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进生态文化是人的价值观念的根本转变,实现了从人统治自然的文化到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的过渡。弘扬先进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人类发展的重要理念。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化,其核心是生态文明理论。以先进生态文化为指导,构建我国生态国防体系,既是顺应时代潮流之要求,也是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必然。以先进生态文化为指导,构建我国生态国防体系,包括了确立建设生态化国防之理念,确立遏制敌对势力反生态作战之战略,确立遂行生态非战争军事行动之基点,确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道路,确立军队环保与生态建设工作之保障。
简介:"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便捷、自由的舆论空间平台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渠道。因网络独有的高隐匿性、快传播性、强扩散性,使得网络诽谤罪比传统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存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方面,法官徘徊于罪与非罪的认定两难境地,造成法院判决的"冰火两重天",不利于名誉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官的客观化认定趋向,致使涉及公权的案件有扩大之嫌,不利于言论自由的发展。因此,在网络空间下,法官只有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真实恶意"原则,从偏重客观认定转向主观认定,并对涉及公权与私权的网络言论区分对待,通过重构网络诽谤罪司法认定的价值理念、认定方式及认定路径等方式,限制刑法的介入,给予网络言论自由更大的容忍度及保护度,从而平衡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
简介:既有研究对现实社会因素是否对网络行为有制约作用存在争议,我们从中国传统的适龄婚恋文化角度出发解读大学生微博"秀恩爱"这一社交网络行为,以回应这一论辩。以中国大学生网络社会心态调查数据(2015)为基础,探索受教育程度、性别和微博粉丝数与"秀恩爱"行为的关系。发现,研究生比本科生和专科生更容易发生"秀恩爱"行为;微博粉丝数更多的大学生更容易发生"秀恩爱"行为,说明"秀恩爱"行为可能是现实适龄婚恋文化压力下大学生的一种应对手段。性别的影响不显著,可能是由于"秀恩爱"行为的互动特性导致。另外,没有恋爱对象的大学生应对这种文化压力的手段则通过表达"秀恩爱,分得快"态度实现。
简介:监护撤销与恢复是监护变更的基础内容与重要环节,《民法总则(草案)》在第34、35条设置了监护执行人撤销与恢复制度,但两个条文沿袭《侵害未成年人意见》的痕迹过重,忽略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客观差异,撤销事由划分不当且对监护终止体系造成冲击,撤销之诉提起主体虽多但配置不合理,恢复原监护的限制过少而容易影响新监护秩序的稳定,在实践上不符合社会现实需要,在理论上不符合监护原理,并且违背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参加缔结的公约的要求。对此,应摒弃陈旧的全面监护模式,贯彻部分监护理论,为被监护人参加诉讼程序提供支持,并根据成年监护与未成年监护的不同特点,在撤销事由上重拾现行《民法通则》的失职与侵害划分方法,明确被监护人、临时监护人、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的撤销诉讼主体资格,肯认法院既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撤销监护资格,设置撤销之诉冷冻期避免监护人遭受诉讼烦扰,并将监护恢复仅限于未成年人的父母。且原监护撤销事由应限于非故意的失职或侵害行为。
简介: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全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存在多种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近些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上升趋势虽得到一定遏制,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宁波法院自2010年5月在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坚持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严格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公正审判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认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并不断深化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创新,以法庭审判为中心,推动建立了宁波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制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圆桌审判"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心理干预的若干规定(试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等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宁波地区法院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