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日本于2005年提出新时期的海洋战略——海洋立国,(1)接着于2007年4月制定了《海洋基本法》(2)作为实现海洋战略目标的政策与方针。(3)《海洋基本法》规定,政府为落实海洋政策每五年推出一期《海洋基本计划》。(4)《海洋基本计划》既是贯彻《海洋基本法》的有效举措,又是海洋综合管理的载体和抓手,也是日本举国落实海洋政策的行动纲领。从2008年开始,日本每五年推出一期《海洋基本计划》,至今已有三期。每期都有相同的地方,更有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进行调整后突出的不同重点。其中,第一、二期重在海洋综合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主要查清日本管辖海域的面积和范围以及辖区内蕴藏海洋资源的种类及其数量;第三期重点为海洋调查,并向以领海警备和海岛防御为主的海洋维权倾斜,突出警队合作、日美联手以及与东南亚国家结合的大范围海洋监视活动,即加大收集处置掌控海上实时信息的力度。第三期《海洋基本计划》问世,预示着在未来五年的实施期间,中日在海洋权益斗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将加剧,甚至有爆发冲突的可能性,我应未雨绸缪,早做准备,防范于未然。
简介: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给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由于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正处在逐步完善的阶段,权力机关要真正行使好对计划、预算的监督职能,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最近,我们对我省部分市县开展计划、预算监督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结合调查对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开展计划、预算监督的有关问题作了探讨。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计划、预算监督的现状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把对计划、预算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不断改进审查方法、提高审查质量和强化执行监督等方面,作了努力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较好地履行了对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权、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和部分变更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