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专业法规》课程课堂教学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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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专业法规》课程课堂教学的探讨

 林英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成都   610000

摘要:《财会专业法规》是财会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内容丰富又艰涩,如何让学生有兴趣学且学习有效果,这很考验授课老师对课堂教学的把握。笔者结合十多年该课程的教学经历,从教材选用、内容和课堂教学方法上做出探讨,为提升教学效果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会专业法规;课堂教学;融会贯通

《财会专业法规》是我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课,是一门理论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对于这两个专业的学生而言,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经济管理工作所必需的财会专业法律的基础理论和常用的专业法规的法律规则,并能以所学专业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还能有效提升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和单位合法权益的能力。但《财会专业法规》课程涉及的法律规范多,法律条文晦涩且难以理解,如何让学生有兴趣学且学习有质量,这很考验授课老师对课堂教学的把握。为此,笔者结合十多年的教学经历,从教材的选用、授课内容以及课堂教学方法角度进行探讨。

一、《财会专业法规》课程授课教材的选用

《财会专业法规》课程从内容来看应该包含财会人员在工作中所需要的经济类法律知识和与职业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由于财会专业的学生不是专业的法律系学生,因此缺乏基础的法律素养,为此,在内容上还需要增加法律基础知识。目前,市场上没有专门的《财会专业法规》教材,与此课程相近的是各种版本的《经济法》教材。在内容设置上,各类版本有较大的差异,如马工的《经济法学》教材,主要侧重于介绍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会计资格考试的《经济法》辅导教材在内容上涵盖了商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等内容;还有些教材的内容重点在民法或者民法商法部分。若采用会计资格考试的辅导教材,内容的时效性能得到保证,但教材中的税法部分,存在大量的税收制度理解以及具体应纳税额的计算,这对初学学生来说难度极大,并且与《税法》课程重复;若采用马工版教材,又与我校专业培养要求以及课程大纲存在差距。结合我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对学生的能力要求以及毕业后的就业目标,我们选取了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作为该课程的参考教材。客观来说,该辅导教材与财会专业法规的具体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比如在教材中没有涉及会计法、审计法等具体的财经法规,但该教材在内容上涵盖了最新的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具体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四个部分共十二章,授课时对该教材内容作适当的取舍,能满足财会专业学生应试需求,也符合财会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二、《财会专业法规》课程授课内容的选择

由于该课程的授课对象明确为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且财会法规中的《会计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分别在《会计学》、《审计学》、《会计职业道德》等课程予以体现,这极大减轻了财会专业法规授课的压力,但不可忽视的是,该课程的授课时间仍很紧张。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该课程计划48学时,所选教材内容12章,如果全部讲授,不仅学生难以理解和消化,甚至会因为难度太大直接放弃学习的现象。为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实现教学的目标,有必要对参考教材的内容做取舍。结合我校学生的实际和专业需求,在授课内容上侧重在以下方面: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旨在通过教学,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概念、明确法律关系以及我国的法制体系。第二部分,民事法律制度,本部分需要学生掌握民法的基础知识、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第三部分,商事法律制度,具体包括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以及票据法律制度。而且以上内容还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做出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保证学生所掌握的是最新的财会法规知识。

三、《财会专业法规》课程课堂教学方法选用

目前,各高校从事相关课程教学的老师众多,采取的授课方法也多种多样,如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案例教学等等,但总体效果差强人意。结合笔者的教学经验,认为可以从以下考虑。

(一)章节开篇定框架


开篇定框架的意思是每章节开课前,将所授章节的内容以思维导图或者其他框架方式在课件中展示,授课时予以强调。通过对章节内容的框架设定,学生能清楚的了解到该章节的知识点、重点、难点;也能通过老师对框架的解读,明确自己的任务有哪些,自己需要自学的知识点有哪些,哪些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哪些内容是难以理解的,容易混淆的。通过第一步的讲解,给学生提出了基本要求,便于学生在后续的学习中明确方向。开篇的框架不仅是章节内容的展示,更重要的是展示了教师备课的思路,学生沿着老师的思路学习,无形中就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这将有利于夯实学生的学习基础,提升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比如民事法律制度中的民事法律行为部分,在设定框架时可以考虑三个方面,如下图所示:

通过这样的框架,学生很容易就抓住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基本内容,同时给也会在课堂中关注其重点的词汇,如意思表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瑕疵的类型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学习的时候自然会将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实现高效掌握。

