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本源意义上看,乡村司法应为乡村人民法庭之司法。历经多年发展,乡村人民法庭目益现代化、规范化,法官办案方式亦由"马锡五审判方式"逐渐转向形式化的司法方式,但结果却近乎一种"两不是"的草率判决。这表明,我国乡村司法已陷入"内卷化"困境。囿于各自研究进路的限制,乡村司法既有的"法治论"和"治理论"均无法对此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而这从根本上看,又是由法学视角和社会学视角的对立造成的,二者实际体现出的是价值与事实的紧张与对立。因此,欲走出困局,在乡村司法的研究中须将社会学视角与法学视角统一起来,加强两种进路的对话与合作。在此基础上对当代中国乡村司法理论予以建构,进而对乡村司法制度予以最低限度的改造。
简介:摘要: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体在不断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依法治国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体,提出了新的治国理念和治国方针,采用全新的战略性管理方案,进行管理体系的完善工作,展现了成熟的管理体系,这对未来的依法治国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展现了新的治国观念。这一系列的新理念和新思想,被统称为“习近平新时代法治理论” 。在进行高校思政教学改革时,应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理论,可以为相关工作提供更多的教学素材,丰富教学形式,拓宽教学思路,帮助学生接触到更为先进的思政教育理论。许多高校以此为教育依据,开展思政教学的融合工作,这对提升思政教学质量有积极作用。本文探究习近平新时代法律理论与高校思政融合的必要性,分析其中的融合方式,根据新时代法律理论和教学指导要求,进行相关内容的阐述工作。