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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最近,法学界的一些学者极力主张借鉴英美的判例法制度。确实,生动复杂的社会现实使我们有理由强调社会控制的多种途径,希冀法律调整的灵活多样。笔者认为,判例问题的提出,不愧是创新我国法律调整机制的既机智又适时的设想。判例问题的提出是我国法学研究发展的必然结果。且不说近年来两大法系日渐靠拢,比较研究倍受青睐,从而

  • 标签: 判例法制度 制定法 法律调整机制 解决问题 法律条文 法官
  • 简介:进入21世纪后,美国各级联邦法院在专利方面的判例出现新的趋向。Bilski案判决对方法类可专利主题的限缩和KSR案判决对非显而易见性标准的收紧,说明专利授权条件趋于严格化。而eBay案对永久性禁令适用转趋谨慎的态度和Lucent案控制侵权赔偿数额的努力,说明专利侵权责任趋于缓和化。判例的上述变化标志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专利扩张周期行将结束,美国专利可能处于从扩张转为限缩的拐点。美国的法制实践对我们不无启示:专利保护的重心在于司法,我国当务之急是提高专利审判的司法能力和改善外部法制环境。以修法方式系统性地提高专利保护水平,则应缓行。

  • 标签: 美国专利法 可专利主题 非显而易见性 永久禁令 赔偿金
  • 简介:一、背景传统宪法理论认为,宪法是公法,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家庭是典型的私法,调整私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二者似乎不会产生交集。但二战以后,这种公私二元分立的观念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的摒弃。无论是德国的“第三者效力”理论还是美国的“政府行为”理论抑或日本的“统治行为”理论,虽然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有别,但无一例外地强调宪法对私人领域的介入。

  • 标签: 美国宪法 家庭法 判例法 传统宪法理论 政府行为 私人领域
  • 简介:司法判例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涉及司法判例的选编、发布、内容、效力、引用、推翻之规则的总和。承认判例的国家有司法判例制度,不承认判例的国家也有司法判例制度。司法判例制度起源于自然的发现和习惯的传承,而且在神啊裁判中留下沿革的痕还。司法判例制度的变化受到制定法发展的影响。制定法强则判例弱;制定法弱则判例强。于是,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判例制度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近代以来,两大法器的司法判例制度又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当下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需要改进和完善。

  • 标签: 司法 判例 制度 比较
  • 简介:<正>我国法律体系一直以制定法为本位。制定法,又叫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用条文形式制定并经公布实施的法律和法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法数量不断增多,为健全与完善法制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制定法本身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随着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目前的社会关系不断复杂化,制定法越来越

  • 标签: 制定法 判例制度 社会关系 成文法 法律程序 判例法
  • 简介:<正>最近几年,我国法学界有些学者积极主张采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司法部门也有些同志呼应。他们认为,一方面,判例法制度可以解决法律滞后社会发展的问题,及时调整新出现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形式上正在相互融合,我国历史上也一直将判例作为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因此,采用判例法制

  • 标签: 判例法制度 英美法系 法律制度 法律滞后 相互融合 社会关系
  • 简介:对判俐制度的研究,我国目前已经从是否和能否借鉴判例制度的层面提高到了如何创设中国特色判例制度(或称案例指导制度)的层面。在如何解决判例制度的焦点问题——判例的效力上,通过对两大法系下的判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在刑事范畴内对我国刑事判例可以作三个效力层次的定位:一是立法层面上的约束效力;二是司法层面上的约束效力;三是司法层面上的指导效力。

  • 标签: 判例制度 案例指导 刑事判例 效力定位
  • 简介:在我国,判例并不是一种正式法律渊源,更谈不上判例法制度。然而,不承认判例的法律效力和判例法制度的缺位却使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深陷于诸多困境之中。本文从理论层面和实证角度对建立我国判例法制度的客观诉求进行分析,指出应当适时地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即在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前提下,由最高法院形成作为正式法律渊源的判例,最高法院和其他法院根据“同案同判”的原则,受这些判例的约束并且在判决书中加以引用,最终形成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判例补充制定法、解释制定法的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同时,进一步对建立我国判例法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对如何建立我国的判例法制度提出了具体的设想。

  • 标签: 判例法制度 中国 法律效力 法律渊源 政治体制
  • 简介:中国近代判例在文本体裁、汇编体例与适用方法上,较之于英美式判例和大陆式判例存在着着很大的差别。它完全依附于成文法,并有着明显的成文化倾向。这一特点是对明清条例制度的继承和回归,这一判例制度可以作为建立当代中国判例制度的参考。

