱贫摘帽“一大核心任务”,基础设施、镇村面貌“两个显著改善”。生态旅游、民生保障、社会管理“三个大幅提高”,农村产业、招商引资、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四个追赶超越”。

  • 标签: 石门镇 脱贫 岚皋县 攻坚战 奋斗 固定资产投资
  • 简介:记者:从今年3月以来,您是如何关注"汪晖事件"的发展的?郭世佑:首先是一位博士生告诉我,有人举报汪晖先生"抄袭",当时我不太往心里去,有两个原因,一是如今的学术打假新闻太多,对骂的也多,真真假假,见怪不怪;二是个人精力有限,所控内容又不属于我的研习范围,无暇查证。

  • 标签: 抄袭事件 汪晖 职业伦理 记者 周报 教授
  • 简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需要落实国家法秩序,实现国家法律的各种安排与预测。另一方面,司法需要回应社会,实现司法的社会治理。而要透过司法的社会治理离不开卡多佐司法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要对中国当下的司法能量发挥、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予以考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具有多样司法特质、与政治良性互动、塑造时代价值、自身良性发展的中国司法理想图景。

  • 标签: 卡多佐 司法实用主义 司法 社会治理
  • 简介:以1950年为界,竺可桢的思想发生了明显的断裂,集中表现在科学观和教育观方面的断裂,尤其是以鼓噪浮夸风为最。当然,他的有关思想也有比较连贯之处,并在新环境下提出了某些新思想,但是这不是主要方面。本文最后探讨了他的思想断裂的原因,其经验教训值得人们记取。

  • 标签: 竺可桢 科学观 教育观 浮夸风 思想断裂
  • 简介:一、引言家是传统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1]从家出发,古代中国构造出伦理本位的社会。瞿同祖先生论述到:我们可以说家族实为政治、法律的单位,政治、法律组织只是这些单位的组合而已。这是家族本位政治法律理论的基础,也是齐家治国一套理论的基础,每一家族能维持其单位内之秩序而对国家负责,整个社会的秩序自可维持。

  • 标签: 传统中国社会 家族法 宗祧继承 同居共财 帝制 原理
  • 简介:知情同意原则根植于自主价值,是个人信息保护之基石。在大数据时代,知情同意原则陷入困境之中,海量信息的批量处理、多方共享、目的不特定之频繁利用加大了有效同意获取的难度,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正当性基础之地位受到质疑。生物资料库是管窥知情同意原则困境与解困之路的最佳范例,围绕使用库存样本是否需重新获得同意,存在特别同意与概括同意之争,各种折中改良方案继而被提出。革新而非放弃知情同意原则,是应对大数据挑战的应然立场。知情同意原则之重塑,应坚持以自主为核心价值,以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为理念,巧妙设计适应大数据需求的新型知情同意模式。应从整齐划一的同意向基于信息分类、场景化风险评估的分层同意转变,从一次性同意向持续的信息披露与动态同意转变,容许有条件的宽泛同意+退出权模式。

  • 标签: 知情同意原则 大数据 个人信息保护 生物资料库 同意模式革新
  • 简介:2012年3月起,经国家工商总局批示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以放宽登记住所、资本及营业范围限制为亮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放权、低门槛准入。“宽进”的登记模式是对过去一味强调政府理性的摒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个人理性和行商权的自然回归。“宽进”后的“严管’,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而是对有限政府的服务性职能的彰显。改革所折射出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协调与互动,必将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的重要命题。

  • 标签: 商事登记 市场准入 服务型有限政府
  • 简介:本文以对Quodprincipiplacuit,legishabetvigorem的正确翻译为起点,还原了帝政分权时期元首与元老院分权、共治的宪政局面,批驳了罗马无宪法论以及私法巨人、公法矮子论,揭示了某些英语世界的作家故意误译上述拉丁短语以彰显英国宪政优越论的阴谋,展示了短语作者乌尔比安的思想体系中的宪政倾向,对延长西方宪政史的时间链条具有特别的意义。

  • 标签: 罗马宪法 乌尔比安 英国宪政优越论 敕令 元老院决议
  • 简介:在世界法制史上,法律移植和法律融合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是各国法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美国宪法》输入中国,并对中国发生影响的过程,就是中国移植《美国宪法》及其制度,并以之为蓝本改造本土法,使两者并存融合的过程。探究这一问题,对于正确认识我国近代法制,以及在转型时期如何吸收外国法都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值得借鉴之处。

  • 标签: 美国宪法 清末民初 中国立宪 影响 法律移植
  • 简介:以发展动能转换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乃题中应有之义。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其基本内涵是处理好竞争政策与主要表现为各种产业政策的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前者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以最大化自由公平竞争环境来优化资源配置;后者作为政府规制经济的重要手段,本身带有弥补市场缺陷和干扰破坏市场竞争的双重属性。随着竞争政策地位上升为基础性地位,产业政策将在挑战中得以优化升级。新时代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意义重大,它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新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依归,是完善宏观调控优化产业政策的基本路径。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需要三条法律路径予以保障:一是释宪,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尽快启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后两者可以有机结合协力推进。

  • 标签: 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 市场决定论 完善宏观调控(产业政策)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反垄断法修订
  •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领导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系统地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概念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正确地认识到了我国所处的历史地位,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目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它从理论和实践上系统地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飞跃,是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创新。

  • 标签: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 理论创新
  • 简介:一、抚慰金条款的新调整依照《德国民法典》原第847条第1款(该条属于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在侵害身体、健康以及剥夺自由的情形下,受害人也可由于非财产损害而请求合理的金钱赔偿。这里所说的请求合理的金钱赔偿,即抚慰金请求权。这是《德国民法典》从颁布时起就明确规定的抚慰金条款。在《德国民法典》中,抚慰金(Schmerzensgeld)属于非财产损害金钱赔偿的一种。从《德国民法典》原第847条第1款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抚慰金适用不仅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而且被限制在侵权行为法的范围之内。

  • 标签: 《德国民法典》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金条 侵权行为法 非财产损害 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