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1-11
/ 1
进出口食品贸易在加拿大贸易总量中占有重要地位。同美国类似,加拿大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拿大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加拿大宪法将其司法权分别划归联邦政府和省地政府。依据《加拿大农业产品法案》和《食品与药品法案》,联邦政府和省地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上职责范围分别为:联邦政府负责管理跨省贸易和国际贸易的食品;省政府负责管理省内贸易的食品,包括零售业、食品服务业和食品加工业。当司法管辖出现重叠交叉时,政府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进行分工协作,避免重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