  • 标签: 中国 近代 判例制度 成文法 成文化 判例汇编体例
  • 简介:<正>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对于法院的判例所持的不同态度,大体上构成了英美与大陆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英美法国家把“遵守先例”作为它的立法和司法的原则,不仅承认法院的判决对于法令的补充与解释作用,而且认为在没有成文法规的情况下,法院先前的判决就是法律。由判例

  • 标签: 判例法 先例原则 两大法系 法院 法律体系 成文法规
  • 简介:"生乳新国标案"中消费者的败诉引起对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的关注。对于该项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与判断标准目前并未有统一清晰的认识。作为信息公开制度的先行者,美国《信息自由》通过规定"机构之间或机构内部备忘录或函件"作为豁免公开事项确立了过程性信息的保护,通过信息性质标准、信息功能标准与采纳标准构成的规则体系对政府信息是否具备"审议性信息"的内容要件,以及"决策前信息"的阶段要件进行判断从而认定是否拥有豁免特权。在比较中可见我国目前对过程性信息的定性标准与功能定位缺乏统一的理解,且限制规则一度缺位。为此,应当对域外经验有借鉴地运用并对我国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规则进行重构。

  • 标签: 信息自由法 过程性信息 豁免公开 判例研究
  • 简介:<正>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给我国的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国内法学界有人提出借鉴判例制度。然而,在一个制定法国家借鉴判例制度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试就建立我国判例制度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借鉴判例制度的必要性借鉴判例制度,首先要了解判例的特点和长处。笔者认为,判例具有如下主要优点:(一)判例法规范的稳定性。法律的稳定性是法治原则的一个基本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有人对判例有种种误解。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判例是法官创制的,那么法官的判决就

  • 标签: 判例制度 制定法规 判例法 法律规则 法官 稳定性
  • 简介:<正>司法判例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法律形式,由于普通的背景,使法律体系具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富有弹性和便于处理具体的争端。有条件地借鉴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对于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和保护社会体制改革都是重要而有益的课题。当然,借鉴判例制度,不仅是我国现行制度的突破,更重要的是传统法律观念的突破。这两个突破就逻辑上,以至

  • 标签: 判例制度 法律观念 英美法系 法律体系 司法判例 法律形式
  • 简介:大陆法系的司法判例及借鉴□潘荣伟法律的稳定性和适用性是各法律体系中永恒的、不能解决的冲突倾向。①为缓和冲突,各国无不殚精竭虑。我国能否引进英美法系判例制度,法学界尚无定论。但我国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因此,考察大陆法系的司法判例并加以借鉴,定有裨益。一...

  • 标签: 大陆法系 判例制度 司法判例 英美法系 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国家
  • 简介:竞业限制问题是正在制定中的《劳动合同》应规范的内容之一。单位对劳动者再就业进行的竞业限制行为和劳动者的忠实义务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他们各自和保守商业秘密之间的关系如何看待,以及竞业限制行为的理由、合法性条件如何确定等问题,是《劳动合同》正确规范竞业限制行为不可回避的考虑因素。本文提出,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两者来自不同的法律目标:前者是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所要求的,而后者则是在保护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自由权和公平竞争原则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在区分了相关的基本概念的含义之后,文章结合英法两国劳动判例的分析,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条件、履行和相应的违法责任进行了阐述,并对我国《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立法和相关司法提出建议。

  • 标签: 忠实义务 竞业限制条款 英法劳动法判例 中国劳动合同立法
  • 简介:在中国各种法典完备后,判例研究的重要性必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正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应对台湾、香港地区判例制度的比较分析,借鉴他们的经验,在我国大陆建立判例制度.

  • 标签: 判例 比较 法系
  • 简介:我国传统法律案例教学中真实的“判例”并不多见。判例教学属于“案件教学”和“真实案例教学”的范畴,而不是简单的“举例”或出于理论需要的“虚拟”。为培养法律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法学院”与“法院”之间法律人才的最佳对接,法律案例教学应当突出判例的地位,法学酶教学应当推行“判例教学法”。

  • 标签: 法律教学 判例 判例教学法 中国
  • 简介:判例在国际私法中,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在我国,判例不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随着两大法系的日益融合,、德、日等国纷纷以判例作为国际私法的补充,我国应该建立国际私法判例制度,对此项建立的理论基础及现实基础进行分析,提出若干建议。

  • 标签: 国际私法 判例制度 构想
  • 简介:<正>一、前言今年7月20日,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代表自由思想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布雷南(WilliamBrenan),年逾85岁,自省年事已高,请求辞职.布什总统提名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大卫·苏特(DavidSouter)为继任人.嗣经国会"听审程序",获得多数人同意,现在他已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联邦最高法院,掌握国家的司法权.供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为终身职务,每一位大法官

  • 标签: 联邦最高法院 大法官 判例 司法权 言论自由 上诉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