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客体自身与观察主体所认识的客体的认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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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在探讨观察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中,笔者曾针对W·斯台格弥勒的所谓“范式变更使世界本身也变了”(见《科学哲学中的革命—围绕库恩科学观的争论》,《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从刊》1980年第1期)的观点,提出“要区别观察客体自身与观察主体所认识的观察客体的界限”.并认为:“观察客体自身并不会因理论结构的改变而改变,改变的只是观察主体所认识的观察客体.即由于理论结构的改变,使观察主体对客体的观察的角度、范围以及所作的观察结论发生了变化.”(见《哲学研究》1983年第6期)胡俊卿同志在《也谈观察中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载《哲学研究》1984年第4期)一文中认为:“在两者之间无法划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8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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