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1-11
/ 1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学校领导体制历经多次变革发展,最后确定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已写入《高等教育法》。实践证明,这是适合我国国情、契合高校实际的高等学校领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