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国主要是从公民文化权利的角度进行政策论述的。人们将文化权利视为一个当然的概念来使用,却没有对它进行必要的学术厘清,尽管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指导实践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尤其是关于公民文化权利的研究尚未深化,以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的有效论证。对自由主义来说,文化权利仅仅是个体的权利。对于社群主义而言,公共的善优先于个体的权利;而所谓的社群性文化权利,也主要是指属于某一社群的文化身份或资格。通过对文化权利概念以及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围绕这个概念所展开的争论进行必要的梳理,为下一步厘清公共文化服务中若干文化权利问题确定了一个逻辑起点,从而推进我国关于公民文化权利的研究。
简介:代表制度是现代宪法的关键要素之一。代表制度的编撰工作长期以来屡引争议,其推动政治秩序民主化的进程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宪法起草者所处的既有制度环境、关键政治主体间的权势格局、以及可获取的思想资源或政治文化。本文主要通过对泰国《2007年宪法》起草委员会(简称宪草委,CDC-ConstitutionDraftingCommittee)多次会议记录的字斟句酌,深入探析其在议定泰国国会上议院(即参议院)构架方面所吸纳的思想缘起。为了提供宪法论争的相关背景,本文对1997年宪草委的各项工作进程做了更为简要的描述。最近的一项会议记录是在2013年11月,泰国宪法法院(theConstitutionalCourt)裁决已获泰国国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无效,该修正案试图重新引入一个完全由民选产生的上议院。本文将此项研究与抵制“他信政权”的民众抗议活动形势深度相融。抗议活动始于2013年11月,一直在自称“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简称民革会,PDRC-People’sDemocraticReform)的组织领导之下。
简介:英美法系争点效力理论积极地赋予判决理由中的重要争点以不可争议的遮断效力,一旦法官按照客观范围、主观范围、作用情形、运用方式等一整套的判断规则和程序规则认定前诉判决确定的争点对后诉事实认定发生争点效,后诉法院和当事人就只能接受前诉对该争点的判断结果。争点效理论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一次性解决纠纷和避免矛盾判决,但是反对论者也提出诉讼突袭、过度诉讼、侵害法院的审理权限等理由相抗衡。在反思争点效理论的比较法意义后,本文认为,我国预决效力条款应当朝向大陆法系事实证明效力方向发展,修正遗留自苏联的法理偏差,同时吸收争点效理论在客观范围、除外情形等方面的设计,以期通过细化的公文书证证明力规则丰富和完善民事判决理由的法律效力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