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特殊性,应尽可能减少对其适用刑罚措施,这一观念已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收容教养制度作为针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适用的"一种保护性教育管束措施",从性质上看,应属于非刑罚化的保护处分措施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我国收容教养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起发展至今,虽然早已由《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为国家法律制度,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立法价值取向存在偏颇、立法缺乏系统的规范体系、合法性问题尚待解决、实体规定上存在诸多缺失和不足、程序设置上缺乏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障以及执行方式落后且缺乏后续督导等。重构我国的收容教养制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
简介:主持人:警营中的心理服务工作者,被亲切地称为'民警们的心灵按摩师'。他们不仅懂心理学,也更了解公安、贴近公安。不久前,栏目收到一位来自基层的专职心理教官尚警官的信息,对于开展心理培训业务,她结合自己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和与一些民警的交流,提出了一些问题。她非常希望通过心理场栏目与一部分专家沟通交流,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更好地为战友服务。为了给更多从事心理服务工作的民警启发,更好地在公安机关中开展心理健康工作,本期特邀来自一线的警营心理
简介:马克思对人格的考察具有立足于现实并指向未来理想的双重维度,他一方面强调人格作为人之本质特征可以归结为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一方面强调人格是现实的、社会的人所具有的特质,注重人格的现实性维度。由于时代的局限,虽然马克思当时并没有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但是,他认为未来理想社会应该是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双重和谐的社会,而在这个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平等的主体,并且能够自觉按照自然的规律来展开行动,并自觉承担起对于他人包括后代人的责任,注重自己行为对社会和自然的长远影响。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马克思的这些设想对于我们进行新型人格的塑造,无疑具有重大的启发意义。
简介:任何一个团体或组织功能的持续实现,都需要根据时代变迁不断创新载体和路径。自1949年以来,共青团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通例架构和组织形态,体现出政治功能、社会功能、经济功能"三位一体"的总体性功能。在大数据时代,党的历史方位变化促使共青团组织功能加快调整,政治文化的世俗化趋势考验着共青团的引领功能,移动互联带来的一系列加速变迁对共青团产生全方位挑战。组织重构对于共青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共青团重构基层组织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大数据时代推动组织形态创新,必然要体现"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青年的需求,就是共青团的追求""让青年遇见共青团"等基本原则。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为探讨不同类型未成年犯的人格特征,研究采用问卷法对225名不同犯罪类型的未成年犯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抢劫罪和故意伤害或杀人罪的未成年犯其暴力倾向显著高于强奸罪的未成年犯,故意伤害或杀人罪的未成年犯在情绪波动和犯罪思维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强奸罪的未成年犯;抢劫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的未成年犯在人格各维度上均无显著差异;混合罪未成年犯的焦虑程度显著低于抢劫罪的未成年犯,其情绪波动程度显著低于故意伤害或杀人罪的未成年犯,与强奸罪未成年犯在人格各维度上无显著差异。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建议改革我国现行的性犯罪立法,可从根源上降低未成年人强奸罪的发生率;制定未成年犯教育矫治策略,应基于其不同人格特征;健全个体的人格,是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预防和矫治的良好切入点。
简介:"大数据时代"被命名、追逐和普及的关键点,就在于它催生出一种与传统社会迥异的新型存在关系。正是在这一语境、元素、关系及结构的塑造下,传统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判断发生剧烈而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为数据个体、数据社会、数据关系的综合"伦理反应"。所有这些伦理关系的变革无不最终落实到作为现代文明逻辑支点的"自我"身上,并通过"自我伦理"的方式展现开来。问题的最终反思路向在于,"自我伦理"的彻底迸发和积累,究竟具有一种怎样的现代属性,以及这种属性是否具备超越"大我"的伦理可能?我们认为:"自我伦理"更新的实践诉求和根本出路就在于,大数据开启了全球共建个体文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相互贯通、彼此呼应的现实可能性,由此决定了相关伦理实践的个体化和共同体化的双重逻辑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