(二)课堂引导贯始终

课堂引导贯始终指的是在授课过程中,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思考,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想有效引导学生,授课教师需要采取各种手段,比如,选用同学们身边的案例或者耳熟能详的案例或者是与个体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例作为切入点,然后引导学生分析其中的法律原理,涉及的法律条款,最后得出符合现行法律的结论。在此过程中,需要对案例涉及的相关知识点进行重点讲解,以确保学生理解到位,对难点问题要化难为易,对重点要精准把控。比如,对于遗失物物权归属问题,首先引导学生回顾物权变动的基本要件,然后提出问题:遗失物的原所有权人是否丧失其物权?拾得者能否取得物权?通过问题的抛出,学生自然会进行思考,遗失者遗失物的行为不是物权变动的原因,当然遗失者的物权没有变动,所以遗失者仍享有物权。根据“一物一权”原则,拾得者自然不享有该物的物权。继续提问:那么该怎么处理呢?这时候可以将儿歌引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由此学生立刻可以得出,拾得者具有交还的义务。还给谁呢?很快学生就能得出,知道遗失者的话就可以还给遗失者本人,不知道遗失者应该交给公安机关等公权力部门,由他们交还遗失者或者公告,若最后超过一年仍无人领取,当然就归国家所有了。但这样分析并没有完整,继续引导学生分析遗失者一方享有追回的权利。通过这样的提问和案例,相信学生对于遗失物的物权内容就理解并掌握了,而且整个课堂氛围、课堂效果也让人非常满意。

(三)学科融会找机会

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大多数学生认为《财会专业法规》课程与其他的专业课程之间没有关联,他们能将会计系列专业课程进行一定程度的融会贯通,但是很少能想到其中蕴含的法律原理、法律常识,这体现出学生对于学科的融会贯通能力的不足,另一方面也给授课老师提醒,要有意识的找到机会帮助学生进行学科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比如,在讲授动产物权变动公式方式内容时,如果仅仅依据教材内容: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相信学生只能够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记忆,但难以与所学其他课程结合起来理解。如果授课时辅之以案例: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已经到货,并验收入库。从会计学核算来看,此时甲公司应计原材料的增加,也就是企业资产的增加;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乙公司通过法律行为已经将原材料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原材料增加,因而享有原材料的物权,这样学生很容易就将会计学与物权法联系起来了。再比如,讲授票据的资金关系时,仅仅给学生灌输票据资金关系就是出票人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之间关于将来用于向持票人付款的资金安排的法律关系,相信学生会是一头雾水。如果此时我们运用商业汇票的会计核算来解释,即在商业汇票到期,持票人凭票要求承兑人付款,若该汇票是银行承兑汇票,即使出票人在承兑银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上的款项,银行也会全额予以支付,但是企业会计核算时会增加一笔短期借款,因为承兑银行与出票人之间作出了向持票人付款的资金安排,即承兑银行承诺票据到期时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而不会因为出票人账户上没有足够的款项而拒绝;若该汇票是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在付款人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上的款项时,付款人会将该汇票退还给持票人,并出具不予付款的证明文件,也就是说持票人无法获得票据上的款项,这是因为商业承兑汇票中,银行不是承兑人,仅仅是付款的代理人,需要根据承兑人的资金状况进行安排,如承兑人资金不足,付款人将拒绝付款。在会计核算上,持票人则将应收票据转成应收账款。通过这样的讲授,相信同学们很快就能理解和掌握票据的资金关系,进而将会计课程与财会专业法规融合,实现课程融会贯通。

(四)讲授精简要得当

根据前文的授课内容安排可以得出《财会专业法规》的内容仍是非常丰富,要想在计划的48学时中完成如此多的教学内容的同时确保教学质量,这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对此,个人认为需要将授课内容一分为二,即需要精讲的内容和需要简讲的内容,对于内容中的重点、难点、多章节频繁出现的知识点和易混易错知识点要精讲、详讲、重复讲,让所有听课的学生听懂、记住、理解到位且灵活运用。比如撤销权就多次出现,具体包括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撤销权、合同保全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讲解时就需要精讲各类撤销权中涉及的当事人、撤销权人以及权利行使的时间、后果。对于简单的知识点,也就是学生通过自学能学懂的知识点简单带过,比如说《公司法》中公司的设立登记。对于一般性的依靠记忆的知识点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等内容,建议学生采取表格方式对比记忆。总之,课堂教学的把控要针对内容、针对学生而定,通过各种

具体方法结合打造高效课堂。

结语

《财会专业法规》对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非常重要,授课教师需要根据授课对象选择恰当的教材,明确授课的内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精心设计,切实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为社会培养懂业务、懂法律的财会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樊宏涛.财会类专业法规经济法教学改革探讨[J].教育界,2017,18(06):76-77